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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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就坏了?”宋丁香正在跟宋李氏学裁衣服呢,被自己老娘一把嗓子吓了个哆嗦。
  “都长毛了,这还能吃吗?哎呀,你说你怎么总想着折腾这些费钱的东西呢?就不能去折腾折腾那些土啊石头啊,让它们变得赚钱了?”方氏瞅着那些豆腐,伸手摸了一下,“这还能吃不?”
  宋丁香看到豆腐上发出来漂亮的长毛,笑道:“长毛了才好吃,等我把豆腐腌上,回头桌上还能多个菜呢。”说完,就去找她早就洗刷好了的腌菜坛子。
  方氏帮着她把豆腐一块块摞进去,道:“人家吃豆腐都是吃新鲜的,吃好的。咱家可好,好好的豆腐闷成这样了,就吃长毛的,坏的。也不怕吃出病来。”
  宋丁香赶紧转移话题,道:“明天我小叔就回来了吧?咱家那几间屋子都收拾好了?后天可就是接亲的日子了,喜宴的大师傅都定下没?要做什么菜啊?”
  方氏是个很容易被转移了注意力的人,一听这个立马就把长毛的豆腐这件事甩到脑后,眉开眼笑的道:“都定下了,到时候炸丸子炖肉管够。那几间屋子也都收拾出来了给亲家住。人家可都是读书人,咱也不能怠慢了不是?哎哟,我得去找娘再对对这个单子,看看还有啥要填补的没。”
  宋丁香耸耸肩,叫了宋紫堇出来,俩人合力把豆腐都装进坛子,除了豆腐还要撒盐,再倒上菜籽油和辣椒粉,就用泥巴封了坛子,放去橱柜下面了。
  宋志轩如今都二十出头了,算是大龄未婚青年。他未婚妻也十八了,为了他考秀才这件事足足等了他三年,如今终于盼出了头。
  原本宋兴义和宋李氏给宋志轩准备了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再加上两只大鹅,两只肥鸡,一对儿蹄髈和一篓子梨一篓子柿子。这在农村已经是很富足的聘礼了。后来因为王家送了不少笔墨纸砚,干脆又加了一对毛笔,一对鎏金墨块,一对折扇在里面。这聘礼哪怕是在镇上,也能算的上头等的了。
  到了成亲那一日,宋兴义和宋李氏都穿上了崭新的新衣服,宋李氏还特地戴了两只银簪子和一个金戒指。那金戒指是当初宋兴义赚了一笔钱咬咬牙给媳妇儿买的,如今已经戴了二十来年了,平日里只有这种喜事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展现一下。
  宋志轩一大早就带着哥哥嫂子们去迎亲,为了迎亲也特特借了一辆骡车。可谁知道还没到镇上王家就派了一辆马车来借给宋志轩用,说毕竟是镇上书院山长的闺女出嫁,总不好太委屈了。
  见宋志轩死活不肯收,又说是跟周一诺与宋丁香的情谊,死活让宋志轩换上了马车。
  这骡车换马车,一下子就更加气派,连白山长都笑意连连,没怎么让人为难自己这儿婿,顺利的把闺女送出了门。
  马车速度也快,来回两个多时辰的路程用一个多时辰就回来了。意气风发的新郎官用红绸子牵着自己的新媳妇,笑不拢嘴的下了马车。
  “新媳妇是个小脚!!”有孩子专门跑去撩新媳妇裙子,看见红色的裙子下面盖着的那双小巧绣花鞋,兴奋的嗷嗷直叫。
  方氏和张氏连忙把这群孩子轰走,又给他们撒了糖块,这才把新媳妇护送进院子。
  宋丁香没去接亲,而是守在宋李氏身边打下手。这新媳妇一进门她就亮了眼睛。
  这新媳妇儿毕竟是镇上唯一书院里山长的闺女,一身大红色龙凤呈祥的吉服,头上盖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再加上一双小脚,走起来轻轻盈盈漂亮的很。
  村里没有女人裹小脚,因为裹了小脚就没法干活了。能裹小脚的基本上家里都是有些钱财,不需要女人下地干重活的。宋丁香虽然并不赞成女人裹脚,但是看到这新媳妇儿的仪态也不得不说个赞字。
  新媳妇很快就被送进洞房,宋紫堇拽着宋丁香也跟着钻了进去,她们算是陪客,要和几个嫂子婶子专门陪新媳妇儿和娘家人的。
  宋志轩拿了秤杆,激动的手直哆嗦,挑了两次才把红盖头挑开,露出了新媳妇那张满施脂粉的脸。
  宋丁香看了眼,差点儿没笑出来。
  或许是这里的审美问题,也或许是风格问题。新媳妇儿擦了一张大白脸,嘴巴描的小小的,额头上还点了红点儿。再加上两颊的胭脂,怎么看怎么……不漂亮。
  她觉得不好看,可是宋紫堇却激动的不行,“姐,你看小婶子脸好白啊,据说得上好的珍珠粉才能擦出这么白的脸呢。还有那口脂也好红,真好看。”
  宋丁香:……
  她庆幸自己是从村里嫁人的,村里新媳妇不时兴这个,算是躲过一劫。
  掀开红盖头,吃过生饺子,新郎官就被一群人起哄着拽出去喝酒了。屋里只留下一群叽叽喳喳的女人和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新娘子。
  宋丁香和宋紫堇插不上话,只能坐在角落抱着花生瓜子磕,然后看着新婶子羞答答的垂着头,别人问上好几句才哼一声,看上去娇弱的很。
  “姐,你说新婶子会留在村里跟咱们一起住吗?”宋紫堇问道。
  宋丁香摇摇头道:“我觉得应该不会,小叔叔还要去镇上读书呢,他去读书怎么能不带着新娘子?再说了,你看小婶子那双脚,留在村里除了围着灶台转还能干啥?小叔能舍得让她干重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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