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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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连退路都想好了,要是人家不收她,她就沿街叫嚷开,让他们颜面扫地。
  面子?
  她撇撇嘴。
  那能当饭吃吗?
  可她是个实打实的路痴,偌大的城市,回环曲折的串胡同,每一个都大同小异,在街上兜了两天都没找到地方。
  后来,她实在是饿得狠了,埋伏在一条胡同巷子里,扒了一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少年。
  她永远都记得,她那一瞬间冲出来并从他手里夺过钱包时,他脸上那一闪而过的茫然。是的,茫然,不是愤怒,是茫然,好像他想象不到在皇城脚底下还有人敢当街抢劫的。
  方辞才不管他想什么,拔腿就跑,利落地不行。
  她心里甚至窃喜地想,一会儿去吃什么好。
  烤鸭、还是牛肉?
  但是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这个看起来挺弱鸡的小白脸,居然追了她六条街,脸不红气不喘,气定神闲的,还直接把她堵死在了一条巷子里。
  方辞认了命,把钱包丢出去,抱头蹲地,准备迎接一场毒打。
  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打她,而是把她带去了路边的一家面馆。在狼吞虎咽了三碗面后,他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可言说。过了会儿才道:“你慢点儿,会噎住的。”
  他的声音很好听,方辞这才正眼看他。
  古人说的好,饱暖思淫/欲,欣赏美色前,首先得吃饱了。
  但是那时候,方辞是真的有点后悔。怎么就没早看他一眼呢?
  板寸头,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衣和背带西裤,眉清目秀,气质斯文。长身玉立的少年,笑不露齿。
  方辞那时候,觉得他真是好看啊。
  酸溜溜地说上一句,有一种惊艳了时光的感觉。
  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跟他回了方家后,方老爷子就此确认了她的身份,把她安排在了家里。
  那时候正值方戒北他爸从西部调迁回来,还没决定去向,方家还没有搬进机关里的大房子,住在外面的一个大平层里。
  一家人人多,她跟他住一个厅,床和床之间就隔层幔。有时夜半起来,她心里使坏,灵机一动就拿笔敲他的床头,方戒北就一跃而起,拿早就准备好的枣子打她的头。
  每次都能命中。
  她就扑过去揪他,然后就被他反压、制住,接着被他提着后领子从屋子里拎出去,犹如猎人提着小兔子,沿着走廊游/行似的喊一圈。
  ——我家的小姑娘,长大了,忒不乖啊,谁要?卖给他了!
  楼道里一排门“唰唰唰”一溜儿整齐划一地打开,家家户户扯开嗓门揶揄他,你家的小姑娘,自个儿留着吧,装腔作势,真卖了她,你舍得吗?
  那时候机关大院周边废弃的筒子楼,还是旧时候的办公楼和营房淘汰下来的,长长一条过道通到底,所有人家都排在两边,你家发生了什么事,站过道里喊一声,不出片刻,一整层楼的人都知道了。
  人人多说,方家那小两口蜜里调油,好着呢。
  在回不去的青葱岁月里,她一直以为他跟她是最亲密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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