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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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四姐纯玉和她不一样,她脑子更活,更聪明,她知道,一个女子,要想在一万个男人中活出个人样来,自己就先得长出一万个心眼,所以她聪明到了近乎狡诈的地步。
  正是因为她和姐姐的不同,所以她最终混出了头。
  这两姐妹在读者中的争议非常大,有人认为,晚玉勤劳能干,性情直爽,应该得到好下场,而不是在受苦受累,蹉跎半生后,依旧一事无成,劳苦加身。
  而纯玉,人们一方面爱她的聪慧机灵,爱她的镇定自若,好像天大的事都难不倒她,一方面又觉得她的性子实在太冷硬了些,不符合传统的孝悌观念。
  对于父母,她不听从他们的安排,私自逃家,未曾尽孝,只在他们晚年时,给够刚刚能维持生活的赡养费。
  对于大姐,她几次三番劝阻未果后,索性直接放弃,再也不管。
  对于二姐,她恨她始终为了孩子而妥协,所以不到二姐山穷水尽时,她绝不会轻易出手相帮,因而显得冷酷无情。
  她还有一个小弟,是梅家夫妇的老来子,因生了四个女儿,才生下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两口子将梅小弟看得十分精贵,性子也养得特别娇纵,小时还好,等长大了,简直无法无天,什么事都敢干。
  后来梅小弟长到十八九岁,年轻力壮却游手好闲,总爱跑去勾栏院里厮混,成天沾花惹草,勾三搭四,什么女人的被窝都敢钻。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因色迷心窍,他跟别人家的姨太太偷情,却被男主人撞个正着,当即被打断了三条腿,连传宗接代的作用都没了。
  梅小弟的下场不可谓不惨,可作为同胞的姐姐,纯玉却说他咎由自取。
  就是这一点,又来了更大的争议,如今虽说学习西方思想,要开放,要进步,但事实上,总体的社会风气依然是封建的,传统的,也就是说,这依旧是个男权社会。
  在男权社会中,哪怕是为女性争取一点点的自由,都要谨慎小心,再三斟酌,以免引起道学家的唾骂指责,更别说赤|裸裸的将男子的丑恶之处暴露出来。
  尤其在这本书中,四姐聪慧机灵,又积极向上,与不学无术,一事无成的小弟形成强烈对比,更引来许多读者的抗议。
  很多人不能接受书中的男性角色竟然这样丑陋,更可怕的是,只要细细思索,就会发现现实跟小说何其相像,简直使他们恐慌:若是有女子读了这个故事,想通了一些不该想通的事,“歪了性情”怎么办?
  思想落后者会被这本书触怒,因为书中的女性,要么在男权下受到压迫剥削,要么比男子还有智慧有才干。
  可一来女子从父从夫从子不是千百年来的道理吗?怎么能说受到了欺压呢?二来,女人比不过男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这个故事,尽传些歪理邪说!
  自认思想开明的进步青年也有许多感到恼怒的,大部分人还停留在“我即世界”的层面上,他们认为自己进步了,别人就一样进步了,又或者明知道这世上还是封建老顽固居多,可是……
  “也没坏到那种地步呀。”
  “怎么能把男子写得这么丑恶?”
  揭开那层遮羞布,是很伤颜面的事。不是没有人能领会这个故事想要表达的思想,可真正能正视这一切的,只是少数。
  所以卓编辑就说:“要不要把梅小弟的那一部分改一改?让他改过自新如何?”
  容真真想了想,摇摇头道:“不妥,我当然知道世上并不都是‘梅小弟’。可是,落后者比进步者多,愚昧者比开明者多,这难道不是摆在眼前的现状吗?”
  “这世上是有积极上进,尊重女性的男子的,可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我要写的是大多数,而不是一千个一万个人里挑出的一两个好人。”
  “再者,”她说道,“三姐,四姐的命运也是不能轻易更改的,女子生存本就不易,要想像男子一样堂堂正正的活着,并争取跟他们一样的权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啊,有的时候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都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我的书写出来,会有很多女子看到,我不能让她们觉得这个世界很温柔,轻轻松松就能做成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我这样写了,就是在害人。”
  有些女子抱有一种近乎愚蠢的天真,觉得自己只要嚷嚷两句就是在反抗,就是在争取,就能得到平等,自由。
  然而,在这个父权,夫权为主的社会里,用这样的天真去讨要自己的权利,更大可能得到的,不是施舍般的纵容,而是血淋淋的教训。
  她们必须知道,这种事情,并不是平日里玩笑般的撒娇,而是不见硝烟的战争,战争中没有多余的怜悯,只有血在流淌,火在燃烧。
  卓编辑一愣,笑道:“我没有叫你一定要改的意思,我们觉报也不是利欲熏心的地方,只是我想着,如果改一改,既有立意,又能赚钱,不是两全其美吗?”
  容真真道:“我费了那么多功夫,写了这本小说,要说一点也不想赚钱,那是假的,可也不能光为了赚钱,若是照您说的改了,自然也有立意,可跟我最初想写的比起来,意思就变了许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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