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春秋不当王 第24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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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不敢做的,他做。
  别人不敢得罪的,他得罪。
  而这,就是葆申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
  “王之罪当笞,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爸安排我教育你、引导你、辅佐你,那我如果不打你,就是对不起你爸。
  所以对不住了,我今天必须要鞭笞你。
  而楚文王也不愧是一代雄主,眼见葆申如此坚决,竟也好似是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
  于是,他主动跪伏于地,葆申也二话不说,束细荆五十,跪着手持荆条,只象征性的在楚文王的背上打了打,就说“王起矣”。
  事情发展到这里,楚文王虚心受教的形象已经演得是入木三分的了,而葆申敢言能谏的形象也已十分的鲜明。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但事实上还并没有。
  到了这节骨眼,楚文王却还就不依不饶了,居然还想着要变本加厉。
  说来也是,如此敷衍了事又如何能彰显他自己虚怀若谷的态度呢?
  于是,这时他居然主动是对葆申言道:
  “有笞之名一也!”(文王告诉葆申,要葆申别假打,要打就真打!)
  如果这时候换做了其他人,听到楚王说的这些话会是个什么反应?
  肯定吓都吓死了。势必都会觉得楚文王说得就是反话。
  这能真打?谁又敢真打?以下犯上,这一言不合说不定就是灭满门的大罪啊!
  但别人不敢,不代表他葆申不敢。葆申闻言,还真的就用荆条,狠狠的鞭笞了文王一顿!
  一代雄主楚文王,便就这样被葆申是用荆条抽了一顿。
  而最后的剧本,就很套路了。
  葆申一顿抽完,先是自流于渊,请死罪。
  而文王则是派人宽慰道:
  “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
  ……
  “再然后,文王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楚国,兼国三十九。令楚国广大至于此者,此皆葆申之力也。”
  李然前前后后,将葆申的事迹是如数家珍一般的说了一遍,并且将楚国兼并吞灭三十九国的功绩全都算在了葆申头上,这显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毕竟葆申只是做了他身为老师应该做的事。
  但也由此不难看出葆申这个人对楚文王,以及对于整个楚国的影响,也不可谓之不深远。
  李然言罢,大营之中一片安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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