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六零:我带着淘宝无敌了 第27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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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传看着小九儿,似乎在等着听听他的想法。
  小九儿放下筷子说道:“爸爸和妈妈刚开始也问过这个问题,刚开始听说我有机会来到美丽国念书的时候当然是很激动的啦,但是等我仔细想了想,却觉得不如留在国内。
  来美丽国固然好,但是离爸妈还有弟弟妹妹都太远了,而且我觉得如果我来到美丽国的话,生活各方面也不会适应。这里虽好,但不是家乡,偶尔来游玩一段时间还是挺不错的。”
  因为小九儿的话高明传郑重的点了点头,欣慰的说道:“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其实不管你在哪里学习都是一样的,重要的是不能让自己闲下来,要保证自己永远都处在一个有事可干的状态,要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一个人一旦有个目标,那么他就不会荒废时间和青春。”
  这些可谓是高明传的肺腑之言了,小九儿听得很认真。
  吃过饭后叶娴若就让佣人带他们去房间休息。
  从客房的布置来看,叶娴若对于他们的到来也是十分重视的。
  床单,被套还有窗帘似乎都换了新的。
  长途飞行真的把人累坏了,这一觉赵雨笙和宋安懿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
  等到他们醒来时,下楼,就看见高明传的儿子高寄书也已经回来了,正坐在楼下跟年年说话。
  “表哥表嫂,你们醒了。”
  看到他们下楼高寄书站起来说道。
  “你们醒啦,昨天坐飞机肯定是累坏了吧,快来吃饭。”
  叶娴若热情的说道。
  赵雨笙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没想到这一觉睡了这么久,让你们久等了吧。”
  “没有,没有。”叶娴若摆摆手说道,“坐长途飞机是什么样子?难道我不知道吗?每次啊我只要我坐了长途飞机落了地,总要睡上十几个小时才能缓过来呢,更不用说还要倒时差什么的。”
  赵雨笙和宋安懿坐到餐桌旁边,红妈已经带着佣人将给他们留的早餐端了上来。
  早餐有中式的,也有西式的。
  叶娴若说道:“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吃哪一种就都给你们做了一些。”
  “不用太麻烦的,我们两个很好养活。”赵雨笙笑道,“以前我早上总是喜欢睡懒觉,早餐都是由我母亲来帮我做,后来我母亲不在我们身边生活了,我们两个就经常去食堂里买早餐回来吃。”
  那边宋安懿已经跟高寄书交谈起来了。
  高寄书现在在加州大学念书,念的是工商管理专业,看来以后是要子承父业,接手公司了。
  虽然他跟宋安懿的专业不同,但是同样都是有学识,并且待人温和的人,所以聊起天来也是非常的融洽。
  高寄书越跟这位素未谋面的表哥交谈越觉得这位表哥是一位十分优秀的人。
  知识渊博,见多识广,面对自己时不谄媚,但也不没有那种知识分子特有的清高与孤僻。
  高寄书虽然出生在美丽国,生长在美丽国。
  但是父亲一直很注重他的国学教育。
  在家里一直用汉语交流,并且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教授过他论语诗经等国学基础书籍。
  所以现在宋安懿的表现,让高寄书觉得这就是中华的文人风骨,也许书中那些古代的翰林,就是表哥这样的吧。
  不也不一样,要更不像古代的翰林那样迂腐,虽然表哥已经很多年没有出过国,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他的见识并没有停止,相反一如既往博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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