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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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四哥,早啊!”简直为自家少爷的幸福操碎了心的落栗突然被一声嘹亮的打招呼声敲醒。
  回头一看,果然是自家那个显眼包废物点心少爷,今儿个一身银色暗纹织锦宽袍,腰间系着绛色腰带,坠着一块上好的脂玉,俨然一只想开屏的孔雀。
  “槐之,早。”何四箫放下手中的抹布,连忙迎到门前温声回礼道。
  早?落栗扶额,这都快到午饭的饭点了!
  等等,何公子和少爷互相叫对方什么?槐之?四哥?
  落栗似乎已经看到自家不苟言笑的姑爷头上的青青草原……
  完蛋了,这该如何是好,我一定要保住我们宁大将军的名节啊。
  “咳咳,”落栗鼓起勇气大步踏前往沈何二人之间一站,朗声说道,“少爷怎么来了?昨晚您和宁将军闹到那么晚,今天应该多多休息才对。”
  呵,姓何的,我家少爷和我家姑爷感情好着呢,你少打歪主意,再说,这话四舍五入一下我也没撒谎——就看你怎么理解了。
  沈槐之:???
  何四箫:???
  屋里一时间安静得可怕,就连正在做事的小工们也俱是一愣,然后逃也似的跑离现场,仿佛生怕自己会因为知道得太多而被灭口。
  “哈哈哈,落栗这孩子不懂事,见谅见谅。”沈槐之一把薅住落栗捂住他的嘴打着哈哈说道。
  “哈哈哈理解理解,孩子嘛。”何四箫也重新拿起抹布。
  “哎,四哥,你这酒闻起来好香啊!”沈槐之继续没话找话地指着封装得严严实实的酒坛夸道。
  “何家独门的工艺,对了上次说好要请几位公子喝酒,不知道几位公子是否有空赏脸。”何四箫找到了一个话头,总算把大家从尴尬中解救了出来。
  “有啊!我这就让落栗去请他们过来!”沈槐之说着就把落栗往门外撵,“快去把瞿公子、王公子和田公子叫这店铺里来,快去快去!”
  今天天色阴沉,北风呼号,云层厚重得摇摇欲坠,沈槐之四体不勤了这么多年,向来身体单薄怕冷得很,再加上年纪小,在门口北风一吹,整个指尖耳朵尖就都红成了一片。
  何四箫似乎十分了解这些公子哥们的秉性,在沈槐之进门时,他就变戏法似的搬出来一个小泥炉,生好火,炉边也温起了酒。
  不一会儿,不大的小酒铺就满溢酒香,香气顺着暖烘烘的热气渗入四肢百骸,让人生出一种说不出的舒爽。
  “好香啊。”被熏得有些困乏的沈槐之,懒洋洋地斜斜靠在软塌上,沈槐之之前的职业是精酿师,精酿师主要是啤酒酿造,和白酒酿造工艺是几乎完全不同的,但是对酒的喜爱和品味却是相通,何四箫的酒很好,沈槐之用鼻子都能感觉得出来。
  沈槐之趴在窗边望着窗外阴沉沉的天,思绪却飘到了自己不知道哪个时空里的精酿馆里,下意识地自言自语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真应景啊。”
  正在木几边温酒杯的何四箫顿了顿手,抬头望向窗边的沈槐之,这位纨绔小公子懒懒地望着窗外,浓黑的长发今日没有束冠,泼墨般柔软地散在瘦削的直肩上,过于精致的五官澄净明澈,鼻翼上的那颗小痣在晦暗不明的天色中更为明显,仿佛会跳一般,给这一身慵懒添了不少活泼。
  他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富家小少爷一样天真纯良,那些纨绔行径似乎并未让他沾染上任何丑恶的气质,但是花天酒地是他,不学无术是他,斗鸡遛狗是他,耍横斗殴是他,招摇过市也是他,行为和气质如此分离也确实是天赋异禀。
  人好看是好看,但若要论作诗,这位字迹明显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的小纨绔显然是不可能会的。
  此时正值祝朝,离白居易写出这首诗的唐朝还远着,何四箫必然是不知道这首诗另有作者,只是奇怪沈槐之这突如其来的神来之笔。
  “好诗,活泼有趣,槐之好才情。”何四箫赞道。
  “啊?这的确是好诗的,”听到何四箫的称赞,沈槐之似乎很高兴,立刻转过身来说道,“这首诗是唐朝一位诗人……”
  沈槐之突然想到这是祝朝便立刻止住了话头,祝朝的人怎么可能知道唐朝的事情,可不能继续说下去了,如果有人记录下来,到时候历史学家可就要挠破头了。
  “唐朝?唐朝是何朝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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