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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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祭司说:“她如今已经成了先天之气,如果将它给怀了孕的女人吞下,则会入魂生娃的,至于灵智,早就散的七七八八了。”
  “你灭了她?”心里多少有些不太舒服,女人在之前明明向我们求救过的。
  “不是灭,是我赐予了她的新生。”话音刚落,对方抬起了木棍点向了那团雾气,随着围绕在木棍周围旋转,很快,大祭司的眼睛成了一片灰白,至于他看到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是持续了好久,当他用瓶子收回了那些魂雾之后,他长呼了口气,恢复了正常。
  对方用特殊手段读取了魂魄的记忆,原来这才是他口中所说的交流,我说:“都看见了?”
  老头的目光凝重,严肃的起了身:“不死国正在承受着灾难,我们得快点!”
  “灾难?发生了什么?”
  “被流放的人回到了不死国,他带来了真正的毁灭,族人在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亡,用不了多久,不死国将会永远不在。”
  我们几个都吓了一跳,不死国遭受灾难?天呐,他们不应该是神仙么?难道有人比神仙还要厉害?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胖子问:“老头,你讲清楚,到底不死国怎么了?什么灾难,是不是遇上打劫的了?”
  他语气急促:“快走,是圣子回去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我们必须要加快速度,绝不能再耽搁,一旦不死国的人死没了,不单单是我的族人无法复活,就连你们想要救的人也一定活不了。”
  我瞬间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爷爷有危险?绝不可以,爷爷已经连命都没了,我又怎么能忍心让他魂飞魄散!情绪激动下,我冲到了老头近前,抓住他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特么给我说清楚!”
  “对啊,你得把话说清楚,现在天已经彻底黑下来,如果继续贸然向前走,会很危险的,咱们一路上的毒虫到底有多少,你也不是不清楚。”巴特说。
  在我们几个接二连三的追问下,大祭司说出了实情,不过他的话可把我们几个吓了一跳,因为,大祭司说他的名字叫‘莫布斯’,到了今年为止,他已经活了两千三百岁。
  搜神记当中以彭祖的年纪最高,记载他是尧时代的人,传说一直活到了商代末年,以八百岁高龄著称,神话中所说,彭祖的死是因为玉皇大帝派人下来捉拿。
  可眼前的老头居然说自己已经活了两千三百年了,那岂不是说他从汉朝时期便一直活到了现在?甚至我觉得他一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说自己活了两千三百岁,恐怕这么多年以来,沧海也要变为桑田,难不成他真的是不死不灭?
  “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因为我是不死国的被流放出的人,只要不离开这片沙漠,那么,我会永远不死,判我罪的国王要我生生世世的承受着生离死别。而尼雅人,他们都是我的子孙后代,古时候我们称为精绝人,因为一句话,得罪了汉武帝,被汉朝的铁骑灭了国家,从那以后,我带着族人四处流浪,因为他们拥有我的血脉,所以会像骆驼一样,身体内能够储藏大量的水,哪怕在最为贫瘠的土地,依然能够生存下来。”
  彭加木说:“理论上讲,如果一个人从古代活到现代,未必是不可能,比如生物的进化论,还有,我们的子孙后代就是我们生命的延续,难道你可以代替自己后代活下去?”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修习阴阳术法,其中不乏一些偷天换命之术,好比我的命,便是父亲用别的胎儿的命换来的,此乃‘借胎还魂’,除此之外,还有寄魂夺舍,借体重生,借尸还魂,都是术法当中所需,不过,这类符术最多只能用一次,一旦活过来,需要时时刻刻躲避老天爷的惩戒,一旦被发现了,必将永世不得超生。
  老头点了点头,他一边脱掉了衣服一边说:“我被流放后失去了不死的能力,但是,我的魂是永生不灭的,而且在这片土地上,阴曹地府无权捉我,所以,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投身到我的后代,以他们的身体再次活下来。”
  那是一具干巴巴的肉身,条条肋骨显露,身上尽是一些黑斑,而那些斑点居然与被我救醒了的研究员很像,是荫尸斑么?更为震撼的一幕再次发生,那老头的双手居然扣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的指甲划破皮肤,犹如聊斋志异当中的画皮那样,一点点的撕开皮囊,一只白色手臂探了出来,伴随着他的扭动,那层皮被渐渐的脱落,站在我们面前的哪里还是刚刚瘦小枯干的老头啊,他分明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你,你你,我一定是在做梦!”郝家兄弟二人一个劲儿的揉眼睛,反之,彭加木却很淡定。
  “按照生物进化论,如果一个人活得年代久远,那么他未必会比现代的人强到哪里,湖南有一个轮回村,我曾听朋友讲过了,村里的人不论老人小孩儿,皆会记得前世所发生的事情,所以,理论上来讲,永生未必是不可能,就像是dna,我在美国留学见过dna的排列,如果形容的话,那些排列的组合更像是一道解锁,或许,很久以前我们人类也是永生或者可以活的久远,只是不知道后来为什么会被套上限定的枷锁。对了,如果你验证了理论的真实性,那么小朋友,人生必须按照现在的一世算起,所以,你应该叫我爷爷。”
  第三百零五章 不死国的往事
  彭院长非但没有流露出丝毫害怕的神色,反而却与对方进行了一次辩论,甚至他将一个两千多年前的人贬为了孙子,这可令我们几个大为佩服,差一点就没喊出‘漂亮’二字。
  叫做莫布斯的少年,面对彭加木的话像是有点没反应过来,他问:“当听说一个人活了两千多年,难道你不会畏惧我么?”
  彭加木摇摇头:“畏惧?真正的畏惧是源自于无知,当真正了解了又何尝谈得上畏惧二字,好比,很多人怕鬼,甚至很久以前我也害怕,当我躺在了病床上,忍受病魔的侵害而昏倒的时候,经常会听见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他们像是在议论我什么时候会死,不过,我在无数次的疑问中坚持的活了下来,那个时候我就在想,或许,他们就是老百姓口中的鬼吧。”
  “但在中华的历史当中,能长生不死者,可称为神仙,既然我是神仙,那你见到我,难道不应该表现的惊讶,或者有什么求我的?”
  好像这位年纪轻轻的‘骂不死’有点接受不了彭加木的淡定,所以,他在极力的为自己找一些自尊,然而,每一次他的话,好像都顶在了铁板上,面对这位连死亡都不曾畏惧过人来说,我想,就算是如来佛祖站在他的面前,彭加木依然也能挺胸面对吧。
  “长生不死?好吧,就像我说过的那样,每个人都有后代作为生命的延续,他会承载我们的爱,当百年以后,依然代替着我们活下去,那么每个人都是长死不死,但未必每个人都可以让世人知道你会长生不死。”
  “怎么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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