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193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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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也有道理。
  他们也知道,是西夏在挑事,人家要打你,你不打,那可就死定了。
  陈懋迁突然道:“三郎说得这么情真意切,是想让我们学着去说服相国寺吗?”
  张斐笑道:“知我者员外也,不过我想只要马家和咱们都答应,相国寺那边也会答应的,而且到时三司使会出现跟他们谈的。”
  他身为大庭长,只能跟这几个好友谈,不能代表朝廷去跟对方谈,他没有这个权力,他说的话,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跟这些商人沟通好之后,他便又去到立法会,跟富弼、文彦博、王安石、司马光他们商议,如何拟定战争动员法。
  如果不写清楚的话,公检法就难以介入。
  而古代没有动员这个概念,只是有一些规定,而这些规定跟之前的律法是一脉相承,也就是以刑罚为主,主要就是规定要按时完成任务,否则的话,要受到什么刑罚。
  但这肯定不符合公检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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