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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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承恩郡公之子,韦不宣。”
  这三个字,这个名字。恍惚她道出口,天就亮了。
  。
  ——这个名字,早该猜到了。
  都是少年得意,都是死于腰斩弃市。
  白婉仪对皇帝微微一笑,笑容飘渺过十年时光,回到景祐十二年的刑场上。
  韦不宣在下狱后曾叮嘱过,叫她不要去送行。
  大概是不希望她看到——心中那个顶天立地的哥哥,却没有以顶天立地的样子死去吧。
  他其实很爱面子的,曾因与胡人一言不合拼起了酒,把几个胡人喝趴在地,再也不敢小瞧汉民。结果他自己也伤到了。
  可她做不到,不给他送行。遂第一次没有听他的话,心想,偷偷去看一眼就好了。
  只一眼就好。
  结果她忘了,韦不宣的目力,是跟随家人在军阵中练出来的。
  ——他于茫茫人群中看到她,脸上的不甘和委屈,却都瞬间消失了。
  他不畏地一笑,做出了一副英雄就义的姿态,意气风发地等死。不是在等受刑,其实是在戏谑一场方死方生的人间之游。
  然而他在她面前,也总是这样的,意气风发的模样。他在细雨沥沥的黄昏中,他卧于屋檐下听她弹箜篌,总说少年时的梦想是做一个仗剑江湖的侠客,不行就做个征伐沙场的将军吧。
  所以他应该是什么也不怕。
  所以当腰斩的铡刀落下,飞溅三千鲜血的那一刻,她想——
  他是真的待她好的。
  是个好哥哥。
  因为,铡刀落地时,那头颅上的表情,也依然那样倔犟高傲,嘴角那抹弧度永远留在这一刻,就像朦胧细雨的黄昏下,他口中年少轻狂的梦一样。
  行刑那天是细雨霏霏,极目的温柔。
  红色的血和温热的脏腑,却凌乱了一地。
  待人散去,她也一直矗立在那里,撑着伞,雨水顺着伞骨聚成一簇簇,滴水成珠,好似心中永远也流不尽的眼泪。
  然而她面上什么泪痕也没有,甚至垂下眼帘,缓步走上前,看着被雨水冲淡的血,流到她的脚下。
  她本来应该是害怕的,不是么?可她一直在看着,一直。
  仿佛不看就会忘记,那些该被铭记的过往,不是此刻殷红的血,而是曾经明媚的人生——
  这人曾喜欢朔方古城里的一种酒,名曰英雄泪。
  这人也喜欢边关民谣的一首歌,《张女从军行》。
  英雄的血与泪须得是热的,因而她不能让他的血被雨水冲凉。
  她将伞放在他的身边,为他遮起这寸许之地的雨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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