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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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内心戏比较多。”她承认,“总得来说,是比较有自知之明。”
  不要考验人性,哪怕是自己。
  他问:“你的道德感很强,给我做情人,让你觉得很耻辱吗?”
  “怎么说呢。”她长长叹了口气,“不是特别强,只要陪睡就能好吃好喝好玩,听起来也很不错,你又位高权重,长得也不赖,怎么看都不亏。”
  赵元辰略略一想:“但是喜欢我,所以反而不能接受?”
  她点了点头:“会很痛苦,而且也不是没了你就活不下去啊。”
  道德这种事,她有是肯定有的,但被生活磋磨了那么多年,已经不剩多少了——盗窃是不对的,可为了离开歌舞团,她偷过团长的钱,在底层生活,有时候顾及不了那么多。
  如果不这么做就活不下去,那没什么豁不出去的,但是,不做就能活得好,那为什么要自甘下贱,未免也太瞧不起自己了。
  现在的她已经是帝国大学的学生了,只要能毕业,就能进入军队发展,有口饭吃,有安身立命的本事,何必走这条路呢?而且,喜欢他,却要和别人分享他,太痛苦了。
  人活着就图个痛快,干嘛给自己找不自在?
  “哎,你不会逼良为娼吧?”白黎警醒过来,“让我遇到点麻烦不得不找你什么的,你不至于这么没节操吧?”
  赵元辰道:“真遗憾让你对我有了这样的印象。”
  白黎:“我误会你了吗?”
  “没有,我不会对你这么做。”他给她吃颗定心丸,却又道,“但我的确不在意这些事。”
  白黎:“……”
  “你觉得这是很糟糕的事,对我来说其实无足轻重。”她的情绪稳定,赵元辰就想多说一点,“我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
  “就算她本人不愿意?”
  “是。”
  白黎抗议:“这是强*啊,你无所谓吗?”
  “这条罪名真的能冠在我的身上吗?她不愿意,也是愿意。”他平静地说,“杀人偿命,可我杀人,连借口都不用找。”
  白黎无法反驳。《银河法典》里说杀人犯法有什么用?冒犯御驾、危害国家安全、别有图谋,分分钟把受害者变成加害者。
  就算是受害者无罪,加害者也绝对不会是赵元辰。
  “法律尚且如此,何况道德?”赵元辰微微笑,“这就是权力。”
  白黎听得肝疼:“那你会这么做吗?”
  赵元辰说:“我希望不会,不去犯错很难,一错再错却很容易。你听说过象箸之忧吧,这是一个道理,今天可以用权力得到一个女人,来日就想要更多,欲壑难填,终有一日,我会把这个国家拖进深渊,甚至毁掉我自己。”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掌握着什么样的力量,极尽甘美,尝过就很难停下来。
  “我比较贪心,想长长久久地拥有它。”他道,“所以要掌控它,而不能被它诱惑。”
  白黎怔住了。
  “有些事情无可避免,只能那么做。”他望着她的双眼,声音和缓,“但是有些事无足轻重,比如强迫一个女人屈从,有没有她于我没有妨碍,我尽量克制自己。”
  白黎想了想,有点佩服:“那你很厉害。”她不是上位者,不太能体会赵元辰这种视法律道德于无物的心态,但他能够做而不去做,的确很了不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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