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5 / 7)
[疏]“立者何”解云:置庙是常,而乃书立,故执不知问。“立者不宜立也”解云:亦有直云不宜立,无在上“立者”二字也。注“天子诸侯立五庙”至“元士二庙”解云:皆出祭法也。其文云“天下有王,分地建国”注云“建国,封诸侯也”;“置都立邑”注云“置都立邑,为卿大夫采地,及赐士有功者之地”;“设庙祧坛单而祭之”注云“庙之言貌也。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封土曰坛,除地曰单。书曰‘三坛同单’”;“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单: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注云“王、皇皆君也。显,明也。祖,始也。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也”;“有二祧,享尝乃止”云“享尝,谓四时之祭”“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单: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注云“士,上士也”“此士云显考无庙,非也。当为‘皇考’字之误”“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庶士、庶人无庙”注云“官师,中士、下士、庶士、府史之属”然则此注云“礼,天子诸侯立五庙”者,据正礼通诸上代而言之。祭法云“王立七庙”者,据周言之耳。祭法云“大夫立三庙”、“士二庙”者,皆据天子大夫士也。云“诸侯之卿大夫比元士”解云:更无正文,何氏以意当之。注“诸侯之士一庙”礼说文云。而郑注王制云“士一庙者,谓诸侯之中士,名曰官师者”上士庙也,与何氏异。注“立武”至“书之”解云:案明堂位云“武公之庙,武世室”然则谓之世室者,世世不毁。而此传也及注讥其立者,明堂位之作在此文之后。记人见武公之庙已立,欲成鲁之善,故言此,非实然。故彼下即云“鲁之君臣未尝相弑也”郑注“春秋时鲁三君弑”而云“君臣未尝相弑”亦近诬矣。注“臧孙许伐齐有功”解云:正以伐齐之由,本起臧孙故也。
取专阝。专阝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邾娄?讳亟也。(讳鲁背信亟也,属相与为牢之盟,旋取其邑,故使若非牢人矣。专阝,转反,又音专。亟,去异反,注同。背,音佩。属,音烛。)
[疏]“专阝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是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属相”至“其邑”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晋侯、齐侯”以下“同盟于牢”是也。注“故使若非牢人矣”解云:谓所取之邑,非同盟之物然也。
卫孙良夫率师侵宋。
夏,六月,邾娄子来朝。
公孙婴齐如晋。
壬申,郑伯费卒。(不书葬者,为中国讳。牢之盟,约备楚。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丧。费,音礻必。为,于伪反。去,起吕反。)
[疏]注“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者。解云:即下文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冬“晋栾书帅师侵郑”是也。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师侵宋。
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冬,季孙行父如晋。
晋栾书率师侵郑。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鼷鼠者,鼠中之微者,角生上指,逆之象。易京房传曰:“祭天不慎,鼷鼠食郊牛角。”书又食者,重录鲁不觉寤,重有灾也。不重言牛,独重言鼠者,言角,牛可知;食牛者未必故鼠,故重言鼠。鼷,音兮。重有,直用反,下同。)
[疏]注“角生上指逆之象”解云:言角在牲体之上,指于天,亦是上逆之象。注“书又食者”至“有灾也”解云:重,读如烦重之重也。异义“公羊说”云:“鼷鼠初食牛角,咎在有司,又有咎在人君,取已有灾。”而不云改更者,义通于此。若然,改卜牛之徒皆言改。而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传云“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经何故不言改者?盖改卜牛之徒,皆有所由,故得言改;其葬桓王者,上未有经,是以无由言之。
吴伐郯。(吴国见者,罕与中国交,至升平乃见,故因始见以渐进。郯,音谈。见者,贤遍反,下同。)
[疏]注“吴国见者”至“以渐进”解云:正以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传云“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云云。何氏不言楚言荆者,楚强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始也。然则吴、楚相敌,亦宜言扬,当以扬州言之,而经言吴者,正以罕与中国交,至今升平之世乃始见经,故因其始见于升平,故经直以渐进之。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秋,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公至自会。
吴入州来。
冬,大雩。(先是公会诸侯救郑,承前不恤民之所致。)
[疏]注“承前不恤民之所致”解云:即上三年“大雩”之下,注云“成公幼少,六臣秉政,先是作丘甲,为鞍之战,伐郑围棘,不恤民之所生”是也。
卫孙林父出奔晋。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来言者何?内辞也。胁我使我归之也。(以此经加之,知见使,即闻晋语自归之,但当言归。)
[疏]“来言者何”解云:语言见经,于例未有,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注“以此经加之”至“当言归”解云:其自归言归者,哀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然则若自归,当言归汶阳之田于齐。今乃如此作文,而又言之,则知被晋使之,非其本情。
