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2 / 4)
林渊也挺唏嘘的,原主其实也才十四岁,古代寿命短,普通人家的男孩十二岁一过就能撑门立户,张罗着嫁娶成家了,十四岁的孩子,有一颗善心,本来是件好事,可惜时代不给他做好人的机会。
小厮本来就冻得不行,他用手背把眼泪鼻涕擦了,没擦干净,一张脸显得更埋汰,一边哭一边说:“要不到药。”
这孩子是个实心眼,他从小生在林家,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忠心主子,所谓的教育其实就是洗脑,洗个十几年,假的都变成真的了。
“那就不要了。”林渊摸摸小厮的头,苦中作乐的笑:“没事,你看我,好得差不多了。”
好在打劫的那一伙人都是平民,只劫财不伤人,不然他们现在估计连命都没了。
林渊这几天把遗留下来的东西都搜了个遍,他不信林家只给了银锭子和银票,他在现代出去旅游之前都会在衬衣夹层藏点现金,这个时代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然而把能搜的都搜了一遍,还真是一无所获。
小厮也不哭了,他情绪崩溃完之后才发现自己又被少爷搂到了怀里,自从出事之后,他们主仆匆忙间逃走,只抱上了一床棉被,原本小厮是不碰被子的,只给少爷盖,但是少爷醒来之后,就总是抱着他一起裹。
一想到这里,小厮又开始哭了,少爷这么好的人,老天爷怎么对他这么坏啊!
“都怪我!”小厮开始自己背锅了,悔恨不已地说,“老爷先时就说了,叫我小心些,偏我自己不争气,还连累少爷!呜,都怪我!我没脑子!白长个!”
说着就挣扎起来,要抬手扇自己耳光。
林渊连忙抓住他的手,拍了拍他的背,经历这样的事,对实岁才十岁的小厮来说估计跟天塌了差不了多少,他安慰道:“没事没事,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小厮的鼻音很重,含糊不清地说:“都怪我!全都怪我!”
“再仔细找找。”林渊又准备搜身了,他把外衣脱下来,连亵衣也脱了,只穿着一条亵裤,一边冷的瑟瑟发抖,一边找夹层。
小厮跟着一起找,虽然他们每天都要找一回,但总担心之前找的不仔细。
这段时间吃饭的钱,都是林渊让小厮去当了身上唯一之前的棉袄。
林渊穿的是布鞋,地主老婆,他主母亲手给做的,鞋底纳的厚实,不知道要废多少针才弄得出这一双,大冬天脚下也是暖和的。
原主是丫头生的,连妾都算不上,这年头产生就等于过鬼门关,他娘生孩子的时候也才十五岁,身体本来就差,生了个孩子,看都没看上一眼就去了。
原主就抱到了主母身边养,主母自己没孩子,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和土地主也没什么共同爱好,两人别说举案齐眉,没有相看两厌就不错了,所以对原主倒是很好,从小教着读书识字。
就因为原主能写会算,是个文化人,他爹就以为这个儿子能独挡一面了,这才委以重任。
林渊在记忆里找到这一段的时候,整个人都无语了,这个当爹的也是够可以的,读书和做实事明显是两码事啊!
就在此时,林渊灵光一闪,把鞋脱了,幸好原主年纪小,又是冬天,这么多天没换鞋也不臭,不然林渊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他把鞋垫拿出来,伸手摸了两把。
“少爷……”小厮不安道,“您怎么……”
他想问您怎么看着快哭了。
结果还没问出来,就看到了林渊掏出来的那张银票。
除了图案和印章这些之外,上面还写着金额——两百两。
换成铜板就是二十万贯,这笔钱不少了,原主老爹一共也就给了五百两,这还是把家里能掏的都给掏了。
主母估计也是把自己压箱底的钱拿了出来,就怕原主遇到什么意外。
慈母心肠啊!
在现代是孤儿的林渊有些感概。 ↑返回顶部↑
小厮本来就冻得不行,他用手背把眼泪鼻涕擦了,没擦干净,一张脸显得更埋汰,一边哭一边说:“要不到药。”
这孩子是个实心眼,他从小生在林家,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忠心主子,所谓的教育其实就是洗脑,洗个十几年,假的都变成真的了。
“那就不要了。”林渊摸摸小厮的头,苦中作乐的笑:“没事,你看我,好得差不多了。”
好在打劫的那一伙人都是平民,只劫财不伤人,不然他们现在估计连命都没了。
林渊这几天把遗留下来的东西都搜了个遍,他不信林家只给了银锭子和银票,他在现代出去旅游之前都会在衬衣夹层藏点现金,这个时代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然而把能搜的都搜了一遍,还真是一无所获。
小厮也不哭了,他情绪崩溃完之后才发现自己又被少爷搂到了怀里,自从出事之后,他们主仆匆忙间逃走,只抱上了一床棉被,原本小厮是不碰被子的,只给少爷盖,但是少爷醒来之后,就总是抱着他一起裹。
一想到这里,小厮又开始哭了,少爷这么好的人,老天爷怎么对他这么坏啊!
“都怪我!”小厮开始自己背锅了,悔恨不已地说,“老爷先时就说了,叫我小心些,偏我自己不争气,还连累少爷!呜,都怪我!我没脑子!白长个!”
说着就挣扎起来,要抬手扇自己耳光。
林渊连忙抓住他的手,拍了拍他的背,经历这样的事,对实岁才十岁的小厮来说估计跟天塌了差不了多少,他安慰道:“没事没事,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小厮的鼻音很重,含糊不清地说:“都怪我!全都怪我!”
“再仔细找找。”林渊又准备搜身了,他把外衣脱下来,连亵衣也脱了,只穿着一条亵裤,一边冷的瑟瑟发抖,一边找夹层。
小厮跟着一起找,虽然他们每天都要找一回,但总担心之前找的不仔细。
这段时间吃饭的钱,都是林渊让小厮去当了身上唯一之前的棉袄。
林渊穿的是布鞋,地主老婆,他主母亲手给做的,鞋底纳的厚实,不知道要废多少针才弄得出这一双,大冬天脚下也是暖和的。
原主是丫头生的,连妾都算不上,这年头产生就等于过鬼门关,他娘生孩子的时候也才十五岁,身体本来就差,生了个孩子,看都没看上一眼就去了。
原主就抱到了主母身边养,主母自己没孩子,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和土地主也没什么共同爱好,两人别说举案齐眉,没有相看两厌就不错了,所以对原主倒是很好,从小教着读书识字。
就因为原主能写会算,是个文化人,他爹就以为这个儿子能独挡一面了,这才委以重任。
林渊在记忆里找到这一段的时候,整个人都无语了,这个当爹的也是够可以的,读书和做实事明显是两码事啊!
就在此时,林渊灵光一闪,把鞋脱了,幸好原主年纪小,又是冬天,这么多天没换鞋也不臭,不然林渊还真有点下不了手,他把鞋垫拿出来,伸手摸了两把。
“少爷……”小厮不安道,“您怎么……”
他想问您怎么看着快哭了。
结果还没问出来,就看到了林渊掏出来的那张银票。
除了图案和印章这些之外,上面还写着金额——两百两。
换成铜板就是二十万贯,这笔钱不少了,原主老爹一共也就给了五百两,这还是把家里能掏的都给掏了。
主母估计也是把自己压箱底的钱拿了出来,就怕原主遇到什么意外。
慈母心肠啊!
在现代是孤儿的林渊有些感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