被朋友们带飞的日子[种田] 第21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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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早起摘的菜也还没装完呢,家里一楼仓库还留了不少,剩下等早市卖完回来,上午继续拉到龙腾市场摆摊卖。
  照例,胡忠宗光两个男人留在家里,继续在地里摘菜备货,好让林煜文他们卖货回来能第一时间装上足够多的菜继续进城摆摊销售。
  今天要卖的货多,况且王绪一个人卖那么大一车玉米也怕忙不过来,林煜文打算让明雅于歌也一起进城帮衬着。
  至于分配人手时,林煜文是想都没想,把于歌王绪这俩人分到一块了。
  于歌还以为自个儿听错,她看了眼王绪,有些不自信地问林煜文:“东家,你这真不怕我俩联合起来卷你的货款啊?”
  林煜文这才反应过来,于歌他俩是一个被窝里的人呢!
  只不过说出去的话现在收回多少有些打自个儿脸面,林煜文是个要面子的人,死鸭子嘴硬:“怕什么,到时咱们摊位在一起。”
  于歌看出来了,忍着笑:“摊位靠在一块忙起来也顾不上我俩啊。”
  林煜文有些窘迫,强撑着憋出来一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这下,王绪也瞧出来了,忍笑道:“好好好,我们不会做出让林大老板亏钱的下作手脚。”
  装车准备好,三辆车就赶紧出发。
  就这,等到了早市,还晚了些呢,林煜文他们只能排到市场最开始入口处和最末端的摊位。
  林煜文自然是选择最靠近大门的地方,也方便赶紧把货卖完回家,省得到时车堵在市场里面出不去。
  到底是人红自带流量。
  这不,市场进门前面几家,按理说应该是最差的摊位了,可摆在林煜文他们身上,那简直就跟当红旺铺没区别。
  车子刚停下,林煜文人都还没下来呢,就听到有人念叨他车牌:“逼王的车!”
  等林煜文下车时,摊位前面就有好几个人驻足围观、甚至于直接开始排队了都。
  “要不怎么说来得早不如赶得巧,我要是按我妈说的五点半起床来逛早市,说不定这会儿已经买完菜回家了呢,哪儿能赶上逼王啊?”一染着黄发的吊带热裤妹说道。
  她身后的大爷则是挥手带动身后的男人们:“啥都甭说了,赶紧帮衬着把菜从他车斗里掏出来啊!”
  果然,他身后的男人们一听这话,立马挤上前帮忙,把那时髦女孩都拥到后头呢。
  不过女孩也不恼,任由男人们七手八脚把物流筐都搬出来,等他们挑拣完毕她也排到跟前,急急慌慌往自己购物袋里装东西,还一边装一边后悔今天出来买菜带的袋子小了。
  林煜文这差不多一月没出摊了,人们还怪想念他的。
  倒不是想念他这个人爱吹牛逼,纯粹是惦记着他家的有机菜。
  别的不说,经常买有机菜的人互相交流下来,总觉得还是逼王家的菜在一众有机菜里头味道最好。
  也不能说别家有机菜是假的,肯定假不了,有机不有机的,稍微舌尖灵敏些的,或是经常炒菜的都能区别。
  怎么说呢,逼王家的菜跟一般有机菜相比,味道就是更均衡。
  对!就是更均衡。
  就比如说豆角,同样成熟度的,有机种出来的长豇豆吃着偏软乎,但软乎中又带着一点点的韧劲儿和嚼劲儿,但一般农药化肥催大的豇豆,吃起来总有股子吃塑料的感觉,不光不香,有时豆角皮和牙齿摩擦时还让人起鸡皮疙瘩。
  而逼王家的豇豆,吃起来不光有天然的菜的清甜,豆角还很容易炖入肉味不说,口感也很是平均,既会保留韧度,同样的也能轻易用牙齿咀嚼研磨。
  小孩儿的味蕾就是最灵敏的,同样三分豇豆放在他们跟前,不必说,孩子们最喜欢吃的肯定是逼王家的豇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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