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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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完午饭,刘明舒便说要去闺中休息,回了自己小楼,又屏退了众人,说嫌吵,只许在楼下休息,留了金霄在外间服侍,自己卸了钗环进了内屋只道要休息。
  进了内屋,她坐了一会儿,抚摸着自己一直放在枕头下的玉笛,这是朱允炆特意去找了来给她的,入宫之时因父亲知道是朱允炆送的,没有让她带进宫,忍不住拿起来吹了一曲,正是那日的钗头凤。
  一曲方毕,只看到窗前人影一闪,她扑到窗前,一个潇洒的身影已是穿窗而入,立在床边,青衣一袭,衣袂纷飞,她定睛一看,那人面上含笑,眼睛却暗藏痛楚,不是朱允炆是谁,忍不住直接扑上去搂着他哭起来,却又不敢放声哭,只由着汹涌泪水湿润了他的衣襟。
  朱允炆手也不知道往哪里放,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有这样亲密接触,朱允炆只觉得自己怀中芬芳柔软,那美好的女子抬起头,巴掌大的晶莹小脸上,眼圈鼻子面颊通红一片,泪水满面,无声地流得他的心都碎了。
  适才在窗外观察地形,他就已经听到她那哀伤的笛声,这么多年,他们不是兄妹,却亲如兄妹,凡事都能想到一起,纵马逐猎,排兵论阵,对弈弹琴,纵歌舞剑,诸事合拍,他再不能遇到这样合拍的一个人,仿佛就是他自己身体的另外一半一样,缺了她,他的心也仿佛从此再也不完整,每夜每夜都想起那一夜他拒绝了她,将她送入了宫中,再也不能相见,此生缘悭一面,听到她省亲的消息,他心里一动,这日他哪里都没去,果然等来了刘廌,他知道不该,但是他无法阻止自己内心的狂呼,要见她,要见她。
  他终于搂住了怀中的芬芳,那样柔软,他的身体,彷佛早就有此渴望,难堪地起了反应。
  他为了大志,清心寡欲多年,房中只用小厮伺候,一个丫鬟也无,好不容易成婚,却羞恼于徐若璠的洞若观火,多年心事彷佛赤/裸/裸坦于陌生人前,而这个陌生人以一种强悍的姿态进入了他的生活,即将取代阿纤的位置,他无法接受,于是婚后只宿于书房。
  而素了多年,血气方刚的身体,忽然得到渴望的柔软,已经耐不住的叫嚣起来,他想紧紧搂住她,理智却让他推开她,而刘明舒已经紧紧的拥抱了他,她已知人事,如何不知朱允炆身体的反应,她理智知道此时不该,但是她的脑海里头却在想,时间不多了!也许自己这一辈子只有这一次机会!她反手紧紧的抱住了朱允炆,纤手往下一探,已是隔着薄薄的衣料,牢牢得把握住那男人的象征。
  朱允炆只觉得轰的一下有血气上涌,什么理智都难以存在,刘明舒抬头望向他,哀怨地轻轻说道:“时间不多了,给我这一次。”他紧紧地拥住她,任凭她将他的衣带解开,露出宽阔而结实的胸膛,在他胸前印下一吻,他血气沸腾,紧紧搂住刘明舒,直接往床上扔去,刘明舒在床上支起身子,轻轻一扯,已是将自己的外袍扯开,两座玉山在薄衫中坦露出来,乌黑的长发披散在后,裙带也松开,刘明舒轻轻地说了句:“请君入瓮。”
  朱允炆扑了上去。
  外间守着的金霄,心惊胆战地听着里头若隐若现的声音,全身发起抖来,这可是要抄家灭族的!她身上开始汗流浃背,一时又怕有人来,一时又在想要不要出去叫人来,但是此时再叫人来,自己也洗不脱了!反而害了小姐!她急的掉下眼泪。
  里头却是被翻红浪,两人久别重逢,朱允炆虽是第一次,刘明舒却已是惯手,曲意奉承,导引抚摸,很快让朱允炆找到了释放的出口,紧紧地搂住了刘明舒,身体绷紧,尽数释放了这么久以来的思念。
  云收雨停,朱允炆搂着刘明舒,低声道:“不会怀孕吧。”
  刘明舒面上红潮未退,懒懒的轻抚朱允炆的肌肉,长期练武使他肌肉结实如铁,无论是力度还是爆发的激情,都比昭平帝那温温柔柔慢条斯理的行房来得更爽快,她牵着他的手摸向她的腹部肚脐处,那里散发出阵阵撩人的香气,低声道:“别担心,还记得我们从前好奇,按古书所载自制的息肌丸么?”
  朱允炆色变,道:“你用了?”
  刘明舒轻轻点点头:“入宫后一直在用,我不想怀上他的孩子,”紧紧将头埋入他的胸膛:“我只要你。”
  朱允炆心里一片感动,还是正色和她说:“那东西有麝香,用多了要伤了身子,不能再育,你回去,万万不能再用了,被人发现了也不得了,你放心,我断不会为了这些事情而怪你,你只好好的,我便安心了。”
  刘明舒眼泪又流了下来。
  朱允炆怜爱地替她擦了擦泪水,道:“我得走了,你大哥还在外边把风,这里你赶紧收拾一下,不能清洗的东西给我带走。”
  刘明舒依依不舍地搂住他亲热了一会儿,便起身,将床上弄污的丝单团了团,递给朱允炆,朱允炆穿好衣服,检查齐整后,轻轻吻了下她,便拿了被单从窗外跃走。外边等得不耐烦的刘廌赶紧带着他绕过府里的警卫悄悄的走了。
  这边金霄进来,所幸已提前备下水,揩抹干净,重新洗脸上妆,梳头穿衣,只做刚刚午睡起来,又和家人团聚一番,落泪挥别家人,摆驾回宫去不提。
  ☆、37双罗袖
  花信来时,恨无人似花依旧。
  又成春瘦,折断门前柳。
  天与多情,不与长相守。
  分飞后,泪痕和酒,占了双罗袖。
  ------晏殊《点绛唇?花信来时》
  林崇舒永远记得他刚见到阿筝的那一天,那天先生带着他至林峦深处他的草堂,风日暄妍,泉石清旷,杂树新绿,野花半开,他被先生牵着走了进去,看到了她穿着件淡绿的衫子,挽着双鬟,两颊边垂下长长的绿丝绦,弯着腰在整理花草,先生唤她阿筝,她应声抬起头来,肤光胜雪,眉目如画,双目犹似一泓清水,看到他,便微微一笑,周围的野花,仿佛都被那笑靥如花夺去了光彩,他这一生,便从此沦陷。
  那时,他不过才十岁,是先生从乱军中救回来的孤儿,阿筝小他三岁,先生说,他和阿筝,都是异星,他算不出他们的未来,因此收养了他们做徒儿。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却让自己选一项来专攻,他想了许久,选了医术,他见多了乡亲们看病的艰难,自己父母皆死于战乱后的疫病,他想学医。
  阿筝学的却是占卜,他爱极她拿着水晶球敛眉沉思的样子,那一双妙目郎若星子,晶光灿烂,水晶球也比不上那眼波中的潋滟璀璨,又喜欢晚上夜观天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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