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偏执大佬/给偏执大佬治病的日子(快穿) 第347节(1 / 4)
走了五分钟左右,洪国辉停在一块菜地里,里面种了红薯,绿色的红薯藤涨势极好:“这块地就是我们的,平时我就是来这里割红薯藤回去喂猪。”
田恬点头,哦了一声。
“你身子虚,先找个地方坐会儿,我很快割完猪草。”洪国辉拿着镰刀走进地里。
田恬随便找了块地方坐下,刚坐下她就发觉不对,连忙起身:“国辉哥,我来帮你。”
九零年代都是男主外女主内,这种割猪草的事情,大多都是女人做的。
她既然已经来了这里,自然要努力融入这里,洪国辉一家于她有大恩,她在人家家里吃人家的住人家的,手脚必须要勤快些。
“没事,你伤还没好,歇着就行。”洪国辉不是封建的人,他度读过几年书,知道理解和尊重别人。
十分钟左右,洪国辉割了满满一背篓猪草,两人一前一后回家。
洪母在家里做午饭了,看到小两口一前一后回来,脸上笑开了花。
小姑娘瞧着瘦瘦弱弱的,但是胜在乖巧,走在儿子后面,文文静静的,看的人心里欢喜。
小两口走进院子,洪母拿着木瓢站在屋檐下,作势呵斥儿子:“你这臭小子,来娣才刚能下地走路,你怎么带她去割猪草了,那么远的路,累着了怎么办?”
田恬连忙解释:“婶子,我不累的,您看我走了这么久,都没有气喘,好着呢。”随即看到烟冲冒出缕缕炊烟:“婶子,在做午饭了啊,我去给您烧火。”
洪母倒是没客气:“成,那你进来帮婶子烧火。”烧火不累,只需要往灶里添些柴火就行,小姑娘可以胜任。
田恬快步进屋烧火。
洪国辉把背篓放在院子里,进厨房拿了专门切猪草的菜刀菜板,快步去院子切猪草。
洪婶子做饭,田恬烧火,洪国辉切猪草,三人各自忙碌着,小院里十分温馨,那一幕就是后世所向往的人间烟火。
“国辉,你等下切完猪草,拿一块腊肉烧了,今天中午咱们吃腊肉。”洪婶子道。
洪国辉闻言,立即放下菜刀:“妈,我现在就烧。”随即走进厨房。
洪国辉身材高大,走进厨房里,显得容不下他。
灶前烟冲两旁,挂了三竹竿的腊肉,烧火时的烟往上面飘,刚好能吹到腊肉,那些腊肉全部是黑黢黢的,看起来惨不忍睹。
洪国辉站在灶前看了半天,田恬不知道他要选哪一块。
“大妹子,你想吃哪一块,你选?”
搞半天是要把选择权让给她,田恬也不客气,指着中间那扇腊排骨道:“国辉哥,我想吃排骨。”
她是吃肉的行家,腊肉还属腊排骨和腊猪蹄最香。
洪国辉点头:“成,就那块。”
洪母在一旁笑的合不拢嘴,儿子终于知道开窍了,知道问人家姑娘了,以前让他拿腊肉,他都是随便选一块。
“国辉,只有一块排骨不够吃,再取一块五花肉下来烧了。”
洪国辉点头:“知道了,妈。”
田恬咋舌,这洪母也太大方了,九零年代虽然国家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但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平常人家也要十天半月才能吃到一次肉,洪母倒好,一顿将近煮了两三斤。
洪母哪里是大方,她平时也很节约,现下家里多了一个儿媳妇,做婆婆的,自然想把儿媳妇养胖一些。 ↑返回顶部↑
田恬点头,哦了一声。
“你身子虚,先找个地方坐会儿,我很快割完猪草。”洪国辉拿着镰刀走进地里。
田恬随便找了块地方坐下,刚坐下她就发觉不对,连忙起身:“国辉哥,我来帮你。”
九零年代都是男主外女主内,这种割猪草的事情,大多都是女人做的。
她既然已经来了这里,自然要努力融入这里,洪国辉一家于她有大恩,她在人家家里吃人家的住人家的,手脚必须要勤快些。
“没事,你伤还没好,歇着就行。”洪国辉不是封建的人,他度读过几年书,知道理解和尊重别人。
十分钟左右,洪国辉割了满满一背篓猪草,两人一前一后回家。
洪母在家里做午饭了,看到小两口一前一后回来,脸上笑开了花。
小姑娘瞧着瘦瘦弱弱的,但是胜在乖巧,走在儿子后面,文文静静的,看的人心里欢喜。
小两口走进院子,洪母拿着木瓢站在屋檐下,作势呵斥儿子:“你这臭小子,来娣才刚能下地走路,你怎么带她去割猪草了,那么远的路,累着了怎么办?”
田恬连忙解释:“婶子,我不累的,您看我走了这么久,都没有气喘,好着呢。”随即看到烟冲冒出缕缕炊烟:“婶子,在做午饭了啊,我去给您烧火。”
洪母倒是没客气:“成,那你进来帮婶子烧火。”烧火不累,只需要往灶里添些柴火就行,小姑娘可以胜任。
田恬快步进屋烧火。
洪国辉把背篓放在院子里,进厨房拿了专门切猪草的菜刀菜板,快步去院子切猪草。
洪婶子做饭,田恬烧火,洪国辉切猪草,三人各自忙碌着,小院里十分温馨,那一幕就是后世所向往的人间烟火。
“国辉,你等下切完猪草,拿一块腊肉烧了,今天中午咱们吃腊肉。”洪婶子道。
洪国辉闻言,立即放下菜刀:“妈,我现在就烧。”随即走进厨房。
洪国辉身材高大,走进厨房里,显得容不下他。
灶前烟冲两旁,挂了三竹竿的腊肉,烧火时的烟往上面飘,刚好能吹到腊肉,那些腊肉全部是黑黢黢的,看起来惨不忍睹。
洪国辉站在灶前看了半天,田恬不知道他要选哪一块。
“大妹子,你想吃哪一块,你选?”
搞半天是要把选择权让给她,田恬也不客气,指着中间那扇腊排骨道:“国辉哥,我想吃排骨。”
她是吃肉的行家,腊肉还属腊排骨和腊猪蹄最香。
洪国辉点头:“成,就那块。”
洪母在一旁笑的合不拢嘴,儿子终于知道开窍了,知道问人家姑娘了,以前让他拿腊肉,他都是随便选一块。
“国辉,只有一块排骨不够吃,再取一块五花肉下来烧了。”
洪国辉点头:“知道了,妈。”
田恬咋舌,这洪母也太大方了,九零年代虽然国家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但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平常人家也要十天半月才能吃到一次肉,洪母倒好,一顿将近煮了两三斤。
洪母哪里是大方,她平时也很节约,现下家里多了一个儿媳妇,做婆婆的,自然想把儿媳妇养胖一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