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有个小作精10(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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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界的人都知道,明冠希最喜欢在国外到处收购专门种植玫瑰的农场。
  他看得清清楚楚,温美人简介写着“最喜爱玫瑰”。
  温美人喜欢珍珠,每逢拍卖会上有珍珠相关藏品,圈内很多人都早早收手,只因启明的明冠希势在必得。
  他有意联姻,温美人不愿意,他甘愿退回到普通朋友的位置,依旧护着温氏……
  都说明冠希最缺的是柔情,最不缺的金钱。种种一切似乎都说明:
  他能为温美人砸下不计其数的钱,他能忍受着温美人的娇蛮任性和作天作地,他对温美人一往情深,他对温美人有求必应。
  但是——
  “我失忆了,而且,独独忘了你。”明冠希平静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温美人先是一愣,而后扬眉,明媚十足的小脸上有七分娇纵和自信,
  “但你依然会爱上我。”
  “我保证。”
  明冠希倒是很欣赏她这份自信。
  “我可以给你两个月的时间,或者一个月。”温美人勾唇,笑得像只狡黠的小狐狸。
  呼吸交缠间柔软的小手攀住他的肩头,她眼波流转,“不然,恢复记忆的你,得后悔死。”
  ————————————————
  “明董,到了。”
  初秋的山风携着丝丝凉意,明冠希一眼就看到了蹲在路边的温美人。
  她甚至还穿着那件要走红毯的礼服。
  明冠希眉心都皱了起来。
  他边走边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
  身后有皮鞋踏在地面的“哒哒”声。温美人回头一看,又气呼呼地扭过去。
  一双漂亮的眼睛,肿得跟个核桃似的。五颜六色的泪痕晕染得到处都是。
  看着可怜又好笑。
  明冠希停在温美人面前。
  没有讲话,直接将衣服披在单薄又娇小的背上,谁知她蹭的一下就拱地上了。
  宛然一只倔犟的小狐狸。
  明冠希抿唇,心中略微烦乱,“不穿我就走了。”
  温美人没动。
  他眉头依旧紧锁,抬腿就走。
  可是,没几步,身后就传来了小小的抽泣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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