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她手里 第14节(2 / 4)
“我想,应该不会有比这更轻松的工作了。你每天只要把一些事情给安排妥当了就行,比如草坪需要修剪时,联系个谁来打理一下。至于我呢,我的需求可能不是特别多,估计就是得麻烦你收拾一下东西,在我休息时给我准备一些吃的,当然了,你要是不乐意自己做,也可以请保姆,我来报销。我就是怕麻烦,这些事儿让谁做都一样。比起这些,你最主要的任务呢,就是照顾一下莎莎……”
孟凭歌听到莎莎两个字,顿时跟被戳了脊梁骨似的,瞬间从感动之中变得清醒过来,反射性地一下子打断了他的话:“姜炙,你在说什么呢?”
“啊?”姜炙面对孟凭歌的质问,满脑子云里雾里。
他在说什么?他在说私人生活助理要做的工作内容啊。
孟凭歌的情绪却如同海浪般浮动了起来:“不管怎样,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尊重一下你的前任和现任吧。你难道真不觉得让前任来照顾现任,是一件很奇怪的是吗?我不讨厌莎莎。但是我认为,你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更适合的人来做这件事。”
姜炙听她说了那么大一堆,却越听越迷糊。明明对方讲的是中国话,给人的感觉怎么就那么像外星语呢?
经过一番梳理和分析,姜炙还是从孟凭歌的话语里头提取出了一些关键的信息:“前任?现任?你是说,你是我前任,莎莎是我现任?”
孟凭歌点头,瞪了他一眼:“难道不是吗?”
姜炙突然一下就笑了起来:“孟女士,你果然还是和当年一样,联想能力超一流啊。”
孟凭歌搞不懂是哪里出了错,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自己的迷惑:“所以,我是哪里说错了吗?莎莎不是kesha吗?kesha不是你女朋友吗?”
姜炙震惊了。
一会儿后,又笑了,欲哭无泪的那种笑。
孟凭歌狐疑地盯着他:“你笑什么?我可是认真的。”
她拍了拍自己胸脯,身板儿站得笔直笔直,宛如一棵坚韧不拔的小白杨:“我孟凭歌这本事别的本事没有,最大的本事就是行得正坐得端,绝对不干昧良心的事儿。我知道你很有钱,但我认为,在这一点上,你也应该向我学习。人在做天在看,不论你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也绝对不能对不起你现在的女朋友!”
孟凭歌声音有点儿大,话一脱口,引得周遭所有人都朝着他们投来了分外震惊的目光。
好一会儿过去,姜炙才止住了颤抖的笑,扬起下巴眯着眼睛瞧着她:“不是,我说。我突然很好奇啊,到底是谁告诉你kesha是我女朋友的?”
孟凭歌意识到了事情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刚刚还旺盛十足的底气这会儿就已经泄了个透:“不,不是吗?”
姜炙刮了刮额前碎发:“kesha是陈旭的老婆。至于陈旭,就是你上次去的那山庄的老板。”
孟凭歌内心犹如泰山轰然倒塌,说话都变得磕巴:“这,这样吗?那莎莎,莎莎是?”
“莎莎是一条狗,大型犬,金毛。”姜炙越想越觉得好笑,戳了戳自己胸膛,态度认真地看着她,问:“孟女士,难道你觉得我姜炙,会落魄到和一条狗谈恋爱?”
从他们刚站在一块儿开始,周围人就都在跟看电影一样围观着。到了这会儿,大家了解完前因后果,终于忍不住了,纷纷笑岔气。
孟凭歌脸皮也没那么厚,扫了周围人一圈,那像小白杨一样挺拔的背脊终于彻底萎顿:“这,这样啊。”
天啊,她听到了什么?莎莎是一条狗!一条狗!
所以说,她最近到底都在一个人胡思乱想地脑补些什么东西?!
天啊真是有够丢人现眼的。孟凭歌的脸唰地一下变得比六月间的西瓜瓤还红,此时此刻只想按住自己脑袋,再挥起一个大铁锤,把自己锤进地心里。
在内心经历过无尽的翻江倒海后,孟凭歌用力咬住下唇,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地瞧着他,说:“对,对不起啊,我好像误会了什么。”
姜炙摇摇头,看着挺无所谓:“没关系,我习惯了。”
“习惯什么?”孟凭歌问。
姜炙盯着她:“被你误会。”
说不清是为什么。打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他好像就很容易被孟凭歌误会。他有时候是真不知道孟凭歌那脑回路究竟是怎么长的。七拐八扭,活脱脱就跟个山路十八弯似的。可能这就是出生坎坷的孩子吧。 ↑返回顶部↑
孟凭歌听到莎莎两个字,顿时跟被戳了脊梁骨似的,瞬间从感动之中变得清醒过来,反射性地一下子打断了他的话:“姜炙,你在说什么呢?”
