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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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斯坦丁说:“小丑那个神经病,他是疯了点,可没有把自己的脑袋也烧坏。人质哎!人质是用来绑架和撕票的,谁他妈会闲得这么无聊,还关心一下人质有没有安全到家——”
  “——谁看到q了?”
  扎坦娜忽然说。
  第093章 joker(42)
  小丑。
  蝙蝠侠默念着这个名字。
  谁也不知道这个疯子,到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他好像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了哥谭,出道作品就是给水库投毒*[1]。他没有同情,没有逻辑,随心所欲地,以玩弄他人为乐,期望着所有人和他一起发疯。他屡次进入阿卡姆,又屡次越狱,每一次都给这座城市带来触目惊心的伤痕。“残忍”和“无情”甚至都不足以形容他的恶劣——在小丑看来,花费无数代人心血所建立起的社会秩序,胸腔里跳动的心脏,还有鲜活的生命,都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可以被随意撕破的笑话。
  一次又一次。
  一次又一次。
  蝙蝠侠的洞窟里收藏着一张巨大的小丑牌。他的脖颈到右肩有一道伤疤,烧伤的丑陋痕迹,至今为止,依然残留在皮肤上,是那个疯子的胸针里喷出的硫酸毒液造成的。他的家里摆着一套空荡荡的二代罗宾制服,永远不会有人再穿上它了。
  这就是小丑。
  蝙蝠侠甚至记不清,有多少次,自己要花费全部的毅力,才能克制住一拳打碎那张涂满鲜红和惨白颜色的脸,彻底地结束这一切的冲动。
  假如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他没法拯救的,那就是小丑。
  很多报纸、杂志,新闻媒体,都说小丑是因为蝙蝠侠才出现的。布鲁斯已经快忘了那些言论都说了什么,但他还记得小记者克拉克·肯特义愤填膺地在星球日报上跟他们吵架。他让克拉克少说两句。
  小丑是一个怪物。
  一个哥谭养出来的怪物。
  蝙蝠侠曾经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掉进化学池里。他伸手去抓,却没能抓住半空中滑落的红披风。后来,蝙蝠侠知道了故事的后续:再一次爬起来的时候,那个人的脸,已经被化学物质毁容,头发被污染成了丑陋的暗绿色,只有嘴唇鲜红如血。*[2]
  一个无名小辈死了。
  活下来的是“小丑”。
  也许是命运,也许是哥谭的黑暗,也许是一点一滴,微不足道的恶意和巧合,共同铸成了如今的小丑。
  但无论如何,没有人需要为他人的恶行负责。
  蝙蝠侠知道小丑对自己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厌恶这种兴趣——除了伤害和痛苦,它什么也不会带来。他数不清哥谭的蝙蝠灯,有多少次因为小丑而亮起;他数不清迪克、杰森、芭芭拉、阿尔弗雷德……受过多少次伤。他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他挣扎着回到蝙蝠洞,倒在地板上,在冰冷的灯光中,仰起头,看到那一面巨大的小丑牌,牌面上画着鲜艳快乐的小丑图案和花体字joker。
  像是对蝙蝠侠,无声的嘲笑。
  不再有失望、愤怒、痛恨……只剩下疲惫不堪。
  他也会想起,那个ace化工厂的夜晚,没能抓住的红披风。
  如果——如果当时,他更强大一点,更努力一点,如果他抓住了那个人,这一切,是不是都不会发生?
  杰森不会死,芭芭拉也不会瘫痪。所有人都不会再受折磨。哥谭不会有无穷无尽的笑气袭击,潜艇的核弹密码也不会被偷。那个死在全市观众面前的电视台女主播,可以和她的男朋友,度过幸福快乐的一生……
  如果……
  蝙蝠侠攥紧了手指,回忆和痛苦,像针一样扎进他心里。
  他没法不去想——他调查过小丑的过去,那只是一个不得志的喜剧演员,拿着微薄,但是绝对正当的收入,因为贫穷和窘迫,被几个帮派混混发现,半是强迫半是哄骗地入了伙。那晚是他第一次作案,毫无经验,甚至连真正抢劫的目的地都还没到,只是想从化工厂借过,就被突然出现的保安,吓得慌不择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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