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4)
“当然不能答应啊!我外婆当场就火了,说苏家要不起这尊大佛!”想起女方家人脸都绿了的表情,杨成心里舒坦了一点。想起末了女方留的话,心里火又起来了。
“那女方临走还放话,说我小舅天煞孤星,活该讨不着媳妇,当场那么多人,我外婆他们气的不轻。唉。。。我小舅忒倒霉了。”
“以后娶媳妇,可得让我娘好好看看,可不能找个母大虫。”明辉摇着小脑袋皱眉叹道。
“噗。。。你就想着讨老婆了啊。行啊..哈哈”刚刚还满腹郁闷的杨成被明辉的认真宝气样子逗笑了。
“算了,不说这些了。”四人岔开话题,又说起了学堂里面的事儿,说说笑笑时间过的很快,看着天色不早,杨成要先回外婆家去了,也不多待,和李明锦几人说好明天早上一起回书院之后,就径直的走出了河西村。
无其他事,兄弟几个也都家去了。王氏看到孙子们回来了,没看到孙子的同学,问道“你那同学走啦?没留人家吃饭啊,真是。。。”王氏觉得孙子不太懂人情世故,第一次来
咋不留人家吃饭呢。
“奶,没事啦,人家是有事先回去了。”李明锦有点无奈的对自己奶奶说到。
晚饭上桌,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桌上摆着一个瓦罐,里面放着咸肉菜汤,汤里边烫着白菜萝卜豆腐,刚刚炖好,人气腾腾的,看上去很美味。一家人边吃边说着话,明辉一股脑的将下午听来的事儿倒豆子似的倒了出来。一家人听的也是有点惊诧,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第二天一大早,李明锦兄弟几人起床的时候,已经卯时,天还未亮,王氏小王氏和林氏都起来了,将东西收拾了一番,做好了早饭。兄弟三人洗漱一番,吃好了早饭,就背上家里缝制的衣服和被子,匆匆的往昨个儿和杨成约定好的地方赶去。
☆、第27章
时光荏苒,昭元八年秋,南山书院恰逢中秋沐休,李明锦三兄弟整理好要带的衣物和书,带着行李准备回河西村。
李明锦已经十四岁了,身材修长,书院读了五年的书,身上有股文人的斯文气质,在课余之际注重锻炼,因而又不会显得羸弱,衣服之下都是结实的精肉。李明锦对于自个现在一米七左右的个子表示满意,以后还要长长。明辉和明秀则是比哥哥矮了一点,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一岁,不到一米六五的个子在一群学子之中也算是不矮了,明辉面容俊美,明秀清秀温润,三人面容有相似之处,站一起,一看就知道是三兄弟。
兄弟三人坐着牛车回来的,刚踏入村子,就惹来了不少火热的目光。抬头就看到不少村里的婶子小姑娘在河边洗菜的,门口做活的,都朝着自己望过来,李明锦几个碰到就干巴巴的得笑着打个招呼,男人们则是爽气的多,拍拍兄弟几个的肩膀说两句鼓励的话。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村里人就这样热情的让人招架不住。
“哟,明锦啊,回来啦。你奶奶可是念叨你好几天了啊。。。哈哈”旁边有婶子的声音传来,李明锦笑着打着招呼,“婶子好,是呢,中秋书院放假咧。。。”
“是吧,读书也辛苦,赶紧回去吧,你奶奶在门口望了好多回了。呵呵……”
“那我们先回去了啊,婶子你们忙……”
“去吧……去吧……”
眼看着李家三个孙子都走远了,村里的夫人们开始闲聊起来,“唉,王氏现在可是舒坦了,大了的三个孙子有出息,家里又添了几个孙子孙女,屋前屋后青砖瓦房,这日子过的哟,谁能想到呢……”
“你也别羡慕啦,人家可是有几个能干的儿子!”有人打趣道。
