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上加刑(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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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二人对话时,王宏被送进了审讯室。面对民警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看来你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审讯的民警盯了他好一会儿,才开口。
  “我不就是在网上发了条帖子吗,至于把我抓过来吗。”王宏不忿道:“现在连在网上发帖都要被抓了?”
  民警无语地叹了口气:“王宏,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知道什么叫做侵犯他人隐私吗,别以为你删了帖子这件事就完了?”
  提到删帖,王宏表情蓦地僵了一下。
  “什么帖子,我不知道,你们抓错人了吧,我从来没有在网上发过什么帖子。”王宏说的信誓旦旦。
  在江挽事情反转以后,他已经将所有帖子都删完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见民警还是一脸无语,王宏甚至举手发誓:“我要是发帖我死……我死全家。”
  “……”
  无可救药的人,民警也懒得跟他废话,直接把收集的证据丢到了王宏面前:
  “王宏,你人肉江挽,在网上散布她个人信息,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都到这里了还不知道悔改!”
  民警声量陡然拔高,气势猛增。
  王宏本就不是什么意志坚定的人,民警将证据甩到他面前时,他的心里防线就已经被突破了。
  王宏终于承认。
  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得到的答复令人一言难尽。
  王宏是齐婉婉的粉丝,当时艳压热搜一出时,王宏就看江挽不顺眼了。
  他决定替齐婉婉出气,所以才有了这次的人肉事件。
  当然,警方在调查时也发现王宏并不是第一次人肉他人,是个老惯犯了。
  王宏有点电脑技术,但是不多。前几年在网上和网友吵架没吵赢,一气之下人肉了对方。
  王宏发现当他报出网友个人资料以后,网友的气势顿时灭了一大半。
  这招百试百灵,有些胆子小的甚至会主动和王宏道歉,极大的满足了他扭曲的虚荣心。
  王宏对这种感觉十分上瘾,但凡是他看不顺眼的网友,他都会去人肉一下,然后给对方发消息。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大部分网友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没有想过去报警,便让王宏嚣张到了现在。
  “警、警官……我该说的都说完了,可以走了吧?”
  王宏颤颤巍巍地开口,之前的嚣张态度荡然无存。
  他以为自己坦白,这件事就到此结束。
  民警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道:“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叁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宏眼前一黑。
  剩下的事情交给了警察局,民警本想安排江挽和王宏面谈一回,但是被江挽拒绝了。
  王宏此番行为恶劣,免不了进去踩缝纫机。听到这个结果,江挽心情舒畅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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