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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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风沐听得反胃,瘫着脸命令,“憋回去。”
  “老同学,憋回去太难了,你干脆让我吃…”
  挂上电话,许风沐朝民工头子招招手,“你守着他,别让人跑了。”
  “好嘞!”
  头子跟许风沐不熟,看他穿西装的样子还觉得眼红嫉妒。但眼下许风沐的话简直是圣旨,头子立即叫了俩人拿麻绳把赵广困得严严实实,还脱了只袜子捏住下巴把他嘴塞了起来。
  赵广本来半死不活的,闻到味熏得翻了个白眼,彻底昏死过去。
  工地上其他人也纷纷围过来看热闹,许风沐粗略算了下,“你们多少人干活?”
  “我们两个队二三十人,还有一个队是下午班,没来。”头子愉快的回答,幸灾乐祸地想他们队错过好戏。
  许风沐点点头,也懒得在这破地方继续参观。他粗粗扫了翻白眼的赵广一眼——
  …
  正午太阳毒辣辣的刺在身上,许风沐沿涂家围栏转了圈,找到中间稍矮的位置翻过去。
  围栏周围满是花圃,他踩着大片夜来香上稳住脚跟,闻到熟悉的茉莉花香气,丝丝渺渺,缭绕鼻息。
  由于现场还在调查中,前院和屋子的门都是封死的。许风沐在屋外检查了圈,发现后院有三排脚印,其中一排是自己的,另外两排鞋码挺大,应该都是男性留下的。他绕到侧面,客厅有一扇容易攀爬的窗户大开。他挽起袖子撑着窗台跳进去,稳稳踩在柔软的沙发上,撑在窗台上的胳膊抽疼着,早上被抽了一钢筋的位置迟钝的反应过来,肿了半截。
  “来的真晚,”坐在楼梯上的朗歌拖着脑袋,朝着他懒懒打了个哈欠,“我已经调查完了。”
  对于朗歌在涂家这件事,许风沐没有表示意外。他排干净身上他土,没忙着接朗歌递过来的素描本,看着他问,“先跟你确定一件事,你跟踪我。”
  朗歌保持沉默,在沉默中判断许风沐说话时的情绪。
  但许风沐实在太平静,语气根本没有起伏,只是在叙述一个既定事实。
  “你跟踪我,不止一两天,起码有三五个月,甚至更长。”许风沐在涂家客厅里转了圈,涂宏志的尸体已经搬走了,地上还留着泛黑的血迹。
  “比你估计的久。”朗歌耸耸肩,避重就轻的坦白。
  十四年而已,就比三五个月长一点点。
  “啧,变态。”许风沐随口骂了句,没有做出更多评价。他夺过素描本,翻看之前记下了的线索。朗歌的字挺好看,每个房间的东西也详细地记录下来。
  “我还拍了照片,基本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除了后院到围栏的两排脚印。”
  从案发到现在没有下雨,无法判断脚印留下的时间。朗歌量了鞋码,39。
  许风沐点点头,39脚男女都有可能,今天抓住的赵广刚好是39码的鞋。
  “哦我还没说完…你一直跟踪我,应该知道今天的事。赵广身上有涂南的刀,但是他不可能是凶手。”
  案发时,赵广在警察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他上面的人呢?”朗歌随意地接过话,“比如顾爷什么的。”
  “更不可能了,”许风沐迅速否定掉这个可能,在朗歌的疑惑中向他解释,“举个例子,顾爷要杀我,就会来收买你。”
  “哦,他很谨慎。”朗歌秒懂,“但是我杀不了你啊。”
  “…你要杀我,居然亲自动手?”许风沐嫌弃的瞥了他一眼,“不会买凶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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