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8之IT女王 第45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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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以为「我,秦始皇,打钱」,只是个例,没想到在「鸿雁」各个群、紫金论坛,还有其他几大论坛,甚至连正经的报纸、杂志。甚至某些电视台都出现了一个广告。
  “你是否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事情要做?是否还有许多遗憾没有实现?是否想看看长大的儿孙?
  是否想看看千百年以后的世界?
  血肉苦弱,现在,你可以摆脱无用沉重的身体,将自己的意识上传。你的意识将与电子同在……”
  下面还有许多图片,证明电子是宇宙物质的一部分,意识会附在电子上,只要宇宙一天不毁灭,上传者的意识将会永远存在。
  甚至还能操作电器,达成了机械飞升……
  这些扯蛋的玩意儿,安夏根本就不在乎。
  网络骗局这么多,多他一个又如何。
  问题是,这个广告的落款是「紫金生命科技公司」。
  连logo都跟紫金科技一模一样。
  “你大爷!谁干的!我现在就让你飞升!”安夏大怒。
  第211章 为什么骗子戏这么多
  安夏先找到法务, 根据法务组同事的描述,从公司名字的角度来说……现在的规范是不同行业的公司可以起一样的名字。
  在科技领域, 紫金只有一个。
  但是架不住人家有紫金餐厅、紫金汽车、紫金修理厂、紫金医院……
  这个「紫金生命科技」注册的领域是生物技术, 跟紫金科技注册的信息技术不是一个领域。
  所以,不能以名称侵权来告他们。
  至于logo……
  法务组分析之后表示:“我们的标志是电子的拟态图,他们用的是一个化学元素,看起来有点像, 但如果硬要说一样的话, 法院那边不好举证。”
  只有一模一样的叠图才能拿出来做证据。
  安夏了然, 这种就跟写论文的查重率一样, 实在压不下去,人民群众就会选择中译中。
  而抄袭的判定是字必须一模一样。
  「一日之计在于晨」跟——“一天效率最高的时候是早上。”
  意思一样, 算下来, 只有一个字重复, 字还多了。
  总之, 想让他们公司改名和改logo, 走协商可能比告他们要简单一点。
  “要是他们干点什么正经事, 我也不在乎跟他们重名, 现在他们干得事情, 实在不像是正经事。”
  主要是那个广告太邪门。
  简直比海蓝之谜的中国特供版还邪门。
  海蓝之谜刚进中国的时候,广告就像跑江湖卖大力丸,连故事的套路都一样:
  博士在实验室不小心把自己的脸烧伤, 一脸的伤疤, 博士无意中涂了自己发明的面霜, 顿时伤疤全无,新皮更胜从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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