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怪胎嘎嘎征服异能界 第12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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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宾塞那群人的消息好像永远灵通,永远能派人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效率将一切平息于无形,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他们有些很奇怪的行事准则,将那些心理脆弱的自然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每每干完一票,非但不邀功,还要让公关部花大把的精力去掩盖事实,再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
  他们越是低调,在野田辉史看来就越是在将“装逼”二字诠释到极致。
  被一群蝼蚁一样的低等生物当做神明一样供奉,这是所有灵长类动物都求都求不来的优越感啊!他们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和汗水,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为的难道不就是这些吗?!可他们偏偏什么也不宣扬,偏偏要跟这群低等生物混在一起装傻充愣,这是为什么?!他们难道觉得这样很高尚?!
  不,这是虚伪!是莫大的虚伪!为什么要这么虚伪!!没有人可以做到只付出不求回报!
  还是说他们那群人,那群所谓的“继承者们”,压根就不在意这些……
  会……不在意吗?
  就像人类救下了跌落的雏鸟,将其安置回鸟巢当中,却不会想要雏鸟报之以大德,因为人类之于雏鸟,强大太多,高阶太多了,那只是举手之劳……
  不,不!怎么会不在意?!怎么可能不在意!那群继承者不可能清高至斯,他们也是从人类演化过去的,他们和自己没什么不一样,一定是……一定是背后获得了更大更诱人的利益!!
  野田辉史合上双眼,他的瞳孔在眼皮下飞快的转动,每一根动眼神经都被扯的发紧发痛。
  他永远记得,自己在斯宾塞学院里看着那些继承者们神采飞扬的发动图腾的力量,做着一般人做不到的事,像一群古神话里的神落入现实。
  而他……什么也没有。
  他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普通到不能再普通,普通到根本没有资格站在一些人的身边与其共事。许多人看似善良的宽慰着他,跟他说“离开斯宾塞也没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合适自己的地方才是最好的归宿,成不成功另说,至少能安安稳稳活到老啊!”,“知足常乐,有时候平庸也是一种幸福!”
  当他听不出这字里行间的讥讽和蔑视吗!
  他三进白弥撒教堂,仍旧无事发生,成了斯宾塞里全校闻名的笑话,那位当初招他入学的学籍管理部的小干员赵宇森,显然面子上也十分挂不住,给他发来了离校前的通知,通知内容明确的告知他,他不能再在斯宾塞待下去了,需要尽快离开学校,回到自然人的社会里去,而因为保密原则的存在,在离开之前需要接受记忆清除。
  记忆清除。
  清除……他在校期间所有的记忆。
  他跟那个人之间的相处时光屈指可数,他百般珍惜,恨不能死去之后也将其刻在墓碑之上,怎么能……怎么能被清除呢!!
  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他彻底蜕变的契机。
  他想了个法子,告诉赵宇森,他有图腾,只不过十分罕见,是精神类的图腾,力量具体表现为——可以预知未来。
  为了让赵宇森信服,他自然是做足了“前戏”,天道酬勤,赵宇森信了,他也顺利留在了斯宾塞。
  而后,他展开了更大的计划,在斯宾塞内搅弄风云,杀死了那位三次审判他带给他莫大羞辱的戴维斯老主教,拿走了对方的图腾,逃走了,这件事震惊斯宾塞上下,堪称骇人听闻,每个继承者们听到这件事时脸上露出的痛苦表情都能带给他酣畅淋漓的胜利感。
  他发现自己终于找到了打败这群高贵物种的办法,他变强了,站在了食物链的高处,可以主宰自己和他人的人生,可他还想要进一步的报复,他想要打造另一个“斯宾塞”,另一个没那么虚伪高贵的“斯宾塞”。
  于是他创建了无限集团。
  在他完成了若干例继承者与自然人之间的力量“置换”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已经走到了人生的旷野时刻,他无所不能,无所不敢,唯一的缺憾就是身边还空着,他还没有得到那个人的心。
  他开始贪婪的想念,想把那个人从斯宾塞里挖过来,上帝大约在此时觉察到了他的欲念,跟他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
  野田辉史的睁开眼,眼珠子被岩浆的赤色掩映出一片血红,他的嘴唇颤抖着,包不住森白的犬齿。
  他必不能让斯宾塞里的每一个人好过,尤其是——柏德文·道森。
  他也是最近才想明白了,正儿八经争他争不过柏德文·道森,那老东西城府深又心狠。
  但他可以李代桃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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