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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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月亮,梦已经不清晰,他只能想象出满满的甜蜜来,但周冲那双布满血丝的眼,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草!”周自恒骂了一声,好心情被打散,他把手抬起来,手背贴在眼睛上捂著。不过一小会过后,他便察觉出不对劲,举高右手,借著天光看了看,他的伤口已经被清洗过,血痂平整,上头还有乳白色的药膏。
  周自恒猛地一下蹿起身,上上下下打量自己——他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被换过。
  不是梦。
  他想,周冲定是来过他房间的,还给他换了衣服,擦了药。
  意识到这一点,周自恒突然就怔住了,他呆立了好一会,抓了抓头发,低头看著手背,搓了搓脸,叹了一口气。
  脑子里乱得很,周自恒索性不去想,开了门,在阳台站了一会,明玥房间的窗帘还没被拉开,鹅黄色的,在起了一层冰雾的窗户后头静静挂著。
  “小懒虫。”周自恒只要想到明玥就忍不住笑,流光溢彩的眼睛转了转,转了身,就在衣橱里捣鼓。
  他把家政阿姨整理好的衣柜弄得一团乱,夏天的短袖甚至被翻出来丢在地上,“不是这件,也不是这件。”他碎碎念,“到哪去了呢?”
  直到在地上堆了一座黑色的小山,周自恒才找到了中意的外套。他这一次在洗漱间整理许久才出门,比往常更在意形象。在玄关处换鞋,周自恒对著穿衣镜照了照,拿著牛奶,对著镜子里的自己吹了一声口哨:“明姑娘的男朋友,早上好啊~”
  这话恰好被周冲听见,摇摇头,哑然失笑。
  冬日里,湖水落了一些,水面去堤岸已经显得很远了,□□出大片干枯泥滩,夏季茂盛的芦苇干枯,长堤上枯叶刷刷作响。
  周自恒踏著雪,从车棚推了自行车出来,大大咧咧在明家门前,按著铃铛。
  大抵是因为羞怯,明玥没有拉开窗喊他,只是不多时,便红著脸出门。
  隔得不远,周自恒就看见他的小青梅在门口踟躇许久,才慢腾腾地挪过来,动作慢的像只乌龟。
  但她比乌龟好看千百倍。
  明玥是个很乖的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就算听不懂老师的话,也要认认真真做笔记。在昨夜之前,周自恒并不对表白抱太大的希望,早恋,一直是好学生眼里的禁区。
  明玥穿著厚实的冬季校服走过来,深蓝色的校服硬生生让周自恒看出一些她窈窕纤细的身姿来,她带著一只白色的绒线帽,黑色的长发扎成两个松松的小辫子搭在两侧,形状优美的桃花眼垂著,睫毛轻轻扇动。
  她看起来很柔弱,是真正纤细袅娜的江南姑娘,但也许,她比他想象的,更要勇敢和坚定许多。
  勇敢到和他这样一个南城一中著名的坏学生早恋。
  也勇敢到不顾女孩子的矜持,冒著雪,等在夜里,直白地和他袒露心扉。
  周自恒弯著唇,等不及她这样慢腾腾的挪动,直接蹬了一下自行车,滑到她的面前,笑话她:“慢死了!再这样慢,就迟到了。”
  明玥低垂著的眼眸抬起来,脑袋也动了动,眨巴著眼睛,小鹿一样。
  到了这时候,她才有机会看清周自恒身上的穿著,同她一样,穿了一身深蓝色的冬季校服,外套拉链没有拉到顶,露出里面黑色的圆领毛衣。
  周自恒是从来不穿校服的,向来嫌弃,领回去,就不知道放在了哪个角落里堆灰,一身黑色,特立独行,是校服考评里最大的刺儿头。
  但今天,他换上了他觉得格外蠢笨的厚重的冬季校服。
  他生的好看,一张脸精雕细琢过似的,绮丽绵貌,看不出款型的校服,竟也被衬得质地精良、做工考究了。
  “你怎么……”明玥手绞在一起,“穿校服了啊?”
  “不好看吗?”周自恒也不太习惯穿校服,他长得太快了,袖子和裤腿都有些紧绷,不算短,也算不上舒服,他不自在地拉了拉衣摆,笑起来,低头在她耳边道,“可是我想和你穿情侣装。”想让所有人知道,他们是情侣。
  这才是交往的第一天,他就这样直白的表露自己的私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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