曷为使我归之?(据本鲁邑。)
[疏]注“据本鲁邑”解云:正以庄十三年曹子劫齐侯,反其所取侵地之时“管子曰:‘然则君何求?’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又上二年传曰“反鲁卫之侵地”之下,其经云“取汶阳田”以此言之,汶阳之田本是鲁物明矣。
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归,吊死视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闻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请皆反其所取侵地。”(晋侯闻齐侯悔过自责,高其义,畏其德,使诸侯还鞍之所丧邑。鲁见使,卑有耻,故讳。不言使者,因两为其义,诸侯不得相夺土地。晋可来议语之,鲁宜闻义自归之尔,不得使也。主书者,善晋之义齐。嘻,许其反。丧,息浪反。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返回顶部↑
取专阝。专阝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邾娄?讳亟也。(讳鲁背信亟也,属相与为牢之盟,旋取其邑,故使若非牢人矣。专阝,转反,又音专。亟,去异反,注同。背,音佩。属,音烛。)
[疏]“专阝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是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属相”至“其邑”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晋侯、齐侯”以下“同盟于牢”是也。注“故使若非牢人矣”解云:谓所取之邑,非同盟之物然也。
卫孙良夫率师侵宋。
夏,六月,邾娄子来朝。
公孙婴齐如晋。
壬申,郑伯费卒。(不书葬者,为中国讳。牢之盟,约备楚。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丧。费,音礻必。为,于伪反。去,起吕反。)
[疏]注“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者。解云:即下文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冬“晋栾书帅师侵郑”是也。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师侵宋。
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冬,季孙行父如晋。
晋栾书率师侵郑。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鼷鼠者,鼠中之微者,角生上指,逆之象。易京房传曰:“祭天不慎,鼷鼠食郊牛角。”书又食者,重录鲁不觉寤,重有灾也。不重言牛,独重言鼠者,言角,牛可知;食牛者未必故鼠,故重言鼠。鼷,音兮。重有,直用反,下同。)
[疏]注“角生上指逆之象”解云:言角在牲体之上,指于天,亦是上逆之象。注“书又食者”至“有灾也”解云:重,读如烦重之重也。异义“公羊说”云:“鼷鼠初食牛角,咎在有司,又有咎在人君,取已有灾。”而不云改更者,义通于此。若然,改卜牛之徒皆言改。而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传云“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经何故不言改者?盖改卜牛之徒,皆有所由,故得言改;其葬桓王者,上未有经,是以无由言之。
吴伐郯。(吴国见者,罕与中国交,至升平乃见,故因始见以渐进。郯,音谈。见者,贤遍反,下同。)
[疏]注“吴国见者”至“以渐进”解云:正以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传云“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云云。何氏不言楚言荆者,楚强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始也。然则吴、楚相敌,亦宜言扬,当以扬州言之,而经言吴者,正以罕与中国交,至今升平之世乃始见经,故因其始见于升平,故经直以渐进之。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秋,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公至自会。
吴入州来。
冬,大雩。(先是公会诸侯救郑,承前不恤民之所致。)
[疏]注“承前不恤民之所致”解云:即上三年“大雩”之下,注云“成公幼少,六臣秉政,先是作丘甲,为鞍之战,伐郑围棘,不恤民之所生”是也。
卫孙林父出奔晋。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来言者何?内辞也。胁我使我归之也。(以此经加之,知见使,即闻晋语自归之,但当言归。)
[疏]“来言者何”解云:语言见经,于例未有,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注“以此经加之”至“当言归”解云:其自归言归者,哀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然则若自归,当言归汶阳之田于齐。今乃如此作文,而又言之,则知被晋使之,非其本情。
曷为使我归之?(据本鲁邑。)
[疏]注“据本鲁邑”解云:正以庄十三年曹子劫齐侯,反其所取侵地之时“管子曰:‘然则君何求?’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又上二年传曰“反鲁卫之侵地”之下,其经云“取汶阳田”以此言之,汶阳之田本是鲁物明矣。
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归,吊死视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闻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请皆反其所取侵地。”(晋侯闻齐侯悔过自责,高其义,畏其德,使诸侯还鞍之所丧邑。鲁见使,卑有耻,故讳。不言使者,因两为其义,诸侯不得相夺土地。晋可来议语之,鲁宜闻义自归之尔,不得使也。主书者,善晋之义齐。嘻,许其反。丧,息浪反。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