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41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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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美云笑了下,想到以后还会和对方继续来往生意,便也没瞒着,“我女儿。”
  她手里的货还有不少,都想通过金六子的手里,慢慢全部卖出去。
  这些货物现在搁在手里是值钱,但是沈美云知道的,在往后推个几十年。
  这些东西都不值钱了。
  它们现在会值钱,那是因为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什么物资都管控的阶段。
  听到沈美云介绍完绵绵,是她女儿的时候。
  金六子沉默了片刻,他笑容有些苦涩,抬手想要摸摸绵绵的头,到底是没能下去手。
  伸出去一半,又把手缩回来了。
  他不敢。
  “走吧,我去看下货物。”
  沈美云看到这一幕,若有所思,看来上辈子金六子收了,林兰兰为干女儿,这里面可能有内幕了。
  就冲着对方之前那个笑容,看着就怪让人难受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牵着绵绵的手,在前面领路,走到了林子后面。
  “就这里了。”
  灌木和厚厚的杂草扒开后,露出了整齐的十辆自行车。
  当然,咳咳。
  其实不止这么多,还有另外两个地方,只是对方没说要那么多,沈美云也不好提前暴露出来不是?
  金六子看着那被遍地杂草包围的凤凰牌自行车。
  他顿时无语了,“你知道不知道,这些自行车被买回去后,有些人还怕伤到了自行车,下雨的时候,还把自行车扛在脖子上。”
  像是沈美云这种不爱惜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说实话,那种不爱惜的感觉,甚至都超过他一口气见到十辆,凤凰牌自行车的震惊感了。
  沈美云意外了下,“自行车是用的。”
  在她的行为准则里面,也一直都是如此的。
  听到这个回答,轮到金六子意外了,“你肯定是出生好人家的孩子。”
  所以才会把车子定义为用。
  对于很多穷苦和普通人家的人来说,买了车子回去,更多的是供着。
  没错就是供着,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并不会去骑车子。
  除非,那种不得不用的情况,这才会把自行车骑出去,给大家看下,当然也存着几分炫耀的心思。
  沈美云想了下,好人家吗?
  这辈子确实是好人家了,毕竟,不管是沈怀山还是陈秋荷,两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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