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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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忌惮超级新人爬上月榜,费尽心思到处泼脏水,甚至在自己的小说里影射《文娱》的剧情,把自己打造的心爱主角写崩了,往着黑暗系一去不复返,越走越孤独,越写越不认识自己。
  这个月,他真的有好好码字吗?
  北爷默然掩脸。
  这次滑稽的失败,将他砸得晕头转向,脑壳裂开来,眼泪哗哗的流,将脑子里进的水也流干净了。
  他忽然发现,自己是个弱智。
  写文多年的老鸟,资历深,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还不如这个新人看得通透──
  作家,是不应该搞盘外招的。
  他的对手不是钟狂,每一章也不是为了哪个作者而写的,当他的焦点变成钟狂的时候,小说本身就变得不再重要了。在这场战役里,他辜负了最不能辜负的人。
  《神级明星》的主角,还有他的读者。
  “我真是个大傻逼!”
  北爷一口气缓不上来,心跳得很快,胡子拉碴的脸庞更狼狈了,活像个流浪汉。眼泪还在流,悔恨感未消,然而想通之后,惨痛落败后的这一晚,竟是一个月来最痛快的一晚。
  成长的第一步,原来是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傻比。
  真痛,可也真爽。
  这时候发现,还不算太迟,读者没跑光,他尚有挽回的机会。
  他到浴室狠狠洗了把脸,将半个月没理会,杂草般疯长的胡子剃干净,抹去一脸水,坐回电脑前。点开文档,心前所未有地宁静,他想好了,先写个单章,谢谢读者,也许还要谢谢钟狂,虽然排名不高,但完成了一场里程碑式的创举,也让他有了很好的竞争体验,嗯,展望一下,下个月要码多少字……
  脸上有了微笑,不再紧咬着牙关时,北爷并不知道自己也能笑得这么放松温柔。
  文思如泉涌,指尖按落键盘。
  喀。
  “诶?怎么没反应?”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靠!不是被我弄坏了吧!?”
  是夜,大彻大悟的北爷,终于为自己的愤怒付出了一个键盘的代价。
  败者有得,胜者又如何?
  和以往的任何一个晚上没分别,钟岚在读者群里陪聊了半小时就去睡觉。雷打不动的健康作息,并未因为一次激动人心的胜利而改变。倒是程宇航激动得一夜未眠,将邮件箱里的内签稿子全审了,用大量的工作宣泄出自己的兴奋。
  这可是他发掘出来的作者啊!
  说是一呜惊人也不过如此,而且小钟还那么年轻,有大把的潜力,以后只会越来越好。
  翌日。
  午休。
  钟岚打了份大白菜炒回锅肉饭,配一碗玉米萝卜大骨汤。
  当然,以上是它的学名,从她的观察来看,这一份只有两块回锅肉的饭,应该直接叫大白菜饭。她吃得清淡,有点油星就很满足,倒是陆杉杉夹起她白饭上仅有的一片回锅肉,举在灯光下,以一种鉴赏玉石色泽的目光端详片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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