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栖 第2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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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不给他做外室,她连死都由不得自己。
  他觉得的歧途,于她而言,已经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此时此刻,看着她的神情。
  卫景朝清楚地认识到一个现实。
  ——如果那天进了明月楼的是旁人,是另一个可以救她于水火的人,甚至不用管是男是女,沈柔都势必会想法子利用对方,挽救自己。
  她根本就不稀罕他。
  就像这戏文里写的,帮江燕燕圆梦的人,是一个瘸腿的妇人。
  而不是如卫景朝这般有权有势的权贵子弟。
  更不是江燕燕那个“情深义重”的未婚夫。
  事实上,从章昀骚扰江燕燕开始的那一刻,她那个“未婚夫”,就从整篇戏文里,消失了。
  就如同他卫景朝一般。
  在沈柔最困难时,他一去千里,消失在她的生活中,没有帮上一点忙,没有一点用。
  所以她从不觉得,他会救她。
  也不觉得,江燕燕的未婚夫,会为了未婚妻去抗争。
  卫景朝掩下复杂的思绪,垂眸道:“还要再加一些剧情。”
  他提起笔,在最前面加一段。
  江燕燕进了齐王府,深知自己必死无疑,便指着鼻子,怒骂章昀。
  他是建安二十二年的状元。
  彼时不过十六岁,殿前策论时惊才绝艳,出口成章七步成诗,被誉为有“嵇宋之风”。
  他写的很快,一段怒骂的戏词,引经据典,铿锵有力,朗朗上口。
  沈柔念:“硕鼠之皮,相鼠之仪!白耳之狌,独角之豨!蜥蜴为心,豺狼成性!狎邪无辜,残害弱质!为人神所共愤,天地所不容。”
  沈柔念着念着,不由道:“你为什么不自己写。”
  这短短一句话,连用六个典故,骂得辛辣至极,几乎是说上了最恶毒的话。
  如此一来,江燕燕刚烈不屈的性格,便跃然纸上。
  沈柔自认,自己没这个水平。
  如果是卫景朝自己来写,这出戏文的水平,大约要更好一些。
  卫景朝搁下笔,轻笑一声:“若是我自己写,不出三日,全大齐人人都会知道,是我执笔所写。”
  他脸上生出三分疏朗的倨傲,“纵翻遍整个大齐,也找不出一个人,能在文采上与我相提并论。”
  沈柔低低“哦”了一声。
  反应很平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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