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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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仨都比去年长高了一点点。曹明骏比以前瘦了一大圈,李振华和李振国虽然也不胖,站在曹明骏身边就显壮,不过李振强比俩亲哥更显壮,而且他的个头还超过了李振国,现在是仨兄弟里最高壮的那个。
  “哎哟,大姑姑是不是天天给你上化肥。”曹明骏羡慕的捏李振强的小肌肉,又用手指圈李惜文的手腕,“惜文怎么就不长肉?”
  “我忙着长个子呢。”李惜文现在有一米六二,她估计自己还能再长十厘米,得瑟的要死。
  “长那么大个还浪费国家的布料。”明骏伸着手又去捏小表妹的小脸蛋,“中考考的怎么样?能上哪个高中?”
  “还行吧,就上花园街高中!”李惜文躲到外婆关颖的身后去。
  关颖甩了曹明骏一巴掌,骂:“弟弟妹妹小时候喜欢流口水都是你害的。”
  “李振强的脸我可没有捏过。他喜欢流口水是馋。”曹明骏看看比他高小半个头的李振强,羡慕的说:“你这个小家伙,怎么能长的比哥哥高!”
  曹明骏在他家亲兄弟仨中最小,个子也最矮的。二叔和小叔家的孩子暂时还看不出来个头,但是大姑家显然已经颠覆了他的认知,他有预感他可能是他们这一辈倒数第二矮,倒数第一是小表妹!
  个头比不上弟弟们就要从别的地方找补回来。曹明骏得瑟的掏出一个小笔记本,飞快的给李惜文看里面夹的一张女生照片,问她:“好看吗?”
  李惜文根本没看清楚照片里的女生长什么样,不过这样也不妨碍她连连点头说好看。
  曹明骏快活的把笔记本又揣回裤兜了,说:“我觉得我可能会比我大哥二哥先结婚。”
  李振华和李振国想到孔兰兰,都觉得曹明骏在找对象的时候眼神不大好,不约而同呵呵。
  啥都不知道的李振强觉得自己马上就是大学生了,是大人就要用大人的方式说话,他竖起大拇指夸奖:“明骏哥,你厉害。”
  父母侄子和儿子们都在家,曹月英一次杀了两只老母鸡炖汤,把曹根生心疼的脸又肿高了点。
  李振国学的是西医,但是课余跟着擅长中医的老师学了一点,给外公把过脉去药店配了几味药回来煮药汤给外公喝。也不知道是药汤格外有效果还是曹月英给父母看过地下室的粮食和成箱的罐头更有用,第二天早上起来曹根生的脸居然消肿了。
  除了李大海全家都放暑假。曹月英既要好好招待父母和侄子,又想让振华和振国多熟悉一下齐市,早饭后一家人就浩浩荡荡去了人民公园游玩,还商量好了中午在李大海单位附近的国营饭店下馆子。
  李大海中午下班溜达着到饭店去,从省政府招待所门口路过,就叫吴梅仙看见了。
  吴梅仙快步走到门口喊了声李大哥。
  李大海笑笑,“小吴下班了呀。”
  “是呀。李大哥这是去哪?”吴梅仙笑的热情爽朗。
  “哦,我岳父母来齐市看病,我过去看看。”李大海一个字不提下饭店吃饭,边走边寒暄:“听你嫂子说你们把你公婆接过来一起住的,老人家应该在家烧好了中饭等你,赶紧回去吧,别让他们等你。”
  “李大哥。”吴梅仙眼眶红了,“我现在真后悔……”
  第31章
  吴梅仙现在真是特别特别后悔。
  陈立志追求她的时候千好万好细心体贴嘴又甜,给她买东买西花钱也特别舍得。可是结婚以后就像变成另一个人,凡事都把公公婆婆和侄儿排在她前面。
  开始陈立志跟她讲公公婆婆就是暂住几天,等她娘家妈不再提借房子给她二弟住就走。可是这一住下来就没人提过走的事情。
  她和陈立志是双职工,哪怕每个月各给父母家十块钱,他们两口子的日子也能过的很好。现在公公婆婆带着六七岁的大侄儿跟她们一起生活。两个人的粮食供应根本不够四个大人加一个比大人还能吃的孩子吃,必须要花大价钱买高价粮。不要讲吃鱼吃肉要先让公公陈立志和大侄儿,就是稀饭她都吃不上稠的。
  好歹没结婚的时候她也就是没有地方住,她的工资上交一部分给家里之后,她自己管她吃饭穿衣是够了的。结了婚不但没过上更好的日子反而要她出钱养陈立志的父母侄儿自己却天天饿肚皮!
  吴梅仙不是假后悔,是真的真的很后悔跟陈立志结婚。再看见住得好吃得好,穿得干净体面,人还特别显年轻的李大海,她就是忍不住想哭。
  “小吴呀,你们才新婚两三个月,你这样在大马路上提到公公婆婆就要掉眼泪是不合适的。”李大海立场的坚定站在陈立志那头,摆着领导派头批评了吴梅仙两句赶紧走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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