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春秋不当王 第288节(2 / 4)
伍奢的话让楚王心中大定:
“如此说,寡人也就放心了……可是伍卿你这伤势……”
“奢不碍事!”
伍奢胸前中箭,箭尖尚且还留在肉中,所幸未曾伤及心脏,暂无生命之危,如今停止奔波,神色亦微有恢复。
楚王闻言,亦是颇为感动:
“奢当真我楚人之勇士也!寡人果然没看错你们一家!”
只听得伍奢此时又喘气回道:
“奢不畏惧舍生取义,只是担心保护不得大王安危!”
楚王上前握住伍奢的手:
“卿之大义,寡人铭感五内。不知卿有何求?待寡人回去,定无有不允。”
又见伍奢是直摇了摇头,并甚是慷慨言道:
“能不负君父厚恩,此生已是无憾,又岂敢别有他求?!”
楚王闻言,只拍了拍伍奢的手背,又是颇为感慨道:
“你们伍家上下皆为忠君之臣,寡人不敢或望,待此番脱险,定然大大嘉奖!”
“大王待我伍家恩重如山,此乃我伍家分内之事,若是嘉奖,实愧不敢当。而且,目前也并未脱困,大王此言……恐还为时尚早。”
伍奢可谓是一语惊醒了楚王,的确他二人眼下还生死未卜。
毕竟如今只剩下了他们君臣二人,而且他们现在所要去的,其实也是早已落入吴国掌控的赖国地界。
楚王不由是收起了笑容,并是又坐了下来,陷入沉思之中。
楚王这段时间在李然的协助之下,楚国蒸蒸日上,俨然成为了一方的霸主。
只是,李然这刚一离开,他所领导下的楚军便突然是被打了个大败亏输。此等战绩,若是传了出去,也委实是太过丢人了。
而如今,他现在的处境亦是不妙,伍奢又身负重伤,如果再有追兵赶到,届时他二人便只能是束手就擒。
到头来,这就非但是楚师的一败涂地了,他更可能会成为楚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敌国所擒的楚国君王。
对于这一份耻辱,他如何能受得了?
“嗯……卿之所言甚是,我们理应尽快赶路才是。”
于是,楚王又端坐了下来,伍奢亦是咬牙起来,趴在辕木之上,策马而行,如此又奔走一日,终于是到了罗汭。
罗汭乃是多处河流聚集汇合所在,较缓的地势有一座小山,这山势并不高,但占地极广。且上山之路险峻,有一必经小径,两边山崖耸立,中间仅一条狭小的通道,是为一线天。
且后山尚有一条通路,可以勾连莱山,莱山较之此山更为险峻。因此,且占住此处,的确是一个绝佳的选择。
伍奢搀扶着楚王下了马车,随后伍奢在两匹马的马屁股上都是刺了一剑,马匹受惊,鸣叫跑开,而他们君臣二人则是开始了跋山。
而楚王一直养尊处优的,又何曾吃过这等的苦头?回望当初,深悔不该,不禁暗道:
“此番即便是能收拢残部,其士气亦是不存,恐怕于此处也难以固守!” ↑返回顶部↑
“如此说,寡人也就放心了……可是伍卿你这伤势……”
“奢不碍事!”
伍奢胸前中箭,箭尖尚且还留在肉中,所幸未曾伤及心脏,暂无生命之危,如今停止奔波,神色亦微有恢复。
楚王闻言,亦是颇为感动:
“奢当真我楚人之勇士也!寡人果然没看错你们一家!”
只听得伍奢此时又喘气回道:
“奢不畏惧舍生取义,只是担心保护不得大王安危!”
楚王上前握住伍奢的手:
“卿之大义,寡人铭感五内。不知卿有何求?待寡人回去,定无有不允。”
又见伍奢是直摇了摇头,并甚是慷慨言道:
“能不负君父厚恩,此生已是无憾,又岂敢别有他求?!”
楚王闻言,只拍了拍伍奢的手背,又是颇为感慨道:
“你们伍家上下皆为忠君之臣,寡人不敢或望,待此番脱险,定然大大嘉奖!”
“大王待我伍家恩重如山,此乃我伍家分内之事,若是嘉奖,实愧不敢当。而且,目前也并未脱困,大王此言……恐还为时尚早。”
伍奢可谓是一语惊醒了楚王,的确他二人眼下还生死未卜。
毕竟如今只剩下了他们君臣二人,而且他们现在所要去的,其实也是早已落入吴国掌控的赖国地界。
楚王不由是收起了笑容,并是又坐了下来,陷入沉思之中。
楚王这段时间在李然的协助之下,楚国蒸蒸日上,俨然成为了一方的霸主。
只是,李然这刚一离开,他所领导下的楚军便突然是被打了个大败亏输。此等战绩,若是传了出去,也委实是太过丢人了。
而如今,他现在的处境亦是不妙,伍奢又身负重伤,如果再有追兵赶到,届时他二人便只能是束手就擒。
到头来,这就非但是楚师的一败涂地了,他更可能会成为楚国历史上第一个被敌国所擒的楚国君王。
对于这一份耻辱,他如何能受得了?
“嗯……卿之所言甚是,我们理应尽快赶路才是。”
于是,楚王又端坐了下来,伍奢亦是咬牙起来,趴在辕木之上,策马而行,如此又奔走一日,终于是到了罗汭。
罗汭乃是多处河流聚集汇合所在,较缓的地势有一座小山,这山势并不高,但占地极广。且上山之路险峻,有一必经小径,两边山崖耸立,中间仅一条狭小的通道,是为一线天。
且后山尚有一条通路,可以勾连莱山,莱山较之此山更为险峻。因此,且占住此处,的确是一个绝佳的选择。
伍奢搀扶着楚王下了马车,随后伍奢在两匹马的马屁股上都是刺了一剑,马匹受惊,鸣叫跑开,而他们君臣二人则是开始了跋山。
而楚王一直养尊处优的,又何曾吃过这等的苦头?回望当初,深悔不该,不禁暗道:
“此番即便是能收拢残部,其士气亦是不存,恐怕于此处也难以固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