“可不是啊,没看他家老二多能干啊……孙子又出息,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
“算啦,算啦,都去做活吧,今个儿可是中秋,家里事多,不吃饭啦,真是闲乎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说笑笑,想着今天中秋,可是有很多事儿忙活的,说笑了几句就散去,各自忙手上的事儿了。
李明锦几个走进家门,就发现爹和两个叔叔今天都回来了,姑姑也回来了。堂屋里边边儿,老爷子正在和儿子女婿说着话。看到走进来的孙子们,老爷子满是褶皱的脸上笑容加深,起身站起来,李明锦三人连忙放下手中的行李,上前给爷爷父亲等人行礼喊了一声,老爷子连声说好,看着三个孙子一副读书人彬彬有礼的斯文俊秀模样,心里很是自豪。
“回来了啊,过来坐。”小姑夫苏昌余笑着拍了拍李明锦的肩膀。苏昌余是杨成的小舅舅,李明锦没想到的是尽然最后和杨成成了亲戚。
“姑父”
“姑父”
三人依次给姑父见了礼,坐下应答着长辈的问话。
前几年李家因着贩货做点生意,也是赚了一点钱,原先一直没人过来给李婷提亲,等李家房子都翻盖完了,又听说李家在做生意之后,一下子来上门提亲的倒是不少。王氏仔细的打听了来提亲的人,不是家里人员不睦,就是别有企图,现在家里不缺钱了,哪里舍得闺女去受那个罪,索性就推辞掉了,俗话说小鬼难缠,一来二去的,就有闲话说李家的闺女眼界高。王氏气的仰倒,但是却是没人来提亲了。又过了两年,李婷十七岁了,在村里可是大龄女子了,王氏心里急的是火急火燎的,恰逢河东村有媒婆来给河东苏家小儿子提亲来的,王氏一听媒婆说就知道说的是谁,可不就是听孙子提过的那个同窗的舅舅。
王氏随后就去打听了这个苏家的事儿,有三个儿子,家里在南山镇上有个铺子,大儿子管着,老二在家里,小儿子苏昌余今年二十岁了,常年跟着人跑镖。说过两回亲都没说成,第二次和女方闹开了之后,这苏昌余就很厌烦家里给自己收亲,索性就离开了梓州跟着镖局跑远程的镖,一去就是一年。 ↑返回顶部↑
“那女方临走还放话,说我小舅天煞孤星,活该讨不着媳妇,当场那么多人,我外婆他们气的不轻。唉。。。我小舅忒倒霉了。”
“以后娶媳妇,可得让我娘好好看看,可不能找个母大虫。”明辉摇着小脑袋皱眉叹道。
“噗。。。你就想着讨老婆了啊。行啊..哈哈”刚刚还满腹郁闷的杨成被明辉的认真宝气样子逗笑了。
“算了,不说这些了。”四人岔开话题,又说起了学堂里面的事儿,说说笑笑时间过的很快,看着天色不早,杨成要先回外婆家去了,也不多待,和李明锦几人说好明天早上一起回书院之后,就径直的走出了河西村。
无其他事,兄弟几个也都家去了。王氏看到孙子们回来了,没看到孙子的同学,问道“你那同学走啦?没留人家吃饭啊,真是。。。”王氏觉得孙子不太懂人情世故,第一次来
咋不留人家吃饭呢。
“奶,没事啦,人家是有事先回去了。”李明锦有点无奈的对自己奶奶说到。
晚饭上桌,一大家子围坐在一起,桌上摆着一个瓦罐,里面放着咸肉菜汤,汤里边烫着白菜萝卜豆腐,刚刚炖好,人气腾腾的,看上去很美味。一家人边吃边说着话,明辉一股脑的将下午听来的事儿倒豆子似的倒了出来。一家人听的也是有点惊诧,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第二天一大早,李明锦兄弟几人起床的时候,已经卯时,天还未亮,王氏小王氏和林氏都起来了,将东西收拾了一番,做好了早饭。兄弟三人洗漱一番,吃好了早饭,就背上家里缝制的衣服和被子,匆匆的往昨个儿和杨成约定好的地方赶去。
☆、第27章
时光荏苒,昭元八年秋,南山书院恰逢中秋沐休,李明锦三兄弟整理好要带的衣物和书,带着行李准备回河西村。
