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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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锦把这本书抄了一半,喝了碗绿豆粥,去厨房给少年煮了碗挂面,上面卧了一只荷包蛋。
  他说:“我去继续种菜,吃完后累了就去睡,碗放在这边我回来收拾,知道吗?”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此前在尚书府也听说过姨娘生了孩子后得静养,但他却傻乎乎的以为那是娇气的表现,为了不让黎锦嫌弃自己,他一直都不敢懒散下来。
  原来……生完孩子后真的得多休息啊。
  少年乖巧的点头,他想,如果一会儿自己不困的话,就把碗洗了。只洗一个碗,不算累的。
  今日黎锦不仅要种新的菜籽,还得给昨天种的地浇水,所以最后直到天擦黑,菜地只种了昨天的一半。
  他想,明儿得多挑几桶水来了,要不然这菜地得种个好几天。
  第25章
  晚上,黎锦回去抄完书,又用毛边纸继续做最基础的习字练习。
  少年过来看到他在做最简单的练习,微微惊愕了一下。
  黎锦放下笔,转头看过去,询问道:“怎么了?”
  少年微微一笑,眉梢的朱砂痣在烛光下显地格外秀丽。
  他说:“此前我兄长们读书的时候,先生也是让他们先练习最基础的横、竖等。
  之前我见阿锦写字只描红,不练习,想跟阿锦说这件事,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顿了顿,少年继续说:“如今阿锦已经在巩固书写,倒是不需要我说什么了。”
  黎锦想,他说的应该是原主,所以才不给他提小意见的机会。
  黎锦问道:“你也会写字吗?”
  如今他已经回忆起原主大部分的记忆,也不担心露馅。
  只是原主与少年相关的记忆少得可怜,黎锦只知道少年是自家买回来的,但对于少年的身世,他便不甚了解。
  秦慕文垂下了眼眸,说:“会一点,但哥儿习字又没什么用,所以我学的也不多。”
  黎锦笑道:“怎么会没用?以后咱们家赚了钱,都得你来记录采买事宜,等我字练习好了,还可以来教你。”
  少年眼睛睁得滚圆,看着黎锦,当年就连爹爹也说哥儿习字没用。
  还不如学些琴艺,还能给夫君弹奏。
  可他家夫郎如今却正儿八经的告诉他,哥儿可以习字,以后还得管家。
  黎锦被他的反应取悦,笑道:“本来我得空就可以教你继续习字,但我现在也还在摸索阶段,所以不打算误人子弟。
  等我练习的好一点,这才有自信来教你。”
  至于身世问题,黎锦也没细究。
  就算少年以前出生于大富大贵之家,但他现在能沦落到这个地步,证明那个家已经散了。
  再问一遍,等于把人已经结痂了的伤口又活生生撕开一遍,太疼了。
  所以黎锦没有继续这么话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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