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之向着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第27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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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后又道:“刑法规定,非法侵占他们房屋,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怕秃头经理不懂,还解释道:“数额一词不止包括现金,也包括其他资产,比如房子,就属于数额巨大的资产。”
  秃头经理的腿都软了,他哪里知道这些,要不是靠着他侄子,他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哪里当得了经理。
  在此之前,他就是个在工地看大门的。
  “我没占,没占!马上就腾出来!”
  赶紧打电话叫了人去腾房。
  又打电话联系他侄子,也就是物业公司的老板。
  物业公司的老板这会儿并不在京城,在电话里又是道歉又是赔不是。
  “我是真不知道这事儿!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让他干,林先生夫妻俩的损失,我们公司一定赔!”
  林哲还是那句话,把房子从他手里买了,“好好的新房搞得乱七八糟,住进去都堵心。”
  “林先生,就算是你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会依你的想法来判。”
  林哲就笑:“没关系,法院该怎么判怎么判,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像有的人知法犯法。”
  “林先生,实在没必要争一时之气,法院判的可能还没我们私下和解赔付给的多,你……”
  他还没说完,林哲就道:“我还真不缺你这点儿钱。”
  电话那头一下子没了声音,就在林哲想要把电话放下的时候,“……林先生,我们公司也不是无名无姓的……”
  林哲赶紧对警察同志道:“警察同志你们听听,威胁我!”
  电话那头:“……”
  警察同志轻咳一声,“请遵守法律法纪!语言威胁他人也属于违法行为。”
  “误会了,误会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林哲的条件物业公司不可能同意,那就没有继续聊下去的必要了。
  从办公室出来,一行人又去了单元楼。
  这会儿,楼下的空地上堆了很多从楼上搬下来的东西,占了好大一块儿地方,东西还没搬完,还有人在陆陆续续的往下搬。
  有围观的邻居道:“房子就那么点儿大,塞了这么多东西进去,这得挤成什么样哟!”
  “你刚才没上去看呀?挤得满满当当的!都快没处下脚了,脏兮兮的,要是我的房子被搞成那样,我得和物业的人拼命!”
  “就是!买一套房子多不容易啊!”
  “哎!你们猜,咱们小区还有没有其他人的房子被物业给占了?我记得当初好些人买这边的房子是为了落户口,并不住这里。”
  “保不齐!有一就有二。”
  “那咱们得好好的查一查……”
  路过时林哲听了一耳朵。
  上了楼,屋里已经全部搬完,剩余的东西堆在楼道里,房子就算是腾空了,只待恢复原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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