李明锦已经十四岁了,身材修长,书院读了五年的书,身上有股文人的斯文气质,在课余之际注重锻炼,因而又不会显得羸弱,衣服之下都是结实的精肉。李明锦对于自个现在一米七左右的个子表示满意,以后还要长长。明辉和明秀则是比哥哥矮了一点,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一岁,不到一米六五的个子在一群学子之中也算是不矮了,明辉面容俊美,明秀清秀温润,三人面容有相似之处,站一起,一看就知道是三兄弟。
兄弟三人坐着牛车回来的,刚踏入村子,就惹来了不少火热的目光。抬头就看到不少村里的婶子小姑娘在河边洗菜的,门口做活的,都朝着自己望过来,李明锦几个碰到就干巴巴的得笑着打个招呼,男人们则是爽气的多,拍拍兄弟几个的肩膀说两句鼓励的话。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村里人就这样热情的让人招架不住。
“哟,明锦啊,回来啦。你奶奶可是念叨你好几天了啊。。。哈哈”旁边有婶子的声音传来,李明锦笑着打着招呼,“婶子好,是呢,中秋书院放假咧。。。”
“是吧,读书也辛苦,赶紧回去吧,你奶奶在门口望了好多回了。呵呵……”
“那我们先回去了啊,婶子你们忙……”
“去吧……去吧……”
眼看着李家三个孙子都走远了,村里的夫人们开始闲聊起来,“唉,王氏现在可是舒坦了,大了的三个孙子有出息,家里又添了几个孙子孙女,屋前屋后青砖瓦房,这日子过的哟,谁能想到呢……”
“你也别羡慕啦,人家可是有几个能干的儿子!”有人打趣道。
“可不是啊,没看他家老二多能干啊……孙子又出息,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
“算啦,算啦,都去做活吧,今个儿可是中秋,家里事多,不吃饭啦,真是闲乎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说笑笑,想着今天中秋,可是有很多事儿忙活的,说笑了几句就散去,各自忙手上的事儿了。
李明锦几个走进家门,就发现爹和两个叔叔今天都回来了,姑姑也回来了。堂屋里边边儿,老爷子正在和儿子女婿说着话。看到走进来的孙子们,老爷子满是褶皱的脸上笑容加深,起身站起来,李明锦三人连忙放下手中的行李,上前给爷爷父亲等人行礼喊了一声,老爷子连声说好,看着三个孙子一副读书人彬彬有礼的斯文俊秀模样,心里很是自豪。
“回来了啊,过来坐。”小姑夫苏昌余笑着拍了拍李明锦的肩膀。苏昌余是杨成的小舅舅,李明锦没想到的是尽然最后和杨成成了亲戚。
“姑父”
“姑父”
三人依次给姑父见了礼,坐下应答着长辈的问话。
前几年李家因着贩货做点生意,也是赚了一点钱,原先一直没人过来给李婷提亲,等李家房子都翻盖完了,又听说李家在做生意之后,一下子来上门提亲的倒是不少。王氏仔细的打听了来提亲的人,不是家里人员不睦,就是别有企图,现在家里不缺钱了,哪里舍得闺女去受那个罪,索性就推辞掉了,俗话说小鬼难缠,一来二去的,就有闲话说李家的闺女眼界高。王氏气的仰倒,但是却是没人来提亲了。又过了两年,李婷十七岁了,在村里可是大龄女子了,王氏心里急的是火急火燎的,恰逢河东村有媒婆来给河东苏家小儿子提亲来的,王氏一听媒婆说就知道说的是谁,可不就是听孙子提过的那个同窗的舅舅。
王氏随后就去打听了这个苏家的事儿,有三个儿子,家里在南山镇上有个铺子,大儿子管着,老二在家里,小儿子苏昌余今年二十岁了,常年跟着人跑镖。说过两回亲都没说成,第二次和女方闹开了之后,这苏昌余就很厌烦家里给自己收亲,索性就离开了梓州跟着镖局跑远程的镖,一去就是一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