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腔 第7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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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终于,可以来摸一摸这些旧照片里的回忆。
  “这里跟以前一模一样吗?”
  “这里没人住过,流拍后改成了私人会馆,偶尔宴客,第二任主人改动了一些。”那位孙经理说完,先是瞧见钟弥蹙眉,沈弗峥便他投来一眼,仿佛怪他多嘴,惹她不开心。
  于是,孙经理立马补上,“不是很大的变动,钟小姐要是喜欢以前的样子,都可以改回去。”
  钟弥去楼上参观完毕,走下楼梯。
  那位孙经理说:“钟小姐,您要不要去后面花园看看,花园跟过去几乎一模一样。”
  钟弥跨过门槛,踏进后院,正说不可能一模一样,她妈妈养的白玫瑰早死了。
  话只说了一半。
  她的声音,因为眼前的景象,悬悬停在喉咙里。
  这栋小楼二十几年辗转,几度流拍,最后物归原主,一如往昔,妈妈的花谢了,沈弗峥重新替她养了半院子的白玫瑰。
  钟弥走过去,摸了摸花坛里的泥。
  新培的土,还疏松潮湿,显然是不久前才被移植过来,这些娇嫩花苞迎风摇曳,郁郁盛放。
  手指一触。
  她忽然觉得自己和这些花像。
  不曾在这里生长,却在最好的时候,在这里开放。
  沈弗峥在不远处的屋檐下看她,她今天穿了一条无袖的白色长裙,日光鼎盛,晃人眼睛,她站在花丛里,就快要和那些花融为一体。
  他忽然喊她:“弥弥。”
  钟弥闻声朝他走来。
  沈弗峥能从她眼里看到她对这房子的喜欢,但她越是深刻地打量这里的角角落落,这喜欢越像一场镜花水月一样不真切。
  人对自己拥有的东西,不必如此细看,仿佛要牢牢记住这里的每一个细节。
  就像出门旅游,越是喜欢的地方,越是要拍照留念,因为知道再喜欢,也不可能永远在这里落脚,甚至一别后就不会再回来。
  所以才要用眼睛、用相纸去记录。
  “弥弥,不喜欢这里吗?”沈弗峥按着她的肩问她。
  钟弥点着头,目光仍不自禁往周围看了看,最后才仰头将视线落回眼前的男人身上,她很感动地说:“喜欢,特别特别喜欢。”
  他垂颈,靠近她,忽然问。
  “那为什么,是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他的问题不明晰,但钟弥此刻知道他在问什么,早上床边的话题他们并没有聊完,当时她并不介意,甚至本心里,她不想把事情聊得那么开。
  她确定自己爱这个人,也感觉得到这个人对她的爱,当下美好,如酒醉人,她十万分地沉浸,不想庸人自扰,考虑未来那些她无力左右的事情,逼迫让自己清醒。
  这世上,多得是无解的命题,何必非要一味求解,无论哪种选择,付出相应的代价就是了。
  得与失是计较不清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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