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只想咸鱼 第4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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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容轩问:“又是李成?”
  “嗯。”
  姜容轩皱起了眉头,眼中闪过一丝厌恶,“这个人可真够烦的,他刚说什么了?”
  李斯年大致把李成说的话给他讲了一遍,“他的身体确实不好,仗着父亲的身份告我拒绝对他负责,说不定我还真得回去。”
  “所以他要走法律途径,我也打算走一走法律途径。”
  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二十年、无期徒刑的杀人案追诉期为二十年,过了二十年便不能再上诉。
  但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也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李斯年那位未曾谋面的亲生父亲死亡已经超过二十年了,在姜容轩查到许多疑点和证据后他没有选择报警,就是因为过了诉讼期。
  但既然李成非要用‘父子’身份来捆绑他,他也只能想办法解绑了。
  姜容轩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你要上诉?”
  “是。”李斯年说:“没有尸体,可能不会有决定性的证据,但你查出来的那些,也够李成忙的了。”
  “公司内忧外患,再加上还要应付警方的调查,他可能没时间再来搭理我了。”
  “而且这件事情暴露出来,我想他也不敢再来找我了。”
  李斯年本来是想通过上诉给李成一个警告,如果对方个还是不听,他就再用上伟大的互联网,把他疑似杀人的事也闹大了,再让他更焦头烂额。
  但是万万没想到,上诉后不久,警方还真找到了他亲生父亲的尸体。
  当年李斯年的亲生父亲死后,李成找了个人去处理尸体,但李成找的人是个胆小迷信的,他怕自己真照着李成说的那样做,会被恶鬼缠身,于是就把那个人的尸体埋了起来,还立了个碑。
  也幸好给李成办事的人信入土为安的说法,这才保留下了尸体。
  法医对尸骨进行了检查,确认李斯年的亲生父亲是中毒而死,再加上姜容轩给出的那些证据,法院按故意杀人罪判了李成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开庭当天,法院门口聚集了无数的记者。
  著名企业家竟然是杀人犯,这可是惊天大瓜!
  李斯年也去了,那天除了无数的媒体和记者,他还见到了许久未曾见面的母亲。
  连梦蕾穿了一身粉白色碎花的连衣裙,头发扎成了高马尾。
  其实她这个年纪再穿这样的衣服是不太合适的,就像上初中的小女孩穿妈妈的高跟鞋一样,有点奇怪。
  但连梦蕾保养得好,这样穿也不难看。
  重点是这件连衣裙的样式很旧,像是二十多年前的款式。
  李斯年猜想,这应该是连梦蕾当初跟自己的亲生父亲在一起时穿过的衣服。
  连梦蕾在旁听席,从李成出现就开始哭,一直到李成被压着离开,她的眼泪也没有收住。
  李斯年知道她肯定不是在哭李成,而是哭她和他的亲生父亲。
  李成被押走了,李斯年也准备将目光从连梦蕾身上收回来。
  他觉得他的妈妈是挺可怜的,可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他没有办法毫无芥蒂的去亲近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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