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疑推理女神汪洁洋作品合集(出版书) 第139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儿子出门遛狗之前,大青故意暗示,锯木厂里堆着一些新玩具, 说不定他会喜欢。而且,如果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就赶快走到马路上,拉着行人一起过来“看看”。但爸爸的这些话,不要告诉任何人。
  智力发育迟缓的孩子非常单纯、听话,按照爸爸的“指示”,他领着小狗直奔尸体而去——所以,并不是小狗撒欢主动跑过去。
  大青一家迅速离开 s 市,是在我的安排下,面包车里的死者头发也是我让大青故意拔下来,放进地板的缝隙,并故意把车转让给朋友。死者的包也是按照我的建议,取出现金,丢进池塘,并把死者裙子口袋中的临时工作证留下,这样做的目的有三个:
  一是,帮助警方快速识别死者身份,并暗示沿着其工作这条线去查;
  二是,为警方侦破案件留下必要的证据;
  三是,退一万步,真有一天,物流中心老板的手下要报复大青, “无心之失”和“故意报警”,还是有点区别的。
  我深知这些考虑极不周全,但当时事态紧急,也只能想到这么多。暴雨来袭,我让大青先回家,再让孩子出来“发现”尸体。我独自坐在车里,把车子停在锯木厂不远处的主路上,心跳特别剧烈,感觉这一切太不真实!我虽然没有心脏病,这时候也巴不得找几颗速效救心丸吃一吃!
  正在此时,电台的节目编辑催我把晚高峰的稿子发给她,频道今晚的新节目要用。灵光一闪,我打开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把之前已经准备好的《木星·绝命快递》删除,开始在笔记本电脑上奋笔疾书。
  此时,已经是 16 :15,汗水糊住我的刘海儿,手指不停颤抖。我十分纠结,真想马上开车离开,但脑袋里却有个声音,不停催促: 必须把这个故事写完,在今晚的节目中播出!
  在语音输入法的帮助下,凭借着多年来推理小说写作的丰富经验,35分钟之后,我完成了《七日》第一篇,花了2分钟快速浏览一下, 就按下企业邮箱的发送键。
  没有考虑后果,真的,只是一种强烈的冲动。
  物流中心老板是罪魁祸首,但王子昂和那位姓崔的,才是始作俑者!
  绝对不能让他们再害人……
  4
  出国之后,我也故意不接警方的电话,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这个案件的神秘感,逼迫警方深入调查,《七日》也会一直播下去,因为“真相”掌握在我手中。
  我深知,《七日》播出,一定会引起相关人等的“恐慌”,我就是要让这些人慌不择路,露出狐狸尾巴!因为我同时写了一封关于崔台等几人的实名举报信,发给上级纪检机构!
  为了防止凶手跑路,我拜托出入境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也是我的书友帮忙,只要物流中心老板准备出境,就立刻截留他,再报警。只要他没出境,在这个遍布摄像头的现代化国家,料想他逃不出法网。
  我在赌,也在博弈。
  此刻我有“人证”,大青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证人,而我目击到运尸过程,还拍下视频。不过只有“人证”和交接尸体的视频,是远不足以指认凶手的。
  在我回国之前,警方根据《七日》最终篇的线索,立刻完善证据链:在物流中心找到勒死小萝的那种尼龙绳儿,虽然不是用作凶器的那一段,但花纹完全一致。“凶器”,应该当时就被处理掉了。
  此外,在凶手的车里和卧室,发现小萝新嫁接的假睫毛,指纹和体液都有残留。
  同时查明:从遇害的前一天,也就是周一中午开始,小萝就和物流中心老板在一起,其间两人多次发生关系。第二天上午小萝去口腔医院拔牙,下午随老板到仓库,看到众多债主上门,才知道他根本没钱付广告费,甚至还借了高利贷,两人随即发生激烈口角……
  可是,由于凶手和死者之前有过亲密的身体接触,即便法证发现死者的指甲和身上有凶手的皮屑和毛发,也不能认定是凶手行凶时造成的,必须有其他证据。
  这时,多亏我和大青在事发当日发现的另一个“绝对物证”,最终让凶手的杀人事实确凿无疑,整个证据链形成闭环——
  那就是一万元整的纸币。
  物流中心老板杀人是临时兴起,没有周全的计划,被大青撞个正着。凶手此刻急于堵住目击证人的嘴巴,杀害小萝之后,立刻打开保险柜,拿出一摞捆好的现金交给下属。
  大青并不想要,他更不想去埋尸,但碍于老板的淫威,特别是听说他在黑道上的“势力”,不得不勉强收下。
  见到我出现,大青如遇救星,便把钱赶快掏出来,急着问我怎么办?!
  “这就是证据呀!”我心里暗想,“虽然不够完美,但还是可以作为指认凶手的一个武器……”
  正这工夫,我突然发现,在这摞纸币的最后一张的背面,有一个比较模糊的血手印!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