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卜卜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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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地一声,又有一辆火车从万姿脑子碾过。
  十八岁,卜卜脆。
  她扶着洗手台,眼前一阵发黑。
  原来是个弟弟,比她小七岁的弟弟。
  幸好没真的睡,不然都濒临犯罪了。
  万姿好不容易回过神,宋佳音还在叨逼叨:“你不要觉得人家才十八岁,十万块好赚哦,他的鸭头要抽,他坐台的地方也要抽……”
  “坐台?”万姿抓住了关键,“他在哪里坐台?”
  “兰桂坊那家酒吧,boroski啊。下次咱们一起去吧,那里哥哥弟弟都很帅。”
  “再说再说。”万姿简直鬼使神差,“你给我个联系方式呗。”
  静了静,她补充:“酒吧的,还有梁景明的。”
  *
  挂掉宋佳音电话,已临近退房时间。万姿收拾好东西,打的回家。
  一路上她都在犹豫,想给梁景明打电话,却生不出勇气。
  倒不是还想联系,她就是想给人道个歉。
  昨晚她应该刺痛他了。
  万姿的家在北角柏蔚山,两房结构不到四百呎,肯定跟半山豪宅不能比,但一个月租金要将近叁万。
  当时会租下来,她就看中了这房在底层,还附送一个大露台。适合搞搞派对什么的,拓展她的业务社交圈。
  然而万姿还没从的士上下来,就看到露台旁站着一个人。
  丁竞诚。
  这人有完没完。
  万姿简直想掉头回去继续住酒店,然而丁竞诚一下便看到了她。不得不迎过去,挤出一个笑:“丁总,你怎么……?”
  “本来昨天就要给你,谁知道你没回家。”丁竞诚讲得慢条斯理,却隐隐令人胆寒,“喏,生日礼物。”
  万姿下意识接过,那竟是一个笼子。掀开遮掩的绒布,里面有一只狗在酣睡。
  胡麻色小柴犬,像块烤糊的毛茸茸小面包。交往时她曾告诉丁竞诚,这是她最喜欢的狗种。
  但万姿知道不能收:“谢谢你的好意。但丁总你看我工作忙,哪有时间照顾狗。”
  “没时间照顾狗,有时间找鸭是吗。”
  万姿愣住,感觉全身寒毛都立起来了。血往头上涌,她受够了。
  她没法再维持表面平和:“我们已经分手了,请你不要过度关注我的生活。丁竞诚,不要让我可怜你。”
  置若罔闻,丁竞诚只盯牢她:“收下这只狗,我以后不会再找你。”
  “我不收。”万姿针锋相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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