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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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向阳轻轻的点了点头。
  “好,所以你回去好好想一想,你能够接受到什么样的价格,这样我才好和对方律师讨价还价。”林律师很有信心,对方律师一定会找他来砍价的。
  林律师考虑的很现实,就算邱向阳从两个月的婴儿长到现在的十七岁少女,的确花费了十多万的金钱,但是在打抚养权官司时,还是主要看父母的经济能力的,邱家兴和肖金萍坐了十年牢,入狱前财产又赔偿光了,没有积蓄,所以,只要邱家兴和肖金萍卖惨,法庭还是要照顾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的。
  虽然林律师调查了邱家兴和肖金萍这几年的经济状况,这又是一大笔服务费用,也亏得邱向阳付得起,林律师才能深入调查,但是,肖金萍是真的没什么钱,她的工资不高,底下又有一个孩子,花费不小,而邱家兴呢,他倒是很狡猾的钻空子。
  邱家兴名下既没有不动产和车,钱又不放在银行账户里,他又是做小生意的,没有工作单位可调查他的工资,就只能根据他的花费来估算他的收入,但是他家的支出,又主要是从他现任女友的信用卡走的,这样的情况不好判断是他出的钱,所以这样的收入预估没有多大意义,在法律上是很难站住脚的。
  所以还是回上头说的,只要邱家兴和肖金萍向法庭卖惨,法官还真不会判他们付全部的抚养费。
  现在就真的只能讨价还价了。
  第99章 过年
  邱向阳之所以不惜花费金钱花费时间的打这场抚养费官司,一是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二是为了留一个案件记录,等到若干年后,邱家旺和肖金萍老了,要子女赡养了,她就可以有理有据的只支付很少的赡养费给他们,然后除了这笔赡养费,她与邱家旺肖金萍再无任何关系。
  别指望她养老,别指望她去照顾他们,别指望她去为他们还债,至于这后一点,呵呵,以邱家旺和肖金萍的人品来说,尤其是邱家旺,几十年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会不会再次坑人钱财,会不会赖账不还,会不会甩锅给子女,这个还真难预料呢。
  所以邱向阳必须打这场官司,必须留一个案件记录,几十年前他们没有照顾过她,几十年后,也别想拖累她。
  恩怨两消,关系断绝,这是邱向阳难以放下的执念。
  这个执念始于很早,因为邱向阳本身是这样的特殊身世,所以她很早就开始主动的去了解抚养和赡养的各种官司和新闻。
  在现实中,社会和法律都对父母太过包容了,父母就算不抚养子女,一分钱都不给,子女也必须赡养子女,这样的现实令人愤怒,但是更多的是无奈,谁让中国就是一个讲究孝道的人情社会呢,子女再愤怒,再觉得不合理,也改变不了现实,因为这一变,挑战的就是中国传承几千年的伦常,除非再出现一个开天辟地的伟人,像太、祖那般将妻与夫放于平等的位置上,让子与父也处于平等的位置上。
  而且令人愤怒的事实还不只是如此,更更愤怒的是,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不可以向父母追讨抚养费。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如果不是以上的两种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而在现实操作中,还有十六周岁这一条线,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再读书,工作了,那么,子女就具备养活自己的能力,父母也就可以不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了。
  这种法律,是不是很令人愤怒?
  子女一旦成年,不仅不可以追讨父母拖欠的抚养费,而在未来的几十年后,却还必须支付父母的赡养费。
  太不公平了!
  当年邱向阳知道这个事实后,马上转而开始关注打抚养费官司的事,因为她不想白白吃亏了,再不讨要,等到成年了,她就真的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可是郑阿姨不同意,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所以她带大了邱向阳,但她同时也是一个偏于传统的女人,她始终认为,子女是不应该状告父母的,就算父母再不好,也不可以。
  所以邱向阳只能忍了,当年她还小,没有钱,还没有郑阿姨的支持,她怎么打官司?
  她只能好好读书,想着盼着以后长大了,再也不回清山县,走的远远的,不让邱家旺和肖金萍找到她。
  这是屈从于现实的无可奈何。
  但是命运给予了邱向阳一场机遇,她捡到了小窗户,她的人生从此改变了。
  位面交易,财富积累,邱向阳有钱了,钱壮人胆,邱向阳状告父母的心思又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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