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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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和妈妈呢,为了节约几块钱的菜钱宁愿多走两站路去更远的菜市场。
  想到妈妈在世时的辛苦,顾可的眼眶不自觉的便红了。
  她擦了擦眼角的泪花,看着遗嘱的内容,遗嘱里提到了她和那个小三的名字。
  所有的动产都归她所有,而不动产的划分为她继承百分之七十,而小三继承百分之三十。
  顾可看着这样的遗产划分,总算明白那位小三为什么那么疯狂的想要拿到遗嘱杀了她了。
  自己同床共枕了几十年的男人,临死前宁愿把遗产交给多年尚未联系过且痛恨他的女儿,也不愿意给她。
  多么的令人心寒又可悲。
  想到那个女人得知遗嘱的结果会是多么的气愤,顾可就觉得心中无比的畅快。
  顾可庆幸还好这份遗嘱自己收了,不然最后落到那个女人手里,还不知道得多得意。
  重生前那个女人为了遗嘱不惜找人要她的性命,现在这份遗嘱提前到了她的手里,也难保那个女人知道后不会做出什么狗急跳墙的事情。
  她根据自己的这种情况,上网查了查资料。
  网上上说必须要将财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样财产才算是真正属于自己。
  不然遗产将会由法院分配,而那个小三作为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这么巨额的财产便宜谁都绝对不能便宜那个女人。
  顾可思前想后,最终还是主动联系了那位名叫朱恒的律师。
  “顾女士,请问是对遗嘱有什么疑惑吗?”
  “朱律师,我决定接受遗产,但具体要怎样操作才能把所有给我的资产过户我名下。”
  “这个顾先生生前有交代,只要您愿意接纳遗产,所有的手续我会帮您办妥。”
  “好,那麻烦你尽快帮忙过户到我名下,然后再以我的名义直接将这些钱捐给公益机构就行了。”
  顾可说完这话觉得心里非常畅快,而电话那头有了短暂性的沉默。
  紧接着声音再次响起:“顾女士,您是不是将遗嘱漏看了一部分。”
  漏看了一部分?什么意思?
  顾可翻动着遗嘱,果然如律师所言,后面还有一页纸她刚才没有看见。
  她翻开一看,这一页是对她所要继承的那部分遗产的具体规定。
  里面写到由于顾可从小没有支配大额财产的经验,所以顾中原为了她进行了长远考虑。
  在她二十五岁以前,这份遗产每个月只提供给她二十万元作为生活费以及创业启动资金。
  而她二十五岁时必须要有所成就与作为,才能够支配剩余部分的遗产。
  看到这样的规定,顾可脸上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活着二十多年都没管过她,死后倒是尽职尽责的安排她的人生了。
  “顾女士,遗产方面的手续我会尽快帮您办妥,至于二十五岁后才能彻底支配全部遗产的这个计划,其实也是顾先生望女成凤的一种期待与考验,希望您能够理解他的这份心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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