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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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里行间带着一种未经世俗打磨的纯真。
  不过,这也因为日记用第一人称来记录,打眼一看就给人以代入感。
  黎锦突然提议:“文文,有没有兴趣写话本子?”
  秦慕文眼睛瞪圆:“话本子?”
  黎锦说:“正是你想象中的话本子,之前带你去茶馆听说书先生讲的就是近年来比较红火的话本子。”
  秦慕文摆手:“我写不了那么好。”
  黎锦说:“写不写得了那么好是一回事,想不想写是另外一回事。”
  其实黎锦能看出秦慕文动心了,黎锦每旬都会带秦慕文去茶馆听说书,从茶馆回来的路上,秦慕文还会学着说书先生的语气,把自己记忆犹新的片段讲出来。
  此后,秦慕文写日记也带了说书的风格,那就是平仄一定要顺口。
  秦慕文的小心思果然蠢蠢欲动:“那、那我试试。”
  结果,黎锦还是高估了秦慕文,少年从小到大听过的故事也就那么几个,什么‘牛郎织女’‘嫦娥奔月’‘田螺姑娘’……
  翌日黎锦给算经做了一天的批注,秦慕文也把自己写了多半天的成果交给黎锦看。
  这一看,黎锦表情有些微妙,因为秦慕文只是把‘牛郎织女’故事里面的织女改成了哥儿。
  偏偏这孩子还瞪着大眼睛,睫羽线长,微微卷翘。
  一脸的‘夫郎你快夸夸我’。
  黎锦第一回 言不由衷,但语气特别真诚的夸赞:“写的真好。”
  秦慕文腼腆地笑了,打算再去改一版‘嫦娥奔月’的哥儿版本。
  黎锦拦住他,说:“文文,下一本咱们写第一人称的。”
  秦慕文在第一人称描述方面有特殊的天份,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幸好黎锦发现了,正悄无声息把他往这个方向引导。
  “第一人称,”秦慕文想了想,说,“我写个第一人称的田螺哥儿!”
  黎锦拦住他,自己给秦慕文命题。
  “那个稍后写,你可以先写自己的生活,用小片段的方式记录下来。”
  秦慕文不太明白:“啊?”
  黎锦说:“就像写日记那样,但却不完全是流水账,而是把某一件让你觉得欢喜、开心的事情单独描写出来。”
  秦慕文说:“只写一件事情?”
  黎锦点头:“一个小片段大概三百字左右,只写一件事情。”
  秦慕文垂眸思考了一会儿,眼睛就亮起来。
  黎锦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有了思路,悄悄站在少年身后,看着从他笔尖诞生的一个个可爱的簪花小楷。
  “辛丑年玖月初叁,晴,微风……”
  秦慕文写的是去年那会儿,他们还住在村子里,九月初三,他已经不在医馆坐诊了,每日下午可以早点回去陪他和孩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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