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的读书郎 第159节(3 / 4)
他来的时候,倒也听上峰说过,永宁县那地方,竟然出了一位雅士,想必就是这位温润,温如玉吧?
正想着的时候,大门打开了。
跑出来好几个长工,站着之后,才有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这人一身松枝绿的锦缎长袍,披着一狐皮大氅,头上戴一顶银冠,垂下来的丝绦在耳边腮下,一直到胸前,脚下一双文士棉鞋,雪白的鞋帮子,干净的不得了。
这人也好看,长得眉清目秀,不过大概真的是一位雅士,这位老爷年纪轻轻,但气质很好。
尤其是一开口,说话很客气:“张大爷,这几位是哪儿来的官兵?”
“是,温老爷,这几位是本府驻军总兵麾下千户大人,还有府城捕头以及捕快七人,本县的都认识哈!”张大爷其实也不太懂得这些人的官职区分,只知道都是带着人手来的,得罪不起啊。
第157章 闺房前的对峙
温润却不同,他是举人,在跟县太爷闲谈的时候,也曾经看到过一些抵报,这每一个府城里,都有驻军,是为了维护城池治安的,因为府城不仅有县衙,它还有府衙,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衙门,府城地方也大,人也多。
故而一个府城的驻军,有上千人之多。
大城更是有上万人。
这些人都归守城将军管理。
不止是要维护治安,还要出城缉盗,剿灭山贼等等,相当于现代的武警。
但是一般这样的驻城守军是不会外出到其他地方的,因为他们要守卫的是府城,而不是府城下的县城,县城有的是乡勇,而非驻军。
何况是莲花坳这种小地方。
至于让人围着么?
“府城的驻军,来这里做什么?”温润果然问了出来:“可有公函?”
那当然是没有的啦!
领头的小将也不知道温润竟然如此熟悉他们军中的那一套,说实话,这些都是温润看律法的条条款款看出来的好么。
小将尴尬了一下,他身边的府城捕头就站了出来,他穿着一身捕头的衣服,府城的捕头比县城的元刀捕头可要有底气多了:“温老爷,小人府城捕头金大洲,奉命缉拿一江湖独行大盗,只因那厮诡计多端,手段非凡,最善逃遁,故而请了本城的驻军协同办案,一路追击到了这里。”
温润心里一突突,因为他看到了,这人在手里头牵了一条细犬。
说“细犬”大家可能不太知道,这种狗狗是东方特产,山东细犬,最著名的猎犬种类,嗅觉非常灵敏,四肢修长,追兔子飞快的那种。
温润是不认识这种猎犬的,但是他跟谢六公子与邓二少吃酒的时候,听他们侃大山说过,这种好犬可难得,尤其是血统纯正的那都是高门大户豢养来看家望门的,也有官府养来追踪缉凶的,更有那纨绔子弟养来打猎用。
追兔子,辇狐狸都是最好的猎犬。
一般人家是养不起的,而这山野林间的猎户,养的都是大狗,更有那狼狗,就是家里的母狗,跟野外的公狼,生的崽子,那个也很厉害,但是野性大,不好驯养,只适合打猎,不适合追踪,且这样的狼狗,七八个就敢围着一头老虎下口,十分犀利。
如今这追踪犬就在门口,家里那人能藏得住吗?
温润不由得脸色微沉:“你是说,那人进了莲花坳?”