“啊?”姜炙面对孟凭歌的质问,满脑子云里雾里。
他在说什么?他在说私人生活助理要做的工作内容啊。
孟凭歌的情绪却如同海浪般浮动了起来:“不管怎样,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尊重一下你的前任和现任吧。你难道真不觉得让前任来照顾现任,是一件很奇怪的是吗?我不讨厌莎莎。但是我认为,你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更适合的人来做这件事。”
姜炙听她说了那么大一堆,却越听越迷糊。明明对方讲的是中国话,给人的感觉怎么就那么像外星语呢?
经过一番梳理和分析,姜炙还是从孟凭歌的话语里头提取出了一些关键的信息:“前任?现任?你是说,你是我前任,莎莎是我现任?”
孟凭歌点头,瞪了他一眼:“难道不是吗?”
姜炙突然一下就笑了起来:“孟女士,你果然还是和当年一样,联想能力超一流啊。”
孟凭歌搞不懂是哪里出了错,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自己的迷惑:“所以,我是哪里说错了吗?莎莎不是kesha吗?kesha不是你女朋友吗?”
姜炙震惊了。
一会儿后,又笑了,欲哭无泪的那种笑。
孟凭歌狐疑地盯着他:“你笑什么?我可是认真的。”
她拍了拍自己胸脯,身板儿站得笔直笔直,宛如一棵坚韧不拔的小白杨:“我孟凭歌这本事别的本事没有,最大的本事就是行得正坐得端,绝对不干昧良心的事儿。我知道你很有钱,但我认为,在这一点上,你也应该向我学习。人在做天在看,不论你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也绝对不能对不起你现在的女朋友!”
孟凭歌声音有点儿大,话一脱口,引得周遭所有人都朝着他们投来了分外震惊的目光。
好一会儿过去,姜炙才止住了颤抖的笑,扬起下巴眯着眼睛瞧着她:“不是,我说。我突然很好奇啊,到底是谁告诉你kesha是我女朋友的?”
孟凭歌意识到了事情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刚刚还旺盛十足的底气这会儿就已经泄了个透:“不,不是吗?”
姜炙刮了刮额前碎发:“kesha是陈旭的老婆。至于陈旭,就是你上次去的那山庄的老板。”
孟凭歌内心犹如泰山轰然倒塌,说话都变得磕巴:“这,这样吗?那莎莎,莎莎是?”
“莎莎是一条狗,大型犬,金毛。”姜炙越想越觉得好笑,戳了戳自己胸膛,态度认真地看着她,问:“孟女士,难道你觉得我姜炙,会落魄到和一条狗谈恋爱?”
从他们刚站在一块儿开始,周围人就都在跟看电影一样围观着。到了这会儿,大家了解完前因后果,终于忍不住了,纷纷笑岔气。
孟凭歌脸皮也没那么厚,扫了周围人一圈,那像小白杨一样挺拔的背脊终于彻底萎顿:“这,这样啊。”
天啊,她听到了什么?莎莎是一条狗!一条狗!
所以说,她最近到底都在一个人胡思乱想地脑补些什么东西?!
天啊真是有够丢人现眼的。孟凭歌的脸唰地一下变得比六月间的西瓜瓤还红,此时此刻只想按住自己脑袋,再挥起一个大铁锤,把自己锤进地心里。
在内心经历过无尽的翻江倒海后,孟凭歌用力咬住下唇,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地瞧着他,说:“对,对不起啊,我好像误会了什么。”
姜炙摇摇头,看着挺无所谓:“没关系,我习惯了。”
“习惯什么?”孟凭歌问。
姜炙盯着她:“被你误会。”
说不清是为什么。打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他好像就很容易被孟凭歌误会。他有时候是真不知道孟凭歌那脑回路究竟是怎么长的。七拐八扭,活脱脱就跟个山路十八弯似的。可能这就是出生坎坷的孩子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