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女配又美又娇 第12节(3 / 4)
谈国柱觉得这样的解决方案也挺好的,先前被抢走的那一笔钱也能够拿回来大部分,这也让他们往后的日子有一些盼头,最重要的还摆脱了于家,简直就是可喜可贺。
“那就请大队长写个协议吧,免得等到往后他们于家一家子不认账。”
南墨说,她可信不过于家那一家子,这样的协议闹上法院当然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可看于家那一家子就知道都是法盲,足够吓吓他们了。
谈国柱也无不可,他也觉得这种还是写下来比较靠谱,有了协议在于家往后也没有脸面来闹。
南墨拿出了纸和笔,谈国柱接了过来把协议写了下来,他写的也很大白话,就是写清楚了谈立军留下的三百块钱抚恤金分给于红花六十块钱,于红花往后不负责养大三个孩子同样的三个孩子长大之后也不会负责她的养老,也算是断绝了关系,这样也挺好的。
松花婶和于红花都不识字,两人就在协议上面按了个手印,而谈国柱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写上了名字。
于婆子看到协议签下了也松了一口气,不等她想出什么歪心思,就见南墨朝着她说:“最晚明天你们必须把属于松花婶和三个孩子的抚恤金拿回来,如果不拿过来,我们就直接上公社,到时候你们会有什么样的待遇,你们心里清楚的!”
于婆子原本还想拖拖拉拉一阵子,觉得只要自己拖的时间长一点说不好就能够把钱再多拖一阵子,毕竟现在钱就在她的口袋里面,这年头向来都是欠钱的是老爷,没想到南墨一口就说破了她那点见不得光的心思。
于婆子呵呵笑了两声:“不敢不敢,我们会送来的!”
她算是怕了这个小知青了,要说狠就没有比这个人更狠的,她这可不是随便说说而是真的会说到做到的。于婆子想了想也决定认栽,终日打雁叫雁啄了眼,这笔账她先记下,等往后说不准还能有回报她的时候,现在先安生一些,省的真的一家子都没了性命。
于婆子想到这里,也不想再呆在青山大队了,招呼了儿子儿媳妇就要走,于红花也跟着默默地走了。
于家人走的时候也没有受到阻拦,只是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眼神都很不友好,都是带着厌恶,毕竟于家人的所作所为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足够叫人厌恶的了,尤其是对于红花。
以前村子里面的人还觉得于红花这人可怜的很,摊上了那样的一家人,但现在知道她想丢下三个孩子不管的事情之后,哪里还能同情的起来,这哪里是个当妈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简直比后妈还要来的后妈!
虽然很多人这会都在地里干活没去看热闹,但去看了热闹的人可都不是什么嘴严的,尤其这样的一出好戏在他们青山大队也是头一次见到,所以不等别人问就先巴巴地把事情全给抖了出来。
知道这件事情的全都恶狠狠地咒骂起了于家和于红花,与此同时,南墨也算是在青山大队里面打开了知名度,青山大队的男女老少全都知道这一次来的知青里面这个叫南墨的小知青那叫一个牛掰厉害!
第34章 奶粉
南墨虽然在青山大队出了名,并不算全都是好名声,村子里头的人对她的评价也是两极分化。
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这姑娘不错,至少帮着松花婶拿回了应该拿的钱,于家那样的人家还是早断了关系早好,那就不是什么好亲戚。可也有一些人觉得南墨就是强出头,不管于红花再怎么不是那也是三个孩子的亲妈这个时候就应该好好地劝她留在家里照顾三个孩子才对,哪能和人断绝关系,松花婶一个人一天最多也就是挣个六七工分,哪能挣得回三个孩子的口粮?就算能拿回那些钱那也只是坐吃山空而已。
不过这种说法又被人给驳了,于红花就没想着要留下要走也是早晚的事情,而且于家那就是吸血鬼,不掰扯个清楚往后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情来,至少现在还能拿回钱来,要是再拖过一阵子说不定就这点钱都没剩下了。
反正这事儿现在进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预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会成为青山大队的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且还很快会传播开去。
谈国柱见事情解决了也就吆喝着众人都散了,该上工就上工,倒是把松花婶留下了,家里事情也还得她好好处理呢,松花婶好声好气地把众人送走,她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她看向南墨,真心诚意地说:“闺女,我真是谢谢你了啊!”
“松花婶你不怪我就好。”
“不怪不怪,于家那些人我早就已经厌烦到了极点,以前是因为阿宝还在于红花的肚子里面我没办法只能忍着。于红花这人太没良心了,走了也好。”
松花婶说这些话的时候也都是打从心底里面十分真心诚意的说辞,于红花人走了,她的确会难过一阵子,也顶多就是难过这一阵子而已,等到往后就不会再难过了,而且她还能够拿回两百四十块钱,有了钱就算她挣不了多少工分也还能撑好些时候,怎么算也比于红花还留在家里却手上一干二净一毛钱都没有来的强。
松花婶就是因为看的透彻,所以才愿意同意南墨的这个提议的。
“您能这样想是最好不过了,就是大妮小妮怕是一时之间转不过弯来,而且她们岁数还小还得婶你多看顾着点,别钻了牛角尖才好。”
南墨最担心的还是大妮小妮,两个孩子现在心里肯定不好受,再加上岁数又小是需要家长多关心的时候。
松花婶应了,她觉得大妮小妮虽然岁数不大但也都是懂事的孩子,早晚也还是会懂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眼角又有了泪花。
“松花婶是在担心阿宝吧?”
