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神探[九零] 第28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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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撇开b组的案子不过多考虑,家怡又铺开自己的笔记本,一边看档案一边比对报纸上的信息做整理。
  标记一些元素和节点,回头如果真的进了专案组,要立即去调取最新也最准备的信息。
  通读过现阶段家怡能拿到的所有资料,整理在本子上的信息基本上就是:
  【凶手在3个月内作案7起,共杀害40人,幸存1名婴儿。】
  【地点分别为新界北的上水开始,向南至粉岭1案,大埔1案。
  第一案和第二案之间间隔6天,案2到案3间隔9天,到案3则间隔15天,凶手作案时间越来越长,因此警方推断下一案会更久,这是凶手的节奏。
  结果案4马鞍山灭门案,与案3之间只间隔了3天。
  在凶手于马鞍山作案后,新界北重案组的警探根据几桩案件的凶手作案轨迹推断,下一案件可能发生在向南的沙田或者向东的西贡。
  结果凶手最终向南,在沙田办了1案。由此警方又推断凶手可能是在有意识地朝人口密集区转移。
  新界南的葵涌1案,深水埗北的石硖尾村1案。】
  【案1所用凶器为菜刀,案2使用的则是锐器,警方初步推断为从案1现场拿取的刀架上缺失的水果刀。案3到案7使用的全是钝器,推断为一把可以随身携带的轻便小锤。凶器未找到。】
  家怡在本子里向自己提问,作为后续如果参与到此案的话,可以着重考虑一下:
  1、前面3个案子,凶手作案间隔时长越来越长,为什么到案4之间,凶手忽然缩短了作案时间?
  2、凶手向南走,是否真的有向人口密集处转移的主动性?
  3、凶手选择作案人家的标准是什么?难道真的是纯随机?
  4、凶手的移动工具是什么?真的是纯粹的步行?
  5、案1和案2的凶器,凶手是否仍随身携带?(很可能已经丢弃,那么丢弃在哪里了呢?)
  6、凶手为什么没杀死婴儿?
  7、凶手下一次作案可能在哪个区域?能否预防?
  8、是否存在可能的目击证人?这些证人可能在什么情况下见过凶手?如何找到这些证人,帮助证人们确定他们看到的哪个人是凶手?
  9、凶手的画像如何?多大年纪?多高?是否有某些特殊的外貌、行为特征?他是否真的真的大陆偷渡客?如果来自大陆,是否会将粤语?一个讲广东话、粤语腔调奇怪或者不会讲粤语的人,在香江呆了六十多天,为什么一直没有人觉得可疑、进而报案?
  10、……
  家怡坐了一会儿,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写下的诸多疑问。
  关于第6点没有杀婴儿,她觉得凶手很可能认为没必要杀婴儿,而且可能凶手骨子里是认为孩子无辜。
  那么是否可以判定,凶手是有基本的道德底线的,不是个纯粹的恶徒。
  或者……他对这个世界有恨意,还是决定自己可以过得好,却没能得到幸福,因此报复性发泄,自暴自弃地放任食欲、性欲和暴力欲。
  家怡咬着钢笔屁股,皱眉沉思。
  等茵姐来到办公室,倒了杯红茶塞进她手里时,手中文件已经看得七七八八,且检查完毕、整理进了需要入档案室的纸箱中。
  一口暖红茶入肚,整个肚子都热乎起来。
  吹一口茶杯,白色的水蒸气飘荡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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