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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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她也只能躲在家中,天知道她那天晚上是怎么度过了。
  再见到父母,是第二天警察将她从别墅接到医院。
  只不过,父亲蓝博已经成了一具被湖水泡的浮肿的尸体,据警察所说是自杀。
  而母亲,正如梦中所见,揽着一个十余岁的女孩。
  其实,母亲出轨的事情她并非不知晓,虽是有错,但有错的又可止其一人,一切还是源于她的父亲并不喜欢女孩。
  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男人有钱就会变坏”。
  蓝森算是典型。
  蓝男在很早的时候便知晓,他其实早在外面有了家庭,还如愿得了个他喜欢的儿子。若不是余惠芬不愿意便宜了小三离婚,那个女人或许早就成了她的后妈。
  说来也是可笑,在余惠芬重遇王瑞旧情复燃之后,在谈及离婚又觉得财产分配不均之下,这对夫妻就好像形成了默契一般,你玩你的我,我玩我的,互不干涉。
  这个家庭,根本就是畸形的!
  蓝男恍然不知的是,自己除了有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原来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
  而她,才是那个名正言顺“杀人犯”的女儿!
  余惠芬自然也撇不了关系,也正是为了回避这些,才会从海市回到了现在所居住的郦市。
  当初,倒也有提过带蓝男过来一起生活,蓝男拒绝了。
  于她来说,去往郦市,不过是从一个畸形的家庭去往了另一个畸形的家庭。
  而去往南都,是在她收到南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之后的决定。
  之前算是为了肖煦才将第一志愿填为南都大学,那时的她更是在想,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只是,思及“杀人犯”女儿这个名号,她竟然自卑了。
  诚如她之前对肖煦所说,她很少求人,他是她求的第一个男人。
  却也是为了他,她去求了另一个人——那个小三。
  对方因为没有嫁给她的父亲免于牵连,倒也念及旧情,用着她父亲曾给其的钱,帮她换了姓名,让她可以安然的在南都度过她的大学生涯。
  这样的因果,想来真真是可笑……
  第430章 番外 余闻雨和肖煦(34)
  虽换了姓名,模样却是不可能改变。
  这算是她即便成了余闻雨,也没有直接去找肖煦的原因之一。
  究其另一个原因,则是她跟自己打了个赌。
  打赌四年的大学生活之后,她还会不会喜欢肖煦,如果不再喜欢,自然没有再见面的必要。如果喜欢,她会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四年,很长,想必也足够他完全忘记那个叫蓝男的糟糕女孩。
  却是自打她在律师楼附近无意间看见他,忍不住拍下相册中的第一张照片之后,感觉等待变得没那么漫长。
  每每看到那张不甚清晰的侧面照,她就会想起他牵着她的手陪她一起上警车的场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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