“是,不过已经让人围了这里,想必他插翅难飞。”金大洲舔着笑脸,可不敢跟温润强硬,但是也表示了他们的坚持态度:“其他家都搜查过了,就剩下您这里了。”
“你们想进去搜查?”温润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不见了:“我这里乃是官邸,且不说这墙多高,那人能不能进来,还不一定,就说我这家里,不止有长工,还有军卒。”
五个老卒就走了出来,他们出来的晚了点,为的是将身上的衣服,换成军伍上的装束。
平时在家,他们都是穿的民服,新年了,穿的也都是厚实保暖的新衣服,还都不错呢。 ↑返回顶部↑
正想着的时候,大门打开了。
跑出来好几个长工,站着之后,才有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这人一身松枝绿的锦缎长袍,披着一狐皮大氅,头上戴一顶银冠,垂下来的丝绦在耳边腮下,一直到胸前,脚下一双文士棉鞋,雪白的鞋帮子,干净的不得了。
这人也好看,长得眉清目秀,不过大概真的是一位雅士,这位老爷年纪轻轻,但气质很好。
尤其是一开口,说话很客气:“张大爷,这几位是哪儿来的官兵?”
“是,温老爷,这几位是本府驻军总兵麾下千户大人,还有府城捕头以及捕快七人,本县的都认识哈!”张大爷其实也不太懂得这些人的官职区分,只知道都是带着人手来的,得罪不起啊。
第157章 闺房前的对峙
温润却不同,他是举人,在跟县太爷闲谈的时候,也曾经看到过一些抵报,这每一个府城里,都有驻军,是为了维护城池治安的,因为府城不仅有县衙,它还有府衙,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衙门,府城地方也大,人也多。
故而一个府城的驻军,有上千人之多。
大城更是有上万人。
这些人都归守城将军管理。
不止是要维护治安,还要出城缉盗,剿灭山贼等等,相当于现代的武警。
但是一般这样的驻城守军是不会外出到其他地方的,因为他们要守卫的是府城,而不是府城下的县城,县城有的是乡勇,而非驻军。
何况是莲花坳这种小地方。
至于让人围着么?
“府城的驻军,来这里做什么?”温润果然问了出来:“可有公函?”
那当然是没有的啦!
领头的小将也不知道温润竟然如此熟悉他们军中的那一套,说实话,这些都是温润看律法的条条款款看出来的好么。
小将尴尬了一下,他身边的府城捕头就站了出来,他穿着一身捕头的衣服,府城的捕头比县城的元刀捕头可要有底气多了:“温老爷,小人府城捕头金大洲,奉命缉拿一江湖独行大盗,只因那厮诡计多端,手段非凡,最善逃遁,故而请了本城的驻军协同办案,一路追击到了这里。”
温润心里一突突,因为他看到了,这人在手里头牵了一条细犬。
说“细犬”大家可能不太知道,这种狗狗是东方特产,山东细犬,最著名的猎犬种类,嗅觉非常灵敏,四肢修长,追兔子飞快的那种。
温润是不认识这种猎犬的,但是他跟谢六公子与邓二少吃酒的时候,听他们侃大山说过,这种好犬可难得,尤其是血统纯正的那都是高门大户豢养来看家望门的,也有官府养来追踪缉凶的,更有那纨绔子弟养来打猎用。
追兔子,辇狐狸都是最好的猎犬。
一般人家是养不起的,而这山野林间的猎户,养的都是大狗,更有那狼狗,就是家里的母狗,跟野外的公狼,生的崽子,那个也很厉害,但是野性大,不好驯养,只适合打猎,不适合追踪,且这样的狼狗,七八个就敢围着一头老虎下口,十分犀利。
如今这追踪犬就在门口,家里那人能藏得住吗?
温润不由得脸色微沉:“你是说,那人进了莲花坳?”
“是,不过已经让人围了这里,想必他插翅难飞。”金大洲舔着笑脸,可不敢跟温润强硬,但是也表示了他们的坚持态度:“其他家都搜查过了,就剩下您这里了。”
“你们想进去搜查?”温润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不见了:“我这里乃是官邸,且不说这墙多高,那人能不能进来,还不一定,就说我这家里,不止有长工,还有军卒。”
五个老卒就走了出来,他们出来的晚了点,为的是将身上的衣服,换成军伍上的装束。
平时在家,他们都是穿的民服,新年了,穿的也都是厚实保暖的新衣服,还都不错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