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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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从没直接当面反抗过阿锦的话,于是小声商量:“晚上叫,好不好?”
  黎锦没忍住又把他拘在怀里亲,他的夫郎,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啊。
  但他却像个强占了良家少年郎的恶汉,说:“那就不止这一个称呼,也不止这一句了。”
  秦慕文脸色白了白,却依然乖巧,说:“好吧。”
  三斤的山楂而已,两人很快就把核去干净,正好那边红豆也煮好了,黎锦用家里干净的粗麻布包着红豆,挤出水分,揉碎了放在碗里。
  糖块的锅里换了好几次水,直到杂质蒸发掉不少,再熬制就是浅黄色的糖浆了。
  黎锦先用准备好的荆条串好八个山楂,第一个和最后一个中间的核都偏小,这样串起来不容易掉。
  然后他飞快的把山楂在糖浆中滚了一圈,放在准备好的白瓷碟子上。
  “我的小长工,这是今天补额外的工钱。”
  秦慕文端着盘子,嗅着上面糖甜滋滋的味道,露出一个‘本长工要卖身给你’的微笑,让黎锦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脸颊。
  脸上有肉,捏起来真的很舒服。
  长工被一串糖葫芦收买,美滋滋的端走了。
  这家的山楂黎锦尝过,酸度适中,直接入口都不会倒牙,更别提上面裹了一层糖浆,少年吃了一个就停不住。
  他怕自己把第二个也吞进去,赶紧去给黎锦喂了一个,直到黎锦说他要做大山楂丸了,秦慕文这才端着盘子再次出去。
  家里有个石头做的捣蒜罐子,最近好久没吃蒜,里面已经没味了。黎锦打算先用这个尝试捣碎山楂,做一部分大山楂丸。
  毕竟要全部做的话,还得借一个大一点的杵臼。
  秦慕文一边吃一边想,阿锦平时没有具体特别喜欢的菜,口味也一直都很清淡。
  他此前努力着做了好多菜,阿锦虽然都吃,但好像并没有看出特别喜欢。
  他想给阿锦做他喜欢吃的菜啊。
  阿锦对自己太好了,每一种都是自己喜欢的。
  可他却不知道阿锦具体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秦慕文觉得自己好没用,连这些都发现不了。
  日头落下的时候,黎锦已经把大山楂丸做了三十颗,红豆沙也用麦芽糖炒好了。
  黎锦看着这还泛着湿意的山楂丸,把它们摆放在盘子里,等到明天早上就会被晾干,他也可以带去杏林堂卖。
  有人买自然好,这样也能收到一点反馈,再决定自己要不要去多买些山楂。
  少年接了洗锅的活儿,然后给黎锦煮面条吃。
  上面卧了一颗荷包蛋,还有几片绿菜叶子。
  随后黎锦去练字,作画,默书。
  秦慕文就坐在院子里,抱着黎锦炒好的红豆沙罐子,看着书房窗口映出黎锦的身影,过一会儿给自己嘴里舀一勺红豆沙。
  真好吃,饴糖和豆子的香气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一看就是一刻不停的炒了许久。
  直到黎锦那边熄了灯,秦慕文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吃掉了一小半豆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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