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穿六零:我继承亿万家产 第1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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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书书拿着,这是嫂子的一点心意。”陆晴把东西递给简书。
  简书不想接,连连摆手,“嫂子,不用不用,你拿回去。”
  “哎呀,你就收着,可不许推辞。你第一次来,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再说了,你来的时候不也给我们带了不少东西吗?你要是不要的话,就把那些也都带回去。”陆晴坚持的说道。
  “再说了,里面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些你谭大哥做的酱料之类的,没花钱。”
  简书一听就知道不是普通的酱料,说不定就是谭家祖传的秘方制成的,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
  陆晴都这样说了,简书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而且家传的秘制酱料哎,不得不说,她心动了,这个回礼简直是送到她心坎里去了。
  陆晴看简书没再拒绝,满意的把东西递给了一旁的顾明景,没让简书接手。
  其实她一开始准备的东西不是这个,都是在百货大楼里买的一些东西。但是中午吃饭以后,就改变了主意。她想,比起那些能买到的,贵重的东西,肯定是这个更加符合简书的心意的。
  果不其然,她没有猜错,看着简书那喜欢的样子,陆晴也十分高兴,
  见顾明景接过东西,陆晴笑着说道:“我也不耽误你们时间了,路上小心。”
  “嫂子,谭大哥,鸣子,那我们就先走了,再见。”
  “再见。”
  跟三人告别以后,简书和顾明景相携着离开。
  看着顾明景手上提的一大包东西,简书开口说道:“提着东西不太方便,咱们先回去一趟吧,把东西放回去。”
  “行,先回去。”顾明景也点了点头。虽然这点东西的重量对于他来说没什么,但是不方便还是有些的。
  等把东西都放回家以后,两人就去了百货大楼。
  没错,他们今天约好了要去百货大楼逛逛。
  其实对于逛百货大楼,简书是没有什么兴趣的。毕竟这是一个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去的多了,也就不新鲜了。
  虽然对于其他人来说,坐拥五层楼,规模庞大,商品齐全,基本上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衣服鞋子等等都是最时髦的。
  但是对她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
  论规模,前世她过去大大小小的商场,百货大楼在其中并不算出众;论商品齐全,她空间里的物质已经能够满足她的日常所需,不少东西还要更好些;论衣服时髦,那就更不用多说了,大部分款式她都是看不上的。
  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自己做的,自己做的更加舒适合身,也更符合审美。所以基本上除非看到一些经典不会过时鞋子,她才会偶尔买一买,满足自己的购物欲。
  所以平常除了潘宁李莉相约,她是不会来百货大楼逛的。
  今天之所以要来逛百货大楼,也是顾明景前几天提起的。
  用他的说法,处对象百货大楼是约会必去的地方。不给对象买点东西都得被叫抠门的。
  他来了这么多天了,还没给她买过东西花过钱呢。
  当时听到这话的简书都要忍不住翻白眼了。没花钱?那这些天的出去吃饭、看电影、偶尔投喂的东西花的都是什么?纸吗?
  但是看着顾明景那期待的样子,又想到反正也没什么事,他想逛就逛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要是不答应的话,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于是点点头就答应了。
  两人来的时候时间不早不晚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了。这会百货大楼里人不算多,不会排老长的队,算是一个很适合逛的时间,不会导致逛街三小时,排队两小时的事情发生。
  那样的话,简直毫无乐趣可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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