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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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说道:“方才我说的话就是骗你的,我这样的人,我一点儿不觉得抱着一个女人说会儿话算是什么混账事,我不能说完全不在乎那个王八蛋是不是进了你的屋子,但就是他当时进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时你也不是我的女人,没必要为我守着,况且这种事情我这种人来说司空见惯。我是要娶你的,我不想说些不好的话,但将来若是再有人闯了你的门,但凡你不是自愿的,你来与我言语一声便好,我绝不会因此而怪你,你也大可当是被狗咬了,不必放在心上。”
  老流氓觉得自己一番话充分展现了他作为男人宽阔的胸怀和气量,也充分的表明了他虽然是个穿长衫的流氓,但他比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知道强多少倍,但凡哪个女人听了应该都要倒在他怀里流下感动的泪水。
  然而,等到他的话说完,只见小姑娘扬起袖子往眼睛上一抹,盈在眼眶里的眼泪瞬间消失不见,小姑娘一双大眼睛里都是震惊。
  “抱着女人说话不算混账事?你经常做?”
  “呃……也没有。”
  “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很久以前有过。”
  “那就是有过?谁?胡曼云?还有别人吗?”
  “呃……”
  “说话!支支吾吾的,你心虚什么?”
  “很久以前了,真的。”
  “多久以前?我出生以前?”
  “先说一下,你抱过胡曼云吗?”
  “呃……”
  “说!”
  “没有。”
  “你撒谎!!!”
  “有。”
  “你不要脸!”
  ……
  “伍世青!你个臭流氓!!!老瘪三!!!”
  【这和老子想象中的不一样!!!】
  -
  所谓一朝天堂,一朝地狱,快活了大半个晚上,最后五分钟被骂得第三条腿都瞬间软了的伍世青拖着腿回了房,坐进他那张鹅绒沙发里,点了一支烟。
  左手夹着烟,手肋支在沙发扶手上,拇指撑着太阳穴,将右手掌心摊开,上面的牙印还在,血迹已干。
  伍世青知道一个人若是生气得很了,会发抖,但他自己从来没有过,今日算是有了新的体验。
  对一个乡下宅子里长大,读过书识字的小姐,人已经明确拒绝了,直接带着人和枪往人闺房里闯,这是人留了心眼,从里面装了门栓,挡了一下,自己跑了,若是没挡这么一下,真闯进了人,欲行不轨,人丫头肯定不干,然后当着人的面儿,丫头或死或残,再把人小姐办了。
  再加上这事儿多半娘家人跑不了参与其中,按照伍世青多年流氓地痞的经验,以及舞厅窑子里的见闻,这种事回头想人小姐认命就嫁了?做梦吧!
  只要不是全天派人看着,但凡眨个眼,多半小姐也不会活了,等着收尸吧。
  就算是活下来了,只怕一辈子都走不出来,不疯算好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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