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47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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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34章 脏东西
  汤显祖回头一看,这位同年也是上次出游的同伴,是分到刑部的观政进士丁进宗。
  按照东南的体制设计,在东南司法体系中,是刑部和大理寺并立。
  在大理寺下设立“秋审厅”和“上诉厅”。
  死刑犯都是秋后问斩,秋审厅专门负责地方上报的死刑案件复核。
  “上诉厅”则是对府县两级判院审判结果都不服,最后上诉的审理部门。
  大理寺的职能类似于比州府更高一级的最高法庭,职能相对比较简单,就是负责审理地方上无法处理的案件。
  除此之外,大理寺也会定期派出巡回法庭,受理地方上的冤假错案。
  而刑部的职能又复杂的多。
  由于东南还没有完成制宪,制宪会议授权制宪委员会进行制宪,但是具体的制宪工作是刑部在做。
  毕竟刑部才是聚集了整个最精通刑名司法的专业人士的部门。
  刑部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律法,以及协调各地律令中冲突的部分,规定各级官府衙门的法律权力,并且对各部门发布的司法类文件进行审核。
  除此之外,刑部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应诉。
  根据东南的司法改革方向,地方上的判院是负责审理判决案件的司法机构,也就是负责裁判的部门。
  需要裁判就要有参与裁判的双方,也就是原告和被告。
  但是这种概念只适用于民事诉讼的案件,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有时候是没有原告的。
  比如死者没有亲属这种情况,依然需要一个提告的人。
  又或者苏州一些地主状告铁路公司的案子,被告就是铁路公司,也就是官府的机构了。
  这时候官府反而成了被告。
  在这种时候,就需要有人代替官府出来应诉。
  这就是所谓的公诉讼师。
  如今公诉讼师有两种,一种是由官府出钱雇佣名气大的讼师来担任。
  另外一种就是专业的官府公职人员来担任,根据资历可以领到吏员的薪水,能力优异的可以参加刑部的选调转入官途。
  这些人也是归刑部管辖的。
  汤显祖来刑部就是来搬救兵的。
  因为苏州这地方百姓善于诉讼,所以这些被铁路公司征地的百姓联合起来雇佣了不少大讼师,苏州府和铁路公司聘请的公诉讼师已经招架不住了。
  汤显祖进入刑部之后,迅速找到了公诉司的主司焦竑。
  听完了汤显祖的描述,这位何心隐的高足抬起头说道:
  “这件事我也听苏州的同僚说了,事关铁路大事,我们公诉司自然要派人。”
  “不过这些提起诉讼的人当中,有些也是可以想办法庭外和解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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