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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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睿王皱眉:“正是有此顾虑,才迟迟不能下决断。”
  谢洵:“我是商人,商人谋利无可厚非,但有时为了后头更大的利润也需做赔本的买卖,端看值不值了,战事一起伤亡在所难免,我倒觉得,若能用伤亡能换来大晋万千百姓的安和太平,也是相当值的,况,便不用此计 ,直接真刀真枪的来去,只怕伤亡更为惨烈,只是,蒲城的百姓并非都是大晋子民,身份庞杂,难免就有北狄的细作,这计虽好,却万万不能泄露,若泄露出去丁点儿消息,此计便功亏一篑,而,如此一来,蒲城百姓如何安然撤走,便成了最大的难题。”
  83、第 83 章 …
  睿王:“这个我倒想到了, 蒲城地处北疆,一年中半年都是冰天雪地的, 老百姓家家户户都会挖地窖储藏过冬的菜蔬食物, 起火之时避在地窖里应会安然无恙, 只怕有人不在家中,就麻烦了。”
  谢洵:“这个主意妥帖, 若是撤走了百姓, 难免打草惊蛇,至于那些不在家里的,正打仗呢还往外跑着看热闹, 纯属找死, 与旁人无干,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只要能赢了这一仗,北疆至少能得二十年太平,北疆的百姓再也不用忍受狄人的烧杀抢掠,也不会再有离散之苦,如此想来, 便多死几个狄人这笔买卖也是相当值的,狄人天生好战野性难驯, 我阿爹曾说过,跟狄人讲道理根本没用,他们唯一认得的道理就是拳头,谁拳头硬, 谁就是道理,打疼了,打怕了,才会消停。”
  睿王点点头:“老国公不亏久经沙场,这几句正道出了狄人的秉性。”
  谢洵嗤一声笑了:“你刚叫我九哥可是叫的挺顺溜,怎么这会儿倒称呼起国公了,难道不该称呼一声丈人吗。”
  睿王也笑了:“是,岳丈大人高见。”
  谢洵:“这才是,跟你说在我们谢家嘴甜的最吃香,不信你瞧阿十,这丫头凭的就是一张巧嘴,哄死人不偿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把阿爹阿娘跟我那些兄嫂哄的啊,就算她要天上的月亮,都能给她摘下来。”
  睿王目光温软透着浓浓的思念,想起那丫头的一张小嘴,他倒不是想那张小嘴说什么甜腻的话,而是想起了那张小嘴诱人的滋味儿,曾惹的他一尝再尝,如今远隔千里,这入骨的相思如何排解。
  谢洵见他那神色,还真挺佩服自家小丫头的,竟能把这位有名的冷王爷勾的如此情绪外露,那眼神估摸这会儿要是阿十在跟前的话,真能一口吞下去,能如此也不枉那丫头往这儿捎东西了。
  想着,把后头的包袱拿过来丢了过去:“这是我家阿十让荣昌号的商队捎过来的,这么老大一个包袱,真不知里头装的什么宝贝?”
  睿王接过包袱刚要打开,却见谢洵脑袋探了过来,又把包袱合上,搁在身后,伸出手:“书信。”
  谢洵缩回脑袋,从怀里掏出一封厚厚的书信来搁在桌上:“也不知有什么可说的,每次都是这么厚厚的一封,这丫头还真是重色轻兄,给我的信就是薄薄一张纸,写得还都是问我要东西的,亏得我这么疼她,活脱脱一个小白眼狼。”
  见睿王看着自己,摆摆手:“别瞪了,虽说那丫头没良心,可我这大舅哥却最是知情识趣儿,绝不干讨嫌碍眼的事儿,这就走。”说着站起来走了。
  等谢洵走了,睿王挥挥手遣退了账内服侍的军校,先把信拆了,展开里头的信纸逐字逐句的看,小丫头的信里写得都是平常小事,看了什么戏文,瞧了什么新奇的话本子,跟她八嫂讨论戏文里的才子佳人为什么都会在后花园相会,然后写了句,看了许多戏文,没发现一个跟他们一样的,由此可见那些编戏文的都是凭空捏造毫无根据。
  看到此处,睿王忍不住轻笑出声,完全可以想象的出小丫头拖着腮帮子跟她八嫂抬杠的样子,不禁想起了南越的时候,本来留在番禹城只是为了稳住南疆,让夜郎不能趁机作乱,却不想竟遇上了这丫头,让他对南越多了一份挂念,等仗打完了,回去成了大礼,可以带着她故地重游,想必她会十分欢喜。
  长长的一封信写得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可在睿王看来每个字都能化成那张让他朝思暮想的脸,让他百看不厌。
  王顺进来添炭,日头落下去就更冷了,西北风一刮打在脸上跟刀子割肉似的,厚厚的牛皮帐子也挡不住夜里的寒气,得把炭火烧的旺旺,要不然这一宿,到明儿早上,眉毛都能冻上。
  一进来,就瞧见坐在桌前看信的主子,脸上的神情温柔之极,寻不到平日半丝冷硬,尤其那目光仿佛能滴出水来,明明是冰天雪地,可他家主子眼里硬是萦起一片暖融融的□□。
  王顺早已见怪不怪了,只要是王妃来信,主子便会如此,自己如今就盼着这一仗早早打完,回京之后成了大礼从此王爷王妃甜甜蜜蜜的过起小日子就齐活了。
  忽见王爷撂下 书信,把身后的包袱放在桌案上打开翻找。
  王顺过去:“主子找什么,奴才帮您。”话音未落就见王爷从包袱里翻出一个小包袱来,外头裹了两层包袱皮,真不知是什么东西,见王爷解开外头的包袱皮,王顺好奇的看过去,不禁道:“好丑的……”鞋没出口呢,就被主子比刀子还利的目光直接噎了回去。
  王顺忙低下头去拨弄炭火,眼睛余光却仍忍不住瞧了瞧那双鞋,自己说好丑都含蓄了,实在实在太丑了,那料子自己没看错的话,可是最好的贡缎,这样的好料子做鞋面子本来就糟蹋,还做的这么丑,哎呦,谁家的拙婆娘,做出这样的鞋来真是人才啊。
  不对,自己傻了啊,这包袱是九少爷提溜来的,既然王爷手上有信,必然是跟这包袱一块捎来了,如此说来,这鞋除了王妃还能是谁做的,怪不得主子刚的目光那般利呢,凭主子对王妃的稀罕劲儿,哪看得别人说王妃半个不好,自己着实不长眼眉,活该挨眼刀子。
  想明白了,忙凑过去补救:“这鞋做的真好。”说着自己心里都发虚。
  可王爷却点点头:“是不错。”
  王顺有些扛不住:“那个,奴才去端水。”忙着出了大帐,想想王妃做的那双鞋,王顺深觉得王妃原先的样子就很好,会做鞋的女人不稀罕,可骑术高超能三箭中靶的,各国都算上也寻不出第二个来,所以王妃千万别想不开要跟人家学贤惠,贤惠跟王妃不搭。
  不过,王顺很快发现自己错了,王妃好像爱上了做鞋,等大军到蒲城的时候,已经捎了第三双,做的比前两双好了一些,却仍有些丑,当然,这话王顺只敢在心里说说罢了,毕竟王爷很是喜欢,时不时就会拿出来瞧,王顺听过睹物思人,睹鞋思人的就他家主子一个。
  其实,阿十也知道自己做的鞋丑,她审美又不扭曲,基本的美丑还是分的出来的,只不过自己一针一线做出来的东西,即便丑也觉得好,就像自家的孩子,哪怕生的再丑,在爹娘眼里也都是漂亮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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