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拾叁(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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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了两叁秒,微微颤动的火苗舔上细长烟支末端。
  总觉得,不大对头。
  她皱皱眉,无意识摸了摸左肩,取下来的那枚针现在封在塑胶袋里,现在一个人出门不太安全,她打算明天再去公安局报警。
  至于针上有没有毒,王逍遥并不在意。有就有吧,人各有命,反正。
  这么想着又吐出一口烟,屋里没开灯,她看着窗外景色出了会儿神,又回床睡了。
  “这个周末没空呀。”李思诚拿着手机,嘴角不自觉地弯上去:“霈霈姐不在家,张叔叔也不在家,我得看家。”
  王研晨在那头极不情愿地“啊”一声:“我还说去找你呢。”
  李思诚想了想:“下周我去找你吧。”
  王研晨“切”了一声:“这边有什么好玩的,连大商场都没有——诶,对了,你出不来,那我去你家里找你玩吧!”
  李思诚抿了抿嘴:“这样不太好。”
  “为什么不好?上次不也住你家了吗?”
  “不是,上次情况特殊。”李思诚慢慢下着楼往校门口走,这时候学校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他把书包往上提了提,说:“现在咱们尽量别乱跑了,钱老师开班会没说过最近要多注意安全吗?而且,那是张叔叔的家,不是我家,我们不能太任性。”
  “你都被他家收养了,就是他的孩子,那怎么不是你家?”
  李思诚沉默了,什么叫“家”呢?
  张叔叔一家当然很好,可是他最遥远的记忆在那囤积着半间废品的廉租房里,在妈妈从没年轻过的脸和总是有点油腻的头发里,在二手冰箱——那是除他的助听器之外,家里唯一值钱的电器——能吃整整一周的半碗红烧肉里。妈说过,他正是长个子的年纪,不能缺营养的。
  已经握得有温度的手机贴在耳边,事情总是这样离奇。
  妈病死了,他倒是在物质上充裕了,他现在只要想,可以随时吃到红烧肉,高档冰箱里随时可以取拿冰激凌,衣服也可以不断换新的,他甚至还能坐飞机跟张叔叔一家去出游——张叔叔说假如今年寒假一切顺利,他们就一起去旅游。
  这都是他先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可是现在呢?他全都能享受到!
  但是,一切建立在母亲的死亡之上——假如妈还活着,即便张叔叔了解了他家的困境,也绝不会提出收养他的要求——这正是令李思诚辗转难眠的痛点。
  他既珍惜且享受眼下物质的丰盈,又一梦再梦病中呻吟的妈妈。
  即便只是养母。
  可是在他的心里,世界上所有母亲的伟大与柔情都在她身上了——尽管从客观来说,她不是个美丽的女人(左眼还有点斜视),甚至不是个爱整洁的女人,这或许也是她被前夫赶出家门的原因。
  “我,”李思诚慢慢地说:“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
  “什么?!”王研晨有点儿自尊心受挫般的羞恼,哪里有这样谈恋爱的?网上说了,女孩子就是用来宠的!
  她对李思诚这么上心,每天为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为他在吊坠里滴血——要知道,可不是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勇气】!
  她简直都要被自己感动了,自己几乎不亚于小说里守着因车祸昏迷不醒或者失忆的男友的悲情女主角!
  而李思诚呢?他简直,简直是直男癌!
  对,就是直男癌,他不但不感动,还说那样不卫生,现在还这个语气对她说话。
  “对不起,但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张叔叔收养我并不是义务,我不能太任性。”
  “你烦死了!”王研晨怒气冲冲挂断了电话,她一定生气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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