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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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北疆牧民凭什么放着马和羊不管转而去养兔子?
  霍淩一时还没想到这个问题,写文的考生就笔锋一转的写到这个问题,并提到燕云十六州同北疆之间隔着的两个小国家——楼兰和大宛国。
  龙蛇混杂的楼兰和大宛国是最混乱的地方,但有时候也是最和平的地方。北疆和大周之间虽然隔着持续了上百年的血海深仇,但大周人和北疆人却能在楼兰和大宛国勉强和平相处,因为他们要在这里做生意。
  假设有一支大商队或者几支大商队向北疆人大量收购兔子,在不涉及马匹和盐矿的情况下,北疆人会警惕吗?
  不会。
  利益当道,北疆贩子连马匹和盐矿都敢走私——只要第一道过手的人不是大周人,更不用说几只兔子。
  大量需求的兔子从哪里来?
  从北疆的牧民那里。
  一旦特别能生而且生长期短暂的一只兔子获得的收益,获得的收益几乎能够和养一只羊得到的收益持平,北疆牧民都不用人催就会去养兔子,至于草原会怎么样?
  不过就是一只兔子,能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嘛。
  当怀着这种想法的人多了以后,兔子也就会多起来了,等到某一天商队不再收购兔子的时候,北疆人就会明白——云州为什么会有个“兔子坳”却被放着不管了。
  云州的“兔子坳”真的要解决的话,需要放火烧山,北疆的“兔子坳”要解决的话,火烧草原吗?
  烧掉草原以后,北疆怎么办?
  光是想一想,霍淩就忍不住为北疆掬一把同情泪。
  霍淩手中的这篇策论语言简洁而直白,能直接说的地方就不会用比喻,不像公孙洵一样将人比喻成雄鹰或者猎豹,而是直接在文中用上了“部落虽弱,然与大周可一挡三”这样的话来说明北疆人骁勇善战,写的每一句话都让霍淩不用在脑子里过三圈就能想明白。
  尤其是一个接一个简单而又意味深长的设问。
  正因为霍淩这种脑子都想明白了,他这才意识到,“这种断人根本的方法,还真是……”抖了抖手中的卷子,忍不住眯起眼的霍淩歪头想了一下,才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比公孙洵都要歹毒。”
  恭敬的站在下首的宫嶷:……陛下,名字都还糊着,您怎么就确定第一份策论是公孙洵写的了?
  回忆起曾经见到过的霍淩同公孙洵之间的相处景象,张口欲言的宫嶷抬起头看向陷入自己思绪的霍淩,宫嶷忍了又忍以后还是决定向一边的小安子学习,当好不需要存在感的花瓶。
  没有人打断霍淩的思路,他甚至都将这份策论中对方没提到的问题都考虑清楚了。
  买兔子的钱从哪里来?
  工部最近弄出来的“琉璃”、“肥皂”,是个好东西。
  不值几个钱但目前只提供给皇宫的琉璃——因为霍淩还没想好拿这玩意干什么,所以暂时不准工部外流,就连大周的贵族都有点蠢蠢欲动,更不用说向来喜欢用铺张浪费来彰显实力的北疆皇庭,精致而又看起来独一无二的琉璃在北疆贵族之间一定有市场。
  至于成本,工部研究水泥成品的时候弄出来的“边角料”,要什么成本?
  写策论的考生只是提了一下“大周可以卖东西给北疆人,然后用获得的钱来收购北疆人的兔子”这一点,同样喜欢发散思维的霍淩就想到了工部弄出来的“琉璃”和“肥皂”。
  “琉璃”被他拿来装水了,“肥皂”被他交给四哥霍洹去开铺子了——当然霍淩要抽六成的利润,然而现在想一想,琉璃这种东西其实也可以不仅仅只是用来装水。
  琉璃应该有市场,肥皂可以卖一卖,别的东西也可以试试看。
  这样一想,他又可以跟四哥合作做生意了,比如开阔一下北疆的市场?
  将这篇大部分都是设问,以及不需要回答就让人想到答案的疑问的策论合上,霍淩从自己思绪中回过神来,他将手中的卷子递给一旁的小安子,并朝下首的宫嶷伸出了手,“剩下那几份也拿来吧。”
  “陛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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