南墨见松花婶那愁眉不展的模样就知道松花婶现在肯定最担心的就是阿宝了。 ↑返回顶部↑
“那就请大队长写个协议吧,免得等到往后他们于家一家子不认账。”
南墨说,她可信不过于家那一家子,这样的协议闹上法院当然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可看于家那一家子就知道都是法盲,足够吓吓他们了。
谈国柱也无不可,他也觉得这种还是写下来比较靠谱,有了协议在于家往后也没有脸面来闹。
南墨拿出了纸和笔,谈国柱接了过来把协议写了下来,他写的也很大白话,就是写清楚了谈立军留下的三百块钱抚恤金分给于红花六十块钱,于红花往后不负责养大三个孩子同样的三个孩子长大之后也不会负责她的养老,也算是断绝了关系,这样也挺好的。
松花婶和于红花都不识字,两人就在协议上面按了个手印,而谈国柱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写上了名字。
于婆子看到协议签下了也松了一口气,不等她想出什么歪心思,就见南墨朝着她说:“最晚明天你们必须把属于松花婶和三个孩子的抚恤金拿回来,如果不拿过来,我们就直接上公社,到时候你们会有什么样的待遇,你们心里清楚的!”
于婆子原本还想拖拖拉拉一阵子,觉得只要自己拖的时间长一点说不好就能够把钱再多拖一阵子,毕竟现在钱就在她的口袋里面,这年头向来都是欠钱的是老爷,没想到南墨一口就说破了她那点见不得光的心思。
于婆子呵呵笑了两声:“不敢不敢,我们会送来的!”
她算是怕了这个小知青了,要说狠就没有比这个人更狠的,她这可不是随便说说而是真的会说到做到的。于婆子想了想也决定认栽,终日打雁叫雁啄了眼,这笔账她先记下,等往后说不准还能有回报她的时候,现在先安生一些,省的真的一家子都没了性命。
于婆子想到这里,也不想再呆在青山大队了,招呼了儿子儿媳妇就要走,于红花也跟着默默地走了。
于家人走的时候也没有受到阻拦,只是每一个看到他们的人眼神都很不友好,都是带着厌恶,毕竟于家人的所作所为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足够叫人厌恶的了,尤其是对于红花。
以前村子里面的人还觉得于红花这人可怜的很,摊上了那样的一家人,但现在知道她想丢下三个孩子不管的事情之后,哪里还能同情的起来,这哪里是个当妈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简直比后妈还要来的后妈!
虽然很多人这会都在地里干活没去看热闹,但去看了热闹的人可都不是什么嘴严的,尤其这样的一出好戏在他们青山大队也是头一次见到,所以不等别人问就先巴巴地把事情全给抖了出来。
知道这件事情的全都恶狠狠地咒骂起了于家和于红花,与此同时,南墨也算是在青山大队里面打开了知名度,青山大队的男女老少全都知道这一次来的知青里面这个叫南墨的小知青那叫一个牛掰厉害!
第34章 奶粉
南墨虽然在青山大队出了名,并不算全都是好名声,村子里头的人对她的评价也是两极分化。
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这姑娘不错,至少帮着松花婶拿回了应该拿的钱,于家那样的人家还是早断了关系早好,那就不是什么好亲戚。可也有一些人觉得南墨就是强出头,不管于红花再怎么不是那也是三个孩子的亲妈这个时候就应该好好地劝她留在家里照顾三个孩子才对,哪能和人断绝关系,松花婶一个人一天最多也就是挣个六七工分,哪能挣得回三个孩子的口粮?就算能拿回那些钱那也只是坐吃山空而已。
不过这种说法又被人给驳了,于红花就没想着要留下要走也是早晚的事情,而且于家那就是吸血鬼,不掰扯个清楚往后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情来,至少现在还能拿回钱来,要是再拖过一阵子说不定就这点钱都没剩下了。
反正这事儿现在进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预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会成为青山大队的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且还很快会传播开去。
谈国柱见事情解决了也就吆喝着众人都散了,该上工就上工,倒是把松花婶留下了,家里事情也还得她好好处理呢,松花婶好声好气地把众人送走,她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她看向南墨,真心诚意地说:“闺女,我真是谢谢你了啊!”
“松花婶你不怪我就好。”
“不怪不怪,于家那些人我早就已经厌烦到了极点,以前是因为阿宝还在于红花的肚子里面我没办法只能忍着。于红花这人太没良心了,走了也好。”
松花婶说这些话的时候也都是打从心底里面十分真心诚意的说辞,于红花人走了,她的确会难过一阵子,也顶多就是难过这一阵子而已,等到往后就不会再难过了,而且她还能够拿回两百四十块钱,有了钱就算她挣不了多少工分也还能撑好些时候,怎么算也比于红花还留在家里却手上一干二净一毛钱都没有来的强。
松花婶就是因为看的透彻,所以才愿意同意南墨的这个提议的。
“您能这样想是最好不过了,就是大妮小妮怕是一时之间转不过弯来,而且她们岁数还小还得婶你多看顾着点,别钻了牛角尖才好。”
南墨最担心的还是大妮小妮,两个孩子现在心里肯定不好受,再加上岁数又小是需要家长多关心的时候。
松花婶应了,她觉得大妮小妮虽然岁数不大但也都是懂事的孩子,早晚也还是会懂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眼角又有了泪花。
“松花婶是在担心阿宝吧?”
南墨见松花婶那愁眉不展的模样就知道松花婶现在肯定最担心的就是阿宝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