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4 / 4)
原先是郑阿姨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坚持保留下来单据,如今成了邱向阳向父母索要抚养费的证据。
第一份是邱向阳爷爷签下的委托书,还按了手印,委托郑阿姨照顾邱向阳,全日托,不接回家。
第二份是三个月的保姆费和生活费,支付人是邱家叔叔。
第三份也是三个月的保姆费和生活费,支付人是邱家姑姑。
一份又一份,连续的,没有中断的保姆费和生活费,支付人都是邱家叔叔和邱家姑姑,一直到邱向阳上小学,这些单据中还夹杂了一份保证书,内容是郑阿姨个人借出邱家的户口薄,用予邱向阳上小学的报名办理,保证在当年十月之前,将户口薄完整的交还给邱家。 ↑返回顶部↑
第一份是邱向阳爷爷签下的委托书,还按了手印,委托郑阿姨照顾邱向阳,全日托,不接回家。
第二份是三个月的保姆费和生活费,支付人是邱家叔叔。
第三份也是三个月的保姆费和生活费,支付人是邱家姑姑。
一份又一份,连续的,没有中断的保姆费和生活费,支付人都是邱家叔叔和邱家姑姑,一直到邱向阳上小学,这些单据中还夹杂了一份保证书,内容是郑阿姨个人借出邱家的户口薄,用予邱向阳上小学的报名办理,保证在当年十月之前,将户口薄完整的交